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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和谐文化建设不容忽视的群体

2009-04-08王晴晨

群文天地 2009年1期
关键词:农民工精神建设

王晴晨

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广大农民走出乡村,进入城市参与经济社会活动。于是诞生了一个新名词:农民工。这是一个队伍庞大的群体。调查显示,我国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2亿人左右;如果加上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农民工总数大约2亿人。中央文件明确指出,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农民工的物质权益保障已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但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却难以满足。社会上很少有适应农民工需求的文化产品和精神产品推出,除少数企业和社区能够提供一些图书、报纸和娱乐场所外,多数用工企业都没有提供任何文化设施。据调查,80%的农民工业余生活是“睡觉”和“闲聊”,超过40%的农民工连一本书也没有。“干活累,没事睡”是农民工生活的真实写照。应该说,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他们在城市生活中的“边缘化”趋向不容忽视。农民工面临的生存现状,特别是凸现的精神文化生活,已经引起社会关注,也应该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文化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关注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希望有相对良好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公平合理地分享社会进步成果。农民工也不例外,他们同样有享受改革开放成果和公民文化权益的强烈愿望。

(一)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社会和谐的基本标准就是行为的和谐,农民工是无归属群体,他们的业余生活枯燥单调。用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充实他们的业余生活,填补他们的精神空白,发挥文化的“娱人”“育人”功能,是促进人际关系和谐,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途径。

(二)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组成部分。在文化建设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求我们充分认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文化发展的不平衡,高度重视流动人员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群体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体现文化建设的大众情怀,努力使文化建设的成果覆盖全社会各个领域和群体,惠及全体人民。农民工理应享有公民的公共文化权益,享有公共文化服务。

(三)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是广大农民工迫切的内在要求。广大农民工远离家乡,远离亲人,在繁重的体力劳动之余,最需要的是精神上的调节,最渴望的是适合他们欣赏口味和消费水平的文化娱乐活动。他们有一定的抱负,积极参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很想将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学到手,致力于家乡建设,改变家乡面貌。因此,他们往往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适应发展中的社会生存新环境。

二、农民工精神文化建设,必须明确政府、企业、农民工的职责和要求

精神文化生活涵义深,覆盖面广,涉及方方面面,要满足农民工的需求,必须联合文化、财政、劳动、建设、公安、农业等政府部门,调动用工单位力量,发挥农民工主观能动作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一)党委、政府是加强农民工文化建设的主导者。各级党委及有关部门要把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纳入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纳入政府文化服务和管理的基本范畴,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根据本地实际,出台相关政策,加大资金投入。要动员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使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特别是要对使用农民工的企业提出具体要求。文化部门要引导文化经营单位和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创作和生产反映农民工生活、为农民工喜闻乐见的节目,不仅仅是在节日期间“送戏”,平时也要“常送戏”。

(二)农民工用工单位担负着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主要责任。用工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规定,切实维护农民工的物质权益,关心农民工生活,切实解决农民工困难。在不断改善农民工物质生活的同时,因企制宜,因陋就简,逐步建立包括多功能厅、篮球场、图书阅览室等在内的基本文化设施,组织开展一些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发挥党团、工会、妇联等组织的作用,全方位,多次层满足农民工的文化需求,让他们在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中感受文明、享受文化,接受熏陶。用工企业在建设自己企业文化的同时,要一并考虑农民工精神文化建设,使农民工文化既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中,又有农民工文化的特色。广大农民工在心情舒畅的环境中,就会爱企如家,进一步激发自己建设企业的主人翁意识和冲天干劲。

(三)广大农民工是农民工精神文化建设的主体。毋庸置疑,农民工精神文化建设的主体是农民工。广大农民工走进城市后,要自觉从封闭状态中走出来,远离迷信、黄赌毒等腐朽文化环境,主动接受城市文化的辐射、城市文明的熏陶,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参与农民工文化建设,塑造独特的农民工文化。许多地方出现了农民工艺术团、农民工歌手、农民工摄影家,创办了农民工杂志《打工者》,甚至拍摄了农民工电影——《顺利进城》。也有农民工开通了心理咨询热线,接受农民工的心理咨询,让农民工有了倾诉的地方和对象。总之,农民工主动参与建设的农民工文化才是真正的农民工文化。

三、针对农民工特点,建设农民工精神文化家园

关注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要做好“适合”文章。所谓“适合”就是指我们所提供的文化设施、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要符合农民工的实际,贴近他们的生产生活,所思所想,在内容上通俗易懂,在形式上生动活泼,使大家乐于享受,易于接受,便于参与。

