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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的政海沉浮录

2009-04-14叶介甫

党史纵横 2009年3期
关键词:王明中共中央路线

叶介甫

王明是党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左”倾冒险主义和抗日战争时期“右”倾投降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以他为代表的“左、右”倾错误曾经给中国革命带来严重危害。王明也曾为革命事业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但观其一生,可谓“过”远大于“功”。

结识米夫,在政治仕途上找到了靠山

1925年10月7日,共产国际来中国招收第一期中山大学的留学生。王明被获准留学。10月28日,王明由上海启程,同行的有张闻天、乌兰夫、王稼祥、伍修权等60余人。11月28日抵达莫斯科。

中山大学学制两年,课程主要有经济、历史、现代世界观问题、俄国革命的理论与实践、民族和殖民地问题、中国社会发展问题、语言学等7类。任俄文班列宁主义课的教员,是年仅24岁的中山大学副校长米夫。他能言善辩,对远东革命问题较有研究,成为王明崇拜的偶像。每逢上列宁主义课时,王明总是争着第一个发言。王明在列宁主义课上的积极表现赢得了米夫的好感,又由于他在校内活动中表现积极,所以在1926年9月举行的中山大学学生公社(相当于校学生会)改选大会上,当选为学生公社主席。

1927年1月,米夫以联共宣传家代表团团长身分来华,王明作为翻译陪同回国。米夫一行由莫斯科出发,先乘火车到达海参崴,又由海参崴乘船,于3月到达广州。此时,中国北伐战争进展迅速,国民革命军已经占领了武汉三镇,全国工农运动迅猛发展,中国现代史上的第一次大革命风暴正处于巅峰。米夫和王明一行到达广州时,国民政府已迁都武汉,所以他们又经上海转武汉,并出席了于4月27日在武昌召开的中共“五大”。

米夫和王明返回中山大学之前,校内正发生“党务派”和“教务派”的激烈争论。1927年夏,中山大学校长拉狄克因参加托洛茨基反对派被解除了校长职务,教务长阿古尔出任代理校长。阿古尔与俄共中山大学支部局书记谢德尼可夫由于在学校工作上各执己见,又各有一批支持者,形成了各自为首的“教务派”和“党务派”。中山大学第一期学员中,俞秀松、董亦湘、周达文等素有声望,学习成绩也很优异,所以参加了教务处的一些工作。张闻天、沈泽民等在同学中也较有影响,参加了支部局的一些工作。因此,一些中国学生也被卷入这场“党务派”和“教务派”的争论。

恰在“党务派”和“教务派”争论不休之时,米夫和王明回到了中山大学。王明见有机可乘,便向米夫献上了一箭双雕的“妙计”,首先把没有卷入两派之争的“第三种势力”争取过来作为自己的力量,然后联合“党务派”反对“教务派”。

这样既可以掌握“党务派”,又可以搞垮“教务派”,从而全面控制中山大学的权力。米夫采纳了王明的建议并取得了成功,还由此正式升任中山大学校长。王明也因“献计有功”,成了米夫言听计从的座上客,在米夫的家里也挂起了王明的相片。

既追随又批驳李立三“左”倾冒险主义路线,借机进入政治局

1929年3月,王明结束了在中山大学三年半的学习和工作,被共产国际东方部派回国内。

在王明回国之前,米夫以共产国际东方部的名义致电中共中央,要求对王明的工作给予妥善安排。接到米夫关于王明回国的电报后,中共中央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王明的工作不做特殊安排,仍按惯例,留学生回国后首先到基层工作。于是,王明先被派到上海中共沪西区委作宣传工作。同年7月底,又调任中共沪东区委宣传干事,兼《红旗》报通讯员。1929年10月,王明又被调到中共中央宣传部,任中共中央机关报《红旗》编辑和采访员。

