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汶川地震周年随感
2009-05-11
环球企业家 2009年9期
关键词:企业
企业对地震灾区的援助值得称道,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已成为一名“可持续”和“有创意”的社会公民。
四川汶川特大震灾一周年即将来临。一年前的5月12日,举国同悲;而今,地震灾害留给人们的伤痛尚未完全消退。然而斯人已逝,除了表达哀思之外,我们惟愿逝者安息、生者前行。
作为企业的领导者,此刻我想得最多的是,作为国民经济体系的基本元素,作为社会进步的推动者,企业和企业家应该以何种方式来阐释和践行社会公民的承诺——正如温总理2月在英国剑桥大学演讲时所强调的,企业家的身上应该“流淌着道德的血液”,而企业也有义务和政府一道,加速“经济发展成果”的“分流”,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公平与和谐。
多难兴邦、众志成城——我还记得在抗震救灾期间,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得到了空前的提升和充分的展现。相当多的企业积极捐资捐物,踊跃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有数据表明,震后十天内,企业累计捐赠就达到160亿元人民币;到2008年底,汶川地震累计各项捐款总额超过600亿元。这些钱和物资,为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企业对地震灾区的援助是值得称道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工作已经足够好——做“可持续”和“有创意”的社会公民,这应该成为每一个企业的愿景和目标。
“可持续”是说,企业在社会公益层面的努力不只应该体现在灾害来袭的特殊时刻,更应该贯彻于企业日常管理和运营的全过程中(如守法、环保、安全、健康等),体现在对客户、员工、合作伙伴和股东的承诺中,体现在引领企业不断前进的核心理念与价值观中,体现在产品给大众带来的福祉中。……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