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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世姻缘传》因果报应思想略论

2009-04-23井会利

文学教育 2009年4期
关键词:小说思想

《醒世姻缘传》是继《金瓶梅》之后,明清之际一部重要的白话世情小说。它以因果报应连接两桩恶姻缘故事,并穿插许多小故事,组成一部百回世情大作。小说前二十二回讲述山东武城县晁源与妻妾的矛盾纠葛。晁源在家庭暴富之后,嫌弃发妻计氏,娶娼女小珍哥为妾,并纵妾虐妻,致使计氏被逼自杀。且在一次围猎时,他又杀害了一只仙狐,种下了孽缘的前因,后来晁源因与别人妻子通奸而被本夫杀死。二十三回以后是今世姻缘,晁源死后托生到山东绣江县明水镇狄家,名狄希陈。仙狐托生到薛家名薛素姐,二人结为婚姻。婚后素姐以各种方式虐待狄希陈,狄希陈则畏妻如虎。狄希陈到北京坐监,又娶计氏托生的童寄姐为妾,小珍哥托生为珍珠做了寄姐的婢女。寄姐逼迫珍珠致其吊死,又时常打骂狄希陈。狄希陈到成都做官,依然不能逃脱妻妾的折磨。后经高僧胡无翳指点,狄希陈虔诵金刚经一万卷,素姐病死,狄希陈生活恢复正常。

因果报应思想的渗入,给这部小说带来众多的批评,那么,在多元的现代文化语境中,我们应该怎样看待小说的果报思想,果报损害了小说描写生活的真实性了吗?从小说写作的主题和目的来看,作者并不是用故事的果报来宣扬佛教的宗教教义,而是在思考和探索世俗生活中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生问题,即恶劣婚姻关系问题,并力图解释这一人生现象的真谛,在小说的《引起》中,作者西周生对夫妻关系就表达了自己的思索,他首先认识到,人和人之间最亲密的就是夫妻关系,“人世间和好的莫过于夫妇。虽是父母兄弟,是天合之亲,其中毕竟有许多行不去,说不出的话,不可告父母兄弟,在夫妻间可以曲致。”但他又看到现实中的夫妻,“十个中倒有八九个不甚相宜”,“或是巧拙不同,或是媸妍不一,或做丈夫的憎嫌妻子,或是妻子凌虐丈夫,或是丈夫弃妻包妓,或是妻子背婿淫人。”所以,他又认为“人世仇恨的也莫过于夫妻”。为什么最应和好的夫妻关系在现实中却大多不和谐呢?思来想去,西周生把注意力集中到传统的“因果报应”思想,认为恶姻缘“都尽是前生前世的事,冥冥中暗暗造就,定盘星半点不差。”从而解释了恶劣婚姻关系的原因,并作出一种道德的劝诫。

西周生选择因果报应这一解释,有把复杂问题简单化处理之弊,但我们似乎不应该苛责古人,现代人应以体认的心态去理解古人及其文化环境。因果报应轻易进入小说中,无论如何是有时代和社会文化原因的,我们在此有必要作了解。中国人很早就有“积善余庆”、“积恶余殃”的“天道”报应思想。佛教的因果报应思想进入中国以后,逐渐与本土的报应观念融合,不断中国化、世俗化。也就是,在民间的接受心理中,人们注意的是因果报应的善恶终当有报的许诺,而对它原始的宗教含义和目的则不太在意。唐宋以后,因果报应作为一种思想观念,就不只是一种宗教教义,而是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进入中国人心理意识中,成为人们对世界和事物的一种认知和评价准则。古人在面对种种不能把握的自然、生活现象时,因果报应往往就成为一种有效的解释命运的理论依据。

明清时期三教合流已成了一种社会思潮,果报思想和儒家的善恶观结合,成为维护社会正义的一种手段。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各种社会思想矛盾日趋尖锐复杂。从明万历年间以后,皇帝的怠政、臣子的党争、宦官的专权等使社会制度日益腐朽,朝野上下一片混乱。百姓的利益无法得到保证,生存环境非常恶劣。另一方面,社会商品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理学衰微,心学兴起,随之带来人们道德价值观念的变化。金钱至上,人欲横流,旧的道德价值观念遭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和破坏。各种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邪恶猖獗,正义不彰。人们对现实感到愤懑失望,陷入痛苦的心灵自然地靠近果报思想,希望通过善恶有报警戒众生,并因此得到一些心灵的安慰。所以,果报思想在明清时代成了一种时代情绪,西周生生活其中,自然深受影响。黑格尔说:“没有人能够真正超出他的时代,正如没有人能够超出他的皮肤。”熟悉下层民众生活的西周生也不例外。

果报是大众普遍接受的观念,小说家在创作时,不管是从自身出发还是考虑接受大众的审美习惯,采取果报观念来组织小说内容都是最简便有利的选择。明末以后的中国小说对因果模式的采用,比以前任何一个时期都普遍。这时期的作品如《金瓶梅》、《三言二拍》中的许多内容,《续金瓶梅》、《隔帘花影》,短篇小说集如《石点头》、《醉醒石》等,都把因果报应的意识融进小说的结构和内容中。《醒世姻缘传》中的因果报应,就是这种含有集体表象因素的思维定势的延伸。所以,对于小说采用因果报应结构故事,我们似乎不应过于责备作者,正如严云受所说,“文学是民族心灵的结晶。在千余年的小说发展中反复出现的因果报应,决不能用创作个体的世界观的陈腐来说明。它是民族心理的积淀,其根子深深地伸进民族历史文化的土壤中。”况且,小说中的果报思想运用还有自己的特点。