王明由中共江苏省委下辖的一个区委的宣传干事调到中央宣传部,直接来到中共中央的机关刊物——《红旗》工作,确实激发了他的工作热情。他到职后,又采访又编辑,又写文章,不到半年的时间,发表的文章就有37篇。这些文章大多数是根据国际国内的政治斗争需要而写的针对性较强的时事评论和政论性文章,也有一些是论述专门问题的理论文章。

1930年1月12日,王明在出席上海工联在英租界垃圾桥附近召开的一次布置年关斗争的会议时,被捕入狱。王明被捕时是工人打扮,真实身分没有暴露。因此,他买通看守,让其到位于鸭绿路的中共中央宣传部资料科送一秘信。信的大意是:“我已被捕,请设法营救。”

中宣部资料科是党的秘密机关,王明让监狱看守直接到党的秘密机关送信,严重违背了党的纪律。因此,王明于2月18日经党营救出狱后,党中央给他以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中宣部及《红旗》报,分配到全国总工会,任全总党团秘书和《劳动》三日刊编辑。

全国总工会是当时中共领导下的最大的群众团体,《劳动》三日刊是全总的机关刊物。在全总工作期间,王明又在《劳动》、《红旗》、《布尔塞维克》上发表了19篇文章。这些文章主要是为立三“左”倾冒险主义推波助澜。由于王明在此期间积极追随立三“左”倾冒险主义,因此,只在全总工作了3个月左右,就又被调回中共中央宣传部,任秘书。

“立三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发生的第二次“左”倾错误,其产生与共产国际的“左”倾指导紧密相联。共产国际“六大”提出的“第三时期”理论是“立三路线”制定武装暴动“战略总方针”的理论根据;把俄国城市武装起义经验的绝对化是形成“立三路线”“城市中心论”的主要原因;共产国际和联共中央反布哈林的错误斗争是造成“立三路线”大反“右倾”的重要因素。但是,立三中央在关于中国革命与世界革命是否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对于敌我力量的估量以及制定冒险主义武装暴动计划和成立行动委员会等方面,又与共产国际的文件与意愿之间有些不一致,造成在具体行动方针上与共产国际的矛盾。

王明回国以后,本来是“立三路线”的积极追随者,但以教条主义为特征的王明对马列著作引经据典,对共产国际决议照抄照搬,这就与“创造性”地执行共产国际“左”倾政策的李立三在某些理论观点上发生了分歧。1930年7月9日,在中央机关工作人员讨论6月1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新的革命高潮与一省或数省的首先胜利》的决议的会议上,王明就决议中关于中国革命与世界革命、高潮与直接革命形势、一省与几省的政权以及反右倾等问题,发表了不同意见。王明等人当场掏出马列著作和共产国际决议,摆在桌子上,引经据典,与李立三等中央领导同志展开了一场学院式的争论。搞家长制的李立三在理论上争辩不过,就给王明等人扣上了“右派”、“右倾机会主义路线”和“小组织者”等帽子,并由向忠发当场宣布,立即撤销王明中央宣传部秘书的职务。然后,中共中央又给王明留党察看6个月的处分。

1930年9月召开的中共六届三中全会,批判了“立三路线”对中国革命形势的极“左”估计,停止了组织全国武装暴动和

集中全国红军进攻中心城市的计划,恢复了党、团、工会的独立组织和日常工作,结束了“立三路线”。但是,1930年10月,共产国际发出了《共产国际执委给中共中央关于立三路线问题的信》(国际十月来信),该信在指责立三错误是路线错误的同时,也批评六届三中全会犯了“调和错误”,从而造成了中共党内领导层的新危机,也成为王明上台夺取党的领导权力的契机。

在这期间,王明还突击写成了《两条路线》(即《为中共更加布尔塞维克而斗争》)这篇6万余字的意见书,全面阐发了他的“左”倾理论,成为王明“左”倾教条主义的纲领。

国际十月来信把立三“左”倾错误上纲为“路线错误”,并指责瞿秋白负责的三中全会犯了“调和”错误,意味着共产国际已决心“换马”。因此,1930年12月,共产国际委派共产国际东方部副部长米夫亲自来华,贯彻国际路线,扶植王明上台。

