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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尚昆谈“秘密录音”:毛泽东不喜欢

2009-04-26苏维民

民风(上半月) 2009年4期
关键词:杨尚昆速记胡乔木

苏维民

毛泽东讲话时,历来不喜欢别人做笔记,更不喜欢录音。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毛泽东曾两次批评录音工作,后来被称为“秘密录音”问题。“文化大革命”时期,林彪、“四人帮”一伙把所谓“秘密录音”问题炒得沸沸扬扬,篡改为骇人听闻的“秘密窃听”,不仅是强加在当时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头上的一大罪状,还在全国范围内株连了一大批干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秘密窃听”一案得到彻底平反。

上个世纪90年代,杨尚昆撰写回忆录,自然而然地说起所谓“秘密录音”问题。他说:

录音工作的建立是从1954年党的七届四中全会开始的。毛泽东讲话历来不喜欢人家做记录。这在1956年苏共20大赫鲁晓夫作关于斯大林问题的秘密报告事件发生以后,表现得更为明显。50年代初,有一次我向毛泽东提出,以后不管开什么会都应该作个记录才好。毛泽东说那你和胡乔木两个记一下吧。我和胡乔木也只是简要地记一些会上决定了的事项。过了些时候,毛泽东在一个小型会议上,看见我和胡乔木在写什么,就把我们手里的小本子要过去看,说你们记这些干什么,以后不要记了。1956年毛泽东《论十大关系》的讲话,既未录音也无速记,后来根据几位同志的笔记整理的稿子,毛泽东阅后很不满意。

为了吸取这次教训,以后开大会,毛泽东准备讲话时,我就请示他要不要扩音?他说“可以”,我再顺便问是不是也录一下音,他说“可以”,我们才安排扩音、录音。从1958年11月开始,对毛泽东在外地的一些重要讲话。或同一些地方的负责同志的重要谈话,以及同一些外宾的谈话,也进行了录音(毛泽东同个别同志的谈话没有录过音)。所有录音带和根据录音整理出来的记录稿,都保存在原机要室,一般不外借,个别因工作需要借阅的,须经我批准。

1959年11月,毛泽东在杭州召开中央工作会议(我没有参加这次会),会上毛泽东谈到国际关系时,他关照参加会议的同志不要做记录,这时胡乔木说还有录音呢?毛泽东就很生气地说:“谁叫录音的?以后谁再录音就开除谁的党籍!”对泽东的批评,我专门召开了厅务会议原原本本地进行了传达。这以后,时会议录音我更谨慎,录音都经毛泽东事先同意。

1961年4月,我正在河北省徐水宣讲《人民公社六十条》,突接龚子荣电话,说毛泽东追查录音问题,要我立即回京。我回到北京以后,才知道毛泽东在长沙准备接见外宾时发现要录音,生了气。中央书记处在小平同志的主持下召开会议,专门讨论了录音问题,通过了一个《决定》:中央重要的正式会议,经书记处批准,可以进行记录。此外,一律不准录音。为了严格执行这一决定,又不能重复《论十大关系》无记录的错误,就决定选调一批青年,培养成速记员。恢复会场速记的办法。直到1965年冬,我被免去中央办公厅主任职务前,大型会议的记录都是用速记的办法完成的。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秘密录音”就成了我的一大罪状,说我搞“窃听”,是“大特务”。你整我一介人倒也罢了。可是因为是“窃听”,就把徐子荣、王芳等一大批^都牵连进去了,把毛泽东外出巡视时所有到过的省、市公安厅、局长都牵连进去了。这是林彪、江青一伙,为了整人不择手段就是了。当然,首先是毛泽东不喜欢录音。

我坚持认为,录音不但不是我的罪过。相反是一大功劳。遗憾的是。1961年销毁了大批录音带,由于时间紧迫,抢救下来的东西太少了,不知有多少珍贵史料化为灰烬。

(摘自《百年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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