(一)适合农民工的文化层次。大部分农民工的文化程度不高,就业岗位艰苦,收入主要靠体力劳动获得,他们的城市意识、生活方式不能适应城市生活,加之受到某些歧视,有“过客”心态,缺乏“家”的归属感。很多人只要在业余时间有电视看、有书读,能够有场地打篮球、乒乓球、下棋和开展联欢会、广场晚会等一些自娱自乐的文化活动就心满意足了。要充分考虑这些特点,多建设一批文化广场,多组织一些参与面广,接受度高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多举办一些“适销对路”的培训班,多进行一些节假日慰问活动,这样,就会少一些隔阂,多一份和谐。

(二)适合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特点。农民工工作岗位分散,工作时间不确定,处于小范围集中,大范围分散的状态,容易衍生社会治安、恶性犯罪、黄赌毒等社会问题,容易传播文化垃圾。因此,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在设施上要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在形式上,要小型分散,简便易行;在内容上要健康向上,以地方文化、民间文化、通俗流行文化为主。适当让外来人员演家乡戏,唱家乡歌,说家乡情,以此提供展示自我的机会。

(三)适合农民工的消费水平。农民工大多集中在建筑、制造、服务等行业,所得收入寄回老家后所剩无几,不可能花在文化消费上,因此,在为他们提供文化服务时,要考虑实际

消费能力,多提供一些廉价运动场地,多组织类似“露天电影”“乘凉晚会”“广场演出”,社区、街道的文化中心、图书阅览室、体育场地要对农民工免费开放。

四、采取扎实措施,推动农民工精神文化建设

关注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会议上,要做实实在在的工作,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推进农民工精神文化建设。

(一)推进制度改革,扩大农民工参与社会文化的权利和机会。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导致农民工权益得不到保障、生活贫困、文化匮乏的制度性根源。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使农民工获得合法的市民身份,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市管理体系,享受同样的市民待遇,从根本上消除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的“文化孤岛”现象。

(二)将农民工文化生活纳入政府公共文化管理范围。人的和谐发展、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把建立农民工现代文化价值观念体系,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使农民工文化逐步融入到整个社会主流文化的发展进程中。要出台一些相关条例或地方性法规,将农民工文化生活纳入政府公共文化管理范围。进而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子女上学、文化权利三大问题纳入立法轨道,依法保障农民工的文化参与权和享受权等文化权利。确立以政府为主导、文化行政部门为主体、多部门协同的组织领导体系,加强部门间协作,逐步建立改善农民工文化生活状况的长效体制。同时将农民工文化活动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建立农民工文化专项经费,设立“农民工文化发展基金”,实行面向社会的开放式管理。逐步建立以公共财政补贴为基础,国家投入、社会捐助、企事业参与等多种投入并举的利益协调机制。

(三)办好与农民工文化生活相关的文化事业

一是以政府部门为主体,面向农民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和组织多种形式的公益文化活动。将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益性设施对农民工免费开放;组织艺术表演团体深入工地演出,鼓励文化经营单位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或优惠的服务;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推动用工单位自身的文化建设;组织农民工自创、自编、自演文艺节目等。近年来,江苏省、深圳市等许多省市宣布将包括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场馆向公众永久性免费开放。我们期待更多的省、市实行这一做法。

二是以城市社区为主体,将农民工文化需求纳入社区规划之中,提高农民工对社区文化设施的使用权。利用社区的夜校、活动站、职工业余学校等平台对农民工开展文化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策、劳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吸纳农民工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激发农民工的热情和兴趣,促进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交往。据报道,北京大学教育学院于2006年7月创办了“平民学校”,成为为广大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提供服务的第一所高等学府。北京70多所高校将推广北大的做法。上海闵行区虹桥镇文化站从20000多名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需求出发,创办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要对象的业余艺术学校,受到广大农民工的欢迎。

三是以社会为主体,建立适应农民工流动、松散等特点的组织管理新体制,提高农民工社会文化参与的组织化程度,保障农民工的文化权利。肖家河是北京典型的城乡接合部。杨玉铃是这片2平方公里多土地的居委会主任,居委会6个人管着一片特殊区域:本地人口4000人,外来人口12000多人,居委会办了一件新鲜事:成立打工者文化教育协会。一年时间里,居委会和协会组织了6场次文艺联欢及普法教育活动;培训讲座活动42次;电脑培训班7期;社区快报每月一期,共发行24000多份。这些活动普遍受到欢迎,一批文艺骨干在打工者中迅速成长起来,一些农民工也消除隔阂逐渐融入社区。

和谐社会与农民工问题是城市文化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在当前形势下,没有广大农民工生活状况与精神世界的和谐,和谐社会就不可能真正实现;没有对农民工文化建设的高度关注和切实努力,就没有真正的农民工的生活状况与精神世界的和谐。建设和谐文化也就无从谈起。我们坚信,通过政府和广大部门特别是文化部门的不懈努力,广大农民工一定会由衷感叹:“天堂美好,是城里人的,也是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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