米夫来华后,把王明封为“反立三路线”的英雄和“国际路线的忠实代表”之后,又借口应该提拔“拥护国际路线”、“反对立三路线”的“斗争干部”,通过中共中央,于12月25日任命王明为中共江南省委书记,为其最后取得党的领导权进行组织安排。

1931年1月7日,米夫一手策划和操纵的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在上海武定路修德坊6号秘密召开。

为了确保王明能够在六届四中全会上台,米夫提议,经中共中央同意,确定了王明等15名非中央委员参加会议。而且这15位代表既有发言权又有表决权,同中央委员享有同等的权力。

会前,米夫亲自起草了《中共四中全会决议案》,并拟定了准备补选的中央委员和改组后的政治局委员名单,以共产国际远东局和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名义提出。虽然在选举时不少代表反对王明任政治局委员,但在米夫的精心安排下,原来连中央委员都不是的王明一步登天,在六届四中全会上不仅被补选为中央委员,而且成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任长江局书记期间,推行右倾投降主义统一战线,以党的决策人自居

1931年10月18日,王明携妻子孟庆树,以及吴克坚、卢竟如离开上海,于11月7日到达莫斯科,就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

来到共产国际以后,王明的“左”倾思想仍有发展。他按照共产国际对中国革命的“左”倾政策,继续坚持其“左”倾冒险主义主张。1932年3月,王明在莫斯科再版了《两条路线》,并将其改名为《为中共更加布尔塞维克化而斗争》,而且加写了近5万字的《再版书后》,补充了“反立三路线”和“反罗章龙派”的斗争等问题,进一步标榜自己反“立三路线”、“拥护国际路线”的功绩。

1937年11月14日,王明、孟庆树、康生、陈云、曾山等一行由苏联乘飞机回国,途经迪化(今乌鲁木齐)和兰州,于11月29日到达延安。

1937年12月9日至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延安举行。刚刚回国的王明在会上作了《如何继续全国抗战和争取抗战胜利呢?》的长篇报告。报告在坚持联合国民党抗战问题上发表了一些正确意见,同时又抹杀国共两党两条抗战路线的原则区别,不讲党在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强调“一切经过统一战线”,强调国共两党要“共同负责、共同领导”;认为“今天的中心问题是一切为了抗日”;提出要建立一支“真正统一指挥,统一纪律,统一武装,统一供给和统一作战计划”的“全中国统一的国防军”;轻视党所领导的游击战争。

由于王明是以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团委员的身分回国的,王明回国之前又受到了斯大林和季米特洛夫的接见,因此,王明以共产国际代言人自居,其报告也自然影响了不少与会者,得到了出席会议的多数同志的赞同。

针对王明的右倾错误主张,毛泽东在会议上仍然强调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坚持游击战的方针,而且认为在国民党和共产党之间存在着谁吸引谁的问题。由于毛泽东等的抵制,王明的错误意见未能形成会议决议。

会议决定增补王明、康生、陈云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并决定由王明、周恩来、博古、叶剑英组成中共中央代表团,负责与国民党进行谈判;由周恩来、博古、项英、董必武组成中共中央长江局。

12月18日,王明、周恩来、博古、邓颖超、孟庆树等从延安来到武汉,住在八路军驻武汉办事处(今汉口长春街57号)。

王明这次来武汉,是作为中共代表,应蒋介石电邀,同国民党进行谈判的。12月20日,王明、周恩来、博古与国民党代表陈立夫进行了会谈,21日晚,王明,周恩来、博古又就国共两党关系等问题,与蒋介石进行了会谈。会谈结束后,中共代表团向中共中央汇报了与蒋介石会谈的情况,王明也经中共中央同意,留在武汉工作。

