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央视大楼着火看标准、管理和陋习破除
2009-04-21张芙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09年2期
张 芙
过年假期上班不久就听到两起烟花爆竹导致的恶性新闻事件:一件是西安某街道烟花爆竹销售区域因为安全意识不够,在不够安全的区间点燃爆竹引燃摊点,导致整条街爆竹摊点连续爆炸,焚毁数台车辆并有伤亡,据称爆炸物竟然跃到附近的13层公寓厨房,导致该厨房烧毁;另一个恶性新闻比较凄惨,报道介绍说,一位年逾50的老者在放俗称“二踢脚”时被蹦死,据目击者介绍,其人点一枚响炮,但时间良久未响,便上前查看,不想响炮忽然跃起从其眼睛中穿射过后脑炸裂,当场头裂而亡。
今天一早到办公室又忽然看到中央电视台新楼配楼因为燃放烟花起火。实在是令人震惊又遗憾。
姑且不论此类事件究竟带给个人、社会多少损失,我们首先问一个问题:一枚普通的爆竹可以穿射人眼并穿过后脑炸裂头颅,这是爆竹吗?具有这种威力的分明应该是子弹!
而西安烟火爆竹摊点连续爆炸事件中爆竹可以跃到13层高楼房屋中点燃厨房以致烧毁,显然也不是一般威力。
有以上两则新闻打头阵,此番央视新楼配楼因爆竹起火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了。
那么笔者想再问几个问题:
1关于爆竹的威力,该行业是否有相关标准约束?
2针对民间庆祝新年用途烟花爆竹应该在外观,尺寸,威力,声音上有什么考量?安全是否规范标准之一?
于是,在种种不幸事件发生后,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推论?即,此行业必须有标准。
至于有没有?我们不知道,因为从未看到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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