《醒世姻缘传》虽然用果报转世来解释恶姻缘这一复杂的人生现象,但西周生并没有“为了观念的东西而忘掉现实主义的东西”(恩格斯语)。这里的果报已被世俗观念改造,融入了现实生活的逻辑。小说围绕晁源和狄希陈的婚姻生活向外辐射的生活面很广,故事发生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中,自然充满生活的真实逻辑。晁源是前世的主要人物,他因宠妾弃妻等恶行,作者让他得到在壮年被杀的现世报,以警戒世上负心淫乱的男子。其实晁源的报应不是神灵的“有意”为之,而是其在现实薄恶的风俗中,贪财好色、奸险狠毒性格行为发展的必然归宿。晁源在第15回中,设计谋把有恩于他家,即时落难的梁生、胡旦只身赶出家门后,母亲晁夫人气恼得上吊了一回,被人及时救下来,清醒后说,“我虽是妇人家,不曾读那古本正传,但耳朵内不曾听见有这等刻薄负义没良心的人,干这等促狭短命的事,会长命享福的理!”(15回)晁夫人的话虽有“天道赏善而罚淫”(《国语·周语》)的意味,但生活中做恶事遭人憎恨以至于陷己于不良境地的机率毕竟要大一些。尤其是淫乱,在古代社会是罪大恶极之事。晁源一贯好色,他嫌弃计氏色衰财匮,与娼妓小珍哥打得火热然后娶回家,两人一起虐待计氏。他与家人媳妇关系混乱,又与庄上小鸦儿媳妇通奸,被警觉性很高的小鸦儿发现后,他出一万两银子也没能从刀下救出自己的性命。小鸦儿杀了晁源去县衙投案自首,县官只给了轻轻的处罚就放他走了。由于晁源平时做人刻薄寡情,在县衙外围观的千人万人“再没有一个说声可怜,不该把他杀了”。(20回)晁源的被杀不被同情,反而成了大快人心的事。“因果报应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和条件下的确存在着善因得善果,恶因得恶果的现象。如现实生活中助人即助己,害人即害己,就反映了这种因果关系。”晁源做了害人最终害己的事,这里的报应即是这种现实性综合合力的结果。

今世中狄希陈被设定为晁源的转世,他受妻妾的残酷虐待就成了前世作孽的报应。实际上,小说在情节中充分地描写了他受虐的现实原因。狄希陈的品行虽没晁源那么坏,但他性格懦弱,目光短浅又缺少胆识,偏也好色、愚顽。他这样一个才智下愚的人,又娶了一个“美貌的、恃强好胜的、敢作敢为的夫人”,他遭到素姐虐待,固然有素姐个性的原因,但起因多是他行事不在道理上,心虚理亏。小说认为是报应,素姐在清醒时也说,“我也极知道……丈夫是该爱敬的。但我不知怎样,一见了他,不由自己,就像不是我一般,一似他们就和我有世仇一般。”(59回)素姐也用前世之说解释她对狄希陈的怨恨。但作者却用情节说明了真实的原因,是狄希陈的愚笨、好色等原因才使素姐恨他。因此狄希陈的孽缘也是现实生活综合因素的结果。

从小说整体来看,两桩姻缘的男主人公都有好色,行止有愧于人等人格缺陷,在家庭生活中让女性受到各种压抑和痛苦。因果报应的解释给现实生活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透过这层神秘思维的帷帐,我们便可以领悟到这样一个道理:在前世社会中男子对妇女的凌辱欺侮必定受到今生社会中的惩罚,妇女对包括丈夫在内的男子充满敌意与仇视,一旦有机会便要不顾一切地报复,洗刷屈辱。尽管作者并不甘心于这种反常现象,但又不得不承认这乃是‘因果报应的必然结果。”王平的看法是有道理的。抛开宿命的说法,把两桩婚姻还原到现实中,可以发现在当时社会男女地位是极不平等的。男子可以三妻四妾,行事不轨,女子却要固守三从四德,被封闭在家庭里面,听命于男人的使唤甚至凌虐。女性对这种不公平的待遇时有反抗,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形成爆发是在所难免的,素姐等泼妇对丈夫的严酷即是这种反抗的一种表现,这就是现实中的“因”和“果”。所以,浦安迪分析的好,“理解此书与这一时期其他小说中报应结构运用的另一个可能性在于融合主义的知识背景。……这种融合性的思想接受造成了术语的弹性,因此报应的概念被重新解释,它的意义决不局限于一个佛教观念,事实上它同新儒学思想完全一致,就是说,诸如报应或因果这一类术语也许并不是用来意指神性正义的施行,而是指通过人际关系的力量发挥作用的行动及其后果间的因果联系。”话说得很明白,只有将《醒世姻缘传》置于这一知识背景中,方能了解其独特之处。

综上所述,小说以果报解释恶姻缘现象,是有时代文化原因的。而且果报在恶姻缘的解释中又有其独特之处,它突破了宗教含义,融进了现实生活逻辑和传统文化思想的活力因素,呈现出了相应的世俗性和灵活性,使小说在神秘离奇的叙事形式下,保持了写实的特色。

井会利,陕西宝鸡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科学系讲师,研究方向元明清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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