12月23日,中共代表团和中共中央长江局召开了联席会议,决定代表团与长江局合二为一,对外叫中共中央代表团,对内叫中共长江局,并决定中共长江局由王明任书记、周恩来任副书记。

王明负责长江局工作以后,与国民党上层人物、武汉各界以及国外人士进行了广泛接触,宣传了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方针,在恢复和发展长江流域中共组织、与国民党协商统一战线中的一些问题、向国内外扩大宣传中共的主张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但是,他在一系列言论和活动中,右倾错误进一步发展,甚至有时违背党的纪律,擅自以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名义发表宣言和谈话,造成了恶劣影响。

1937年12月25日,王明在汉口擅自以中共中央名义发表了《中共中央对时局的宣言——观固国共两党精诚团结,贯彻抗战到底,争取最后胜利》。宣言不讲国共两党两条抗战路线的区别,片面强调“国共两党方面不仅都有了更加精诚团结必要的认识,而且都有了更加亲密合作的决心”。宣言还在中共中央早已发布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之后,又提出了六大纲领,继续强调要建立一支“有统一指挥、统一纪律、统一武装、统一待遇、统一作战计划”的国防军队。

12月27日,王明撰写了《挽救时局的关键》一文,提出:“目前挽救时局的中心关键,在于我全民族抗日力量的更加团结”。什么是妨碍更加团结的障碍呢?王明认为,障碍在于国共两党都有一些人,“不清楚两党合作的许多基本问题”;“他们有时忘记了抗日是目前民族统一战线的最主要的共同纲领,于是忘记了以抗日与否来划分友敌的最主要标准,于是忽略了‘凡抗日者皆吾友,降日者皆吾敌。的简单真理,于是忽略了‘抗日高于一切,一切服从抗日的言行准则”。

王明的这些观点,来源于他对党的统一战线政策的错误认识。他认为国共两党都是“中国一大部分优秀进步青年的总汇”;国民党中“也没有什么法西斯蒂派”;国共两党应该“互相监督”,“共同负责、共同发展、共同胜利”,并在胜利后“共同建立独立自由幸福的新中国”。因此,在统一

战线中,他只强调国共两党的亲密合作,不讲两党存在的重大分歧,放弃党的独立自主原则。

1938年3月21日,王明在国民党J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前夕,擅自起草了《中共中央对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的提议》,而且竟然不经中共中央批准,就将“提议”同时送交中共中央和国民党。中共中央认为这个提议存在三点错误,“(1)没有正确提出克服困难,坚持抗战到底,坚决反对妥协投降和悲观失望的倾向问题;(2)没有明确提出武装群众的问题;(3)没有明确提出改善民生的问题。”因此,中共中央于3月25日另起草了一个(中共中央致国民党临时代表大会电),提出了主张全面抗战路线的八项建议。

长江局作为中共中央的派出机构,理应服从中共中央的指挥;王明作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也必须在中共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工作。党内存在不同认识可以提出和商讨,但任何人不经中共中央同意就擅自以中央名义发表意见,都是党的纪律所不容许的。王明不但不经中共中央同意就擅自向国民党递交《中共中央对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的提议》,而且在接到中央决定之后,非但不改正错误,竟然要求中共中央的意见“在任何地方不能发表”,俨然以党的决策人自居,已是一种无视党的纪律,将自己凌驾于中共中央之上的极端严重的错误行为。

1938年9月29日至11月6日,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在延安举行。全会决定撤销长江局设立中原局和南方局,东南分局改为东南局;并决定王明留在延安工作,担任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主任等职务。

至此,抗战爆发以来以王明为代表的右倾投降主义错误基本上得到了纠正。全会再次强调中共必须独立自主地领导人民大众进行抗日战争,进一步统一了全党的思想和行动。

多次受到党内批评,1945年公开承认错误,对“七大”召开具有积极意义

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以后,王明在党内外继续担任重要职务。他在延安还是比较活跃的,经常给延安各界作报告,发表演讲,在《新中华报》、《中国妇女》、《解放》等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他的报告、演讲和文章在揭露蒋介石集团消极抗日,声讨汪精卫卖国投降,宣传中共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等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1940年5月,王明还在延安“泽东青年干部学校”开学典礼上,作了《学习毛泽东》的报告,对毛泽东大加颂扬。

