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今日诗坛,谁家天下?

2009-03-31高昌

中华诗词 2009年2期
关键词:主体

高 昌

近日读到余零先生就《“新诗主体论”可以休矣》一文与丁国成先生“商榷”的文章(见2009.1《中华诗词》)。反复阅读,我很尊重余先生对毛泽东主席的深厚感情,也很佩服余先生研究毛泽东著作的深厚功底。不过,仔细学习和对读两篇大作,我认为余先生行文虽是气壮,但却并非理直,而是“理太偏”了。余文的一个很明显的偏颇或是误解,是从视角问题产生的。丁先生文是一个横的视角,是着眼于当下诗坛现状而言,余先生的文章是一个纵的视角,是着眼于诗坛的过去和未来。把一篇就当下诗坛发表的论文用另外一个纵的视角去评判,难免就会出现自说白话、自弹自唱的尴尬。

对余先生的观点,我有一些不同看法。关于诗坛上围绕《“新诗主体论”可以休矣》一文的争论,我也想坦率地谈一谈自己的思考。

一、完整准确地理解以新诗为主体的说法

毛泽东主席于1957年1月12日在写给臧克家等人的信中确实说过:“诗当然应以新诗为主体,旧诗可以写一些,但是不宜在青年中提倡。因为这种体裁束缚思想,又不易学。”这封信便成了后来的一些人所谓“新诗主体论”的主要立论依据。

但是,毛泽东主席的说法,是对当时诗坛状况尤其是作者队伍的一个客观评判,针对的是当时的文艺动态来说的。他在这句话前面还加了“当然应”三个字,但是并没有说“诗永远应以新诗为主体”。他只是说不宜在青年中提倡,并没有说不许青年人创作旧体诗。

诗歌是发展的,动态的,诗歌作者的队伍构成也是在不断变化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主体
一起多个违法主体和多种违法行为案件引发的思考
论碳审计主体
论自然人破产法的适用主体
从“我”到“仲肯”——阿来小说中叙述主体的转变
如何让群众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
何谓“主体间性”
技术创新体系的5个主体
中医文献是中医宝库的主体
关于遗产保护主体的思考
怀旧风劲吹,80、90后成怀旧消费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