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不需要剽窃
2009-04-01李杰李杰
航空知识 2009年4期
李 杰 李 杰
受访人: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研究员李杰采访人:本刊记者李杰
记者(以下简称记):近期,关于各国之间相互“剽窃”航空装备技术的猜测屡见报端。您认为这是个别国家之间的问题,还是各国都普遍存在的现象?
李杰(以下简称李):首先需要说明,就当下而言,剽窃并不是主流,但参考和借鉴绝对是主流。当今世界,大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模式、军队发展之路……小到具体的某一型号的武器装备,制造工艺水平等,每一个国家、每一个部门,甚至每一个人都可以说存在着借鉴、参考、比照的问题,都有着自己可以模仿、学习,追赶的“参照物”。古今中外,任何国家或个人恐怕都概莫能外。远之不说,即使是当今技术最先进、国力最强盛的美国,在很多技术领域、很多武器装备方面,也存在着“借鉴”国外先进技术的问题。例如,美国航空母舰上的多项舰载机关键技术,就是从英国那里“偷学”来的或购买“专利”得到的。现代航母采用的蒸汽弹射器最初是英国人的发明。1950年起,英国海军开始在“英仙座”航空母舰上试验弹射“蚊”式战斗机成功,美国人得知后立即买下专利,将其移植到美国航母上,并开始了大量的仿制和改进,取得了十分理想的效果。当然,这种购买专利的方式是最为直接的一种借鉴办法。不仅如此,“勤奋好偷”的美国人还从英国人那里借鉴、学习来了喷气式飞机在航母甲板上起降、光学助降装置、斜角飞行甲板等大型航母上几乎所有关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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