可是,王明对自己曾经犯过的“左”右倾错误并不认识。1940年5月,他在延安又一次再版了《为中共更加布尔塞维克化而斗争》这部对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纲领起过作用的小册子,而且在《三版序言》中说:“本书所记载着的事实,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史中的一个相当重要的阶段,因此,许多人要求了解这些历史事实,尤其在延安各学校学习党的建设和中共历史时,尤其需要这种材料的帮助。”

王明再版小册子之后,毛泽东于1940年12月25日写了《论政策》的党内指示,指出:“土地革命的后期,由于不认识中国革命是半殖民地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革命的长期性这两个基本特点而产生的许多过左的政策,……不但在今天抗日时期,一概不能采用,就是在过去也是错误的。”

毛泽东的论述是对王明“左”倾路线的否定,但当时有些人并不认为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王明“左”倾是路线错误,只同意是策略错误。因此,延安整风运动首先在党的高级干部中进行。1941年5月19日,毛泽东在延安高级干部会议上作了《改造我们的学习》的报告。同年9月10日至10月22日,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党在历史上特别是土地革命时期的政治路线问题。

毛泽东在9月10日的发言中,分析了王明“左”倾冒险主义错误及其产生的根源,认为立三路线和苏维埃运动后期的“左”倾机会主义都是主观主义,而苏维埃运动后期的主观主义表现的更严重。他们自称是“国际路线”,实际上是假马克思主义。

王明在9月12日的发言中,对毛泽东的批评进行反击。他坚持认为“四中全会的政治路线也是正确的”,并说他早在苏联时就反对博古的错误,博古是“苏维埃后期最主要的错误负责者”,把自己的责任完全推到博古身上。

王明的态度引起了与会者的批评。随着讨论的深入,逐渐澄清了以下事实:(1)土地革命后期的“左”倾错误,从六届四中全会就开始了;(2)以博古为首的临时中央的组成,王明负有重要责任;(3)王明到苏联的后期,虽然在一些具体政策问题上和五中全会以后的中央有不同的看法,但在形势分析和政治路线上是完全相同的;(4)王明在负责长江局的工作中,也有许多严重错误。

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对王明“左”右倾错误的认识基本一致,但王明本人仍然不承认自己的错误。10月初,他在同毛泽东的几次谈话之后,又在10月日中央书记处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坚持自己十二月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与六届六中全会的“路线是一致的”;他在长江局工作时“路线是对的,个别问题有错误”。而且还提出“我们有些地方政策过左,是妨碍统一战线的。”

王明的意见受到与会同志的反对。鉴于他提出中央犯了“左”的错误这样重大的问题,毛泽东在最后发言时提出“王提议检查中央政治路线,我们要提前讨论一次。关于苏维埃后期错误问题,停止讨论。希望王明对六中以前即武汉时期的错误及对目前政治问题的意见,在政治局会议上说明。”

10月12日,王明突然宣布自己有病,不能参加政治局会议,并于10月14日,住进了延安中央医院。由此至1945年中共“七大”,近4年的时间,王明基本上是在医院治疗和在家中休养,没有参加中央会议和公开活动。

王明因病休息期间,延安整风运动深入发展。1943年3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中央书记处由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组成,毛泽东任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主席,并兼任中央党校校长。这次会议还对党的组织机构作了调整,王明只留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中央统战部部长。

