APP下载

驻京办买假酒新闻的新闻背景

2009-05-14

杂文选刊 2009年6期
关键词:假酒制售茅台酒

蓝 晨

“今年2月初,河南两家驻京联络处联合购买了七百七十七瓶价值六十六万余元的‘贵州茅台酒。发现酒味不对后,他们将销售假酒的人员举报到工商部门。记者昨天获悉,经初步调查,西城工商分局确认这批茅台酒为假酒,并联合警方拘捕三名涉嫌销售假茅台酒的人员。”这段话是《京华时报》新闻《河南两驻京办花六十六万买假茅台酒酒味不对忙举报》的导语。

简单的百字导语,虽然对驻京办购酒之事惜墨如金,还是可以从中解读出许多信息。七百七十七瓶“贵州茅台酒”花费六十六万余元,每瓶单价至少为八百五十元,虽然算不上天价,却肯定不是寻常百姓的口中之物,恐怕只有驻京办联络处的高官们才有资格毫不心疼地“品酌畅饮”,其中的猫腻自不必说,驻京办到底是什么货色已经昭然若揭:两家驻京办一次就联合购买七百七十七瓶茅台酒,可见迎来送往的规模和频率之大之高;两家驻京办联合巨资购买,则表明这绝非个别现象,而是驻京办的普遍表现,公款吃喝挥金如土的“盛景”由此可见一斑;至于假茅台酒被发现酒味不对的露馅过程也很耐人寻味,那些常饮茅台者舌上的味蕾和鼻中的嗅觉神经,在茅台酒的长期滋润下,一定是对高价正品茅台酒太熟悉太敏感太有感情了,否则怎么能在一闻一尝之间,就轻而易举地甄别出了酒的真假,而且与主管部门事后的技术检验结果一致呢?看来,这些“酒文化”的传承者,很有成为资深高档酒检验师的潜质啊!

可能正是因为上述解读,这条新闻虽然对两家驻京办购酒用途和发现假酒的过程语焉不详,正文全是工商、公安部门对制售假酒行为查处情况的报道,但该消息上网后,网民评论的焦点却忽略了制售假酒的行为,无一例外地把批评的矛头指向了驻京办,谴责、斥骂、讥讽甚至诅咒之声不绝于耳。制售假酒行为固然可恨应予取缔和惩处,但无意中揭开了驻京办种种内幕的冰山一角,在某种程度上是不是也可以算是“功德一件”呢?

且不说对如今驻京办的诟病早已存在,也不说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驻京办时至今日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只说这则看似意在歌颂政府主管部门打假壮举的新闻,就再一次把政府派驻机构架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巨资买了假酒的“受害者”,非但没有得到一丝同情,却遭遇了一场民意围剿。个中原因,无非是公众对驻京办“跑部钱进”、奢侈浪费乃至贪污贿赂等行径的痛恨和截访维稳等行为的质疑所致。这种舆情反应如果是采写者始料不及的事,只能说采编人员缺乏社会敏感性。试想一下,如果把报道的重点放在驻京办购买茅台酒的用途、去向和购酒款项的来源、累计以及何人如何发现假酒的过程上,绝对会成为一把刺向驻京办的利剑,采写者没准儿就像“以一人之力,发全国关注,维护人民之生命健康,功莫大焉。虽一介书生,人民所以相承望者,能忍辱负重故,特英姿雄才耳”的简光洲揭开“毒奶粉”的黑盖子一样,极有可能成为数以万计的、年消耗费用超过一百亿元的各地驻京办的“终结者”,并因之成为受到公众拥戴的媒体英雄。

当然,采写者也可能十分清楚此事见诸媒体后会产生的强大冲击波,或许是利益集团之间的权力博弈,使其无法进行深入的调查,或许是媒体行业的某种潜规则,使其无法做进一步的报道,囿于种种限制和压力,才不得已用交待新闻背景的方式,点到即止地公布了两地驻京办巨款买假酒的事实,把想象和评论的空间留给读者去揣摩,这可能才是这条新闻真正的新闻背景。如果是这样,采写者虽不失正直,却也引发了公众对新闻环境更深的忧虑。作为我们,只能期待法律和制度尽快健全起来,为舆论监督提供良好的保障和空间,更期待“简光洲第二”或无数个简光洲能站出来行“蝼蚁撼大象”之举,还原传媒的公共价值和监督角色,代言中国传媒的良心,让公众早日真正地接近社会真相。

题图 / 给你那么多还去偷 / 张建辉

猜你喜欢

假酒制售茅台酒
以科普工作助力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行业监管和发展
轻信“内部货源”订购飞天茅台酒被骗
公安部公布8起利用互联网侵权假冒犯罪典型案例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重拳打击“傍名牌”
假酒中毒
印度也有夺命假酒
是不是“茅台酒”不重要……
父亲的茅台酒
茅台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