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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放的“一字之怒”

2009-03-26

同舟共进 2009年3期
关键词:新民晚报办报民生

乐 朋

1982年元旦,《新民晚报》复刊。身为总编的林放,兴奋地拿起一份散着油墨香的复刊号报纸。当他读到自己所撰的《复刊的话》时,却霍然起身,勃然大怒:原来报上把“为民分忧,与民同乐”中的“民”字改为“国”字,成了“为国分忧,与民同乐”。

林放为什么这样较劲呢?笔者认为这一字之改,将林放的办报理念、写作志趣篡改了,扭曲了:

第一,林放原文说的是报纸与读者的关系,理当用“为民分忧”,即为读者服务。一旦改作“国”字,则文不对题,成了“乱改一通”。

第二,一字之改,背弃了林放的办报理念和写作理念。在他心目中,《新民晚报》是面向广大市民的报纸,职责就在反映民意、关注民生,让一份晚报去承担“为国分忧”的大任,不仅很难,而且没必要。何况,只愿同乐,不想分忧,这样的报纸、文章岂能和民众同患难、共命运!不问民生疾苦,不管民众忧患,不说老百姓的心里话,对报人兼作家的林放来说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和人民忧乐与共恰是林放办报、写作的命根子,这一改等于砍掉了命根子,林放能不七窍生烟?

如今有些官办报纸、官样文章,盛气凌人,无视民瘼,真话缺失。而林放先生的“为民分忧,与民同乐”,真是一份珍贵的精神遗产,至今仍可作为大众传媒和记者、作家的座右铭。

林翁虽乘黄鹤去,沪上犹留黄钟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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