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
2009-04-14王志明郭荣
消费导刊 2009年5期
王志明 郭 荣
[摘 要]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之一,2007年推广以来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作者以岚县为例,进行了调查,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关键词]农村 合作医疗 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现阶段涵盖范围最广、受益人群最多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于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具有重要作用。但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补偿比例低、时间滞后等问题,影响到农民参合的积极性。为此,我们在山西省岚县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广迅速
2007年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岚县范围内推广实施。采取的方式是:农民个人每年交10元、中央财政每人补贴40元作为统筹基金,农民凭医保卡在门诊就医时可买8元钱的药,因病住院治疗的按就医单位的不同级别,享受不同比例的报销金额。
到2008年末,全县共有13.83万人自觉自愿参加了合作医疗,占全县农业人口总数的89.09%。已累计筹集医疗基金1902.6万元。两年来,共有83928人次得到了住院补偿,累计补偿额为861.44万元,补偿覆盖率达到了20%,占到了大病统筹金的34.5%。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工作不到位,部分农民对合作医疗认识不足
农村居民地域分布范围广、交通通讯相对落后等原因,客观上抑制了合作医疗知识的普及。岚县有关部门虽然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印发了宣传资料、单型本,并通过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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