1945年4月20日,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高度评价了毛泽东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解决中国革命问题的杰出贡献,对以王明为代表、以教条主义为特征的“左”倾错误作了详细结论。指出“六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内一部分没有实际革命斗争经验的犯‘左倾教条主义错误的同志,在陈绍禹(王明)同志的领导之下,却又在‘反对立三路线、‘反对调和路线的旗帜之下,以一种比立三路线更强烈的宗派主义的立场,起来反抗六届三中全会后的中央了。他们的斗争,并不是在帮助当时的中央彻底清算立三路线的思想实质,以及党内从八七会议以来特别是一九二九年以来就存在着而没有受到清算的若干‘左倾思想和‘左倾政策;在当时发表的

陈绍禹同志的《两条路线》即《为中共更加布尔什维克化而斗争》的小册子中,实际上是提出了一个在新的形势下,继续、恢复或发展立三路线和其他‘左倾思想‘左倾政策的新的政治纲领。这样,‘左倾思想在党内就获得了新的滋长,而形成为新的‘左倾路线。”

中共中央起草《决议》期间,王明正在家养病。但党并没有放弃对王明的挽救,《决议》的三次草案都送给王明看了,刘少奇、朱德、周恩来、任弼时都亲自到王明家中帮助他认识错误。4月20日,在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决议》的那一天,王明给任弼时写了一封长信,并请任弼时阅转毛泽东及扩大的七中全会各位同志。

在这封信中,王明谈了对《决议》的三点认识,表示完全同意《决议》,他承认1930年写的《两条路线》是教条主义的产物,“是从抄袭各种决议而来的”,“用的是不从实际出发,而从书本出发底方法;是根本的教条主义思想和作风的方法。”他还在信中声明说:“中央根据七中全会这一决议的立场和精神与根据对我在各个历史时期中犯各种错误的性质和程度的认识,对我作出任何政治上和组织上的结论,我都服从接受。”“我决心在党所指定的任何下层工作岗位上,向毛主席和中央各同志学习,向全体干部学习,向劳动人民群众学习,一切从头学起,一切从新做起,以便在长期群众工作中,使自己成为一个好的于党有用的党员,为党的事业,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尽一个小勤务员的能力和责任,以多少补偿由于自己错误缺点而造成的党的工作重大损失于万一!”

这是王明第一次公开向中共中央承认自己的严重错误。虽然认识还不够全面,但与《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是基本符合的。而且王明能够向中共中央承认错误和拥护《决议》,在当时对于维护党的团结和“七大”的胜利召开,也具有积极意义。可是,王明后来在《中共五十年》中,却说他向六届七中全会声明服从党中央的决定,是因为“反毛斗争还要长期进行下去”,是为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不管王明当时作何打算,中国共产党历史的新一页已经揭开了。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中共在延安召开了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根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毛泽东的说服动员下,王明在“七大”上以321票当选为中共中央委员。

新中国成立后,任法制委员会主任,主持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

中共“七大”以后,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成立了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这时,王明的身体状况有所恢复,被分配担任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

1946年6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决定成立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由王明和谢党哉负责。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成立后,首先协助中共中央西北局的同志,研究和起草陕甘宁边区宪法草案,到同年11月基本完成了这项任务。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法律工作的重要性也越来越明显。1947年1月,中共中央要求法律问题研究会起草一个全国性的宪法草案,并限定于5月1日前完成。于是,起草宪法草案便成了这一时期王明和法律委员会的主要工作。

1947年3月,胡宗南率领23万大军向延安进犯,王明和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的同志们,东渡黄河,来到山西省临县后甘泉村,继续进行宪法草案的起草工作。由于战争环境的影响,宪法草案初稿直到8月才完成。经进一步修改,到10月完成了第二稿。但因解放战争激烈进行,中共中央无暇讨论宪法草案,所以起草宪法草案的工作只得暂停。

1947年12月8日至28日,中共中央在陕北米脂县杨家沟村召开了著名的十二月会议。王明作为中共中央委员出席了会议。会议期间,毛泽东还与他进行了交谈,希望他认识自己的错误,在夺取全国胜利的斗争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王明也在26日讨论毛泽东《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时作了发言,认为毛泽东的报告“恰恰回答了现在需要讨论解决的问题,国际国内形势分析完全正确。”

1949年3月5日至13日,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王明在会上作了两次发言,表示“完全同意毛的报告”,并对毛泽东大加颂扬,说毛泽东“有丰富的历史知识、科学知识,并且与群众有密切的联系,所以他才成为中国的真正的布尔什维克,我们应当向他学习。”

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决定,王明应对内战时期和抗战时期犯的错误写一个声明书提交政治局审阅。王明当时在会上也表示接受这一决定。会议结束后,3月16日下午5时,毛泽东还亲自来到王明家里并带来洛甫等人的认识材料让他作为参考,帮助他写好声明书,认真检查自己的错误。3月23日,中共中央又派刘少奇代表中央政治局再次找他谈话,希望他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从速写好声明书交中共中央。可是,王明后来对中共中央要他写声明书的决定一直采取拖延态度,最后干脆否认会上曾有这一决定。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举行。王明参加了新政协会议。在10月19日举行的中央人民政府第三次会议上,王明被任命为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同时兼任法制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委员。

王明出任法制委员会主任之后,工作还是积极努力的。法制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为中央人民政府起草各种法律与法规。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刚刚成立,百废待兴,不仅经济建设面临很多困难,建立新中国法律体系的任务也很繁重,需要制订的法律很多,婚姻法更是首当其冲。因此,王明领导法制委员会,首先抓了婚姻法的立法工作。

王明领导法制委员会认真研究了中共在根据地制订过的一些婚姻条例,参考了苏联、朝鲜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王明还多次向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董必武等领导同志请示汇报。经数易其稿,终于在1950年4月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又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改,在1950年4月13日举行的中央人民政府第七次会议上,王明代表法制委员会向会议递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草案》,并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起草经过和起草理由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草案》在这次会议上获得通过。

建国后王明在政法战线上虽然作出了一定的成绩,但他对于过去的错误却一直拒绝做出进一步的检查,对于中共七届二中全会要他向中共中央写一声明的规定一直拒不执行,终于导致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王明同志的决定》。《决定》指出:“三中全会认为,王明同志至此时为止,对于他过去所犯的错误是拒绝反省的,对党中央所采取的态度是不诚恳的,对不遵守二中全会决定向政治局写声明的行为是无纪律的行为。因此,三中全会决定,王明同志仍应执行二中全会的决定,对于他在内战时期及抗日时期所写的各种文章、小册子和其他文件中所犯的原

则错误,作一次深刻的反省,而在思想上行动上真正有所改正。”

在1950年6月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王明已去天津了解地方工作情况。回北京不久,就病倒了。因此,王明没有出席七届三中全会,也不知七届三中全会对他的决定。直到7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把会议文件转给他后,他才看到全会对他的决定。为此,王明于8月17日给毛泽东和中央书记处写了一封信,表示准备按照《决定》中的某些规定,把自己过去所写的文字看一遍,但“这需要相当久的时间”。8月18日,毛泽东在王明的信上批示:“王明的声明书应在11月上旬七届四中全会开会以前写好,并送政治局。”并指示中央办公厅帮助查找王明需要的材料

在这之后,王明的病情又有发展,于10月25日动身去苏联治病。所以,王明并没有向中共中央写出任何声明书。

在中苏两党关系恶化期间,王明撰文诬陷毛泽东

1950年7月26日至8月11日,第一届全国司法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由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董必武主持。王明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长篇报告。会后不久,他再次病倒,住进了北京医院

9月上旬,王明向中共中央提出去苏联治病的要求。王明当时心脏和肠胃部有病,中共中央考虑到苏联的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都比我国强,为了让其早日康复,便批准了王明的申请。中共中央与苏联有关方面进行交涉,并给斯大林发了电报。接到斯大林的同意回电后,便通知王明作赴苏治疗的准备。

1950年10月25日,王明、孟庆树和两个孩子以及北京医院的保健医生陈锋禹、保姆陈启珍一行6人,从北京坐火车出发,经哈尔滨和满洲里,于11月初到达莫斯科。

王明赴莫斯科治疗休养3年多。病情好转后,于1953年12月9日回到北京。

1955年初,王明又因胆囊炎急性发作,再次住进北京医院。王明这次是肝炎、胆囊炎和心脏病连续发作,治疗一段后也未见根本好转。于是,王明向中共中央再次提出赴苏治病的要求。

中共中央研究后同意了王明的要求。1956年1月30日,王明、孟庆树和两个儿子,以及北京医院保健护士朱琛燕、警卫员李景才、保姆陈启珍一行,由北京乘飞机去莫斯科。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共“八大”在北京举行。“八大”召开之前,中共中央曾于8月上旬致电王明,希望他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条件下回国出席“八大”。9月8日,王明从莫斯科致电刘少奇并转中共中央和毛泽东,表示身体状况还不允许回国参加“八大”,向党中央和“八大”主席团请假。虽然王明在莫斯科养病没有能够出席会议,而且他在身体好转后,也没有就自己的历史错误向中共中央写出声明书,但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本着团结犯错误的同志,特别是反对过自己而且被实践证明是错了的人共同工作的原则,仍提名王明为中央委员候选人。因此,在“八大”选举中央委员会时,王明仍当选为中央委员。在按得票多少公布的中央委员名单中,列最后一名。

1957年11月6日至21日,毛泽东率领中国代表团访问苏联。在苏期间,毛泽东关心王明的病情,特意派代表团成员、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赖袒烈和卫生部副部长黄树则去看望。据黄树则回忆说,“我们去看他时,他住在莫斯科郊外的一座别墅里。我去时,他只有点神经官能症,别的已没有什么病。他谈笑风生,还留我们吃一顿饭,吃的是包子。王明去苏联,好多年党中央都给他送东西,他自己也要东话。后来接到苏联专家给中央写的病情报告,说他只剩下神经官能症,可以回国了。但他自己不愿回来”。

对王明疾病的治疗,中共中央是竭尽全力的。建国后两次批准他到苏联治病,每次都作了周到安排。中共中央在政治上对王明是十分关怀的,在他不在国内的情况下,仍选举他为八届中央委员,并希望他病好后回国工作,为党的事业作些贡献。可是,王明在病情好转之后,不但不回国工作,反而在中苏两党关系恶化之后,公开在苏联报刊上发表文章,对毛泽东和中共中央进行诽谤、攻击。从1969年开始,已经进入晚年的王明用马马维奇等笔名,在苏联报刊上连续发表了一系列攻击中共和毛泽东的文章,造成了恶劣影响。

1974年3月,王明把他1969年以后写的《中国共产党五十年》、《“整风运动”是“文化革命”的演习》、《“文化革命”和毛同帝国主义合作的方针》、《孤僧的命运和毛泽东的十大》4篇文章,汇集成书,取名为《中国共产党五十年和毛泽东的叛逆行为》,于1975年由苏联国家政治书籍出版社用俄文出版(我国现代史料编刊社1980年翻译成中文内部出版时,改名为《中共五十年》)。

《中共五十年》主要围绕“文化大革命”展开,但王明并未把握“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实质。他认为“文化大革命”是毛泽东发动的一场“反革命政变”,而且他竟然大批“文化大革命”的“右倾”,认为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目的,是“与帝国主义合作”。这恰好暴露出王明到最后也没有摆脱“左”比右好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

在《中共五十年》中,王明还捏造史实,诬陷毛泽东对他进行人身迫害,对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进行种种恶毒攻击,公开站到与党与中国人民对立的立场。《中共五十年》是王明抱病编完的。在编完《中共五十年》后4天,1974年3月27日,王明在其莫斯科郊区的寓所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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