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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是民生总关情

2009-03-25

四川党的建设 2009年2期
关键词:救灾灾区物资

邓 灼

2008,汶川大地震,我们的心和灾区的同胞一起坠入谷底;2009,我们的心仍无时不记挂着灾区的同胞——“你们吃得饱穿得暖吗?你们能安然度过寒冬吗?失去亲人和家园的痛是否在渐行渐远?阳光和温暖是否在渐行渐近?”

对话黄明全,打开我们纠缠长久的心结。

暖冬行动让今冬不再寒冷

一线报道:节前,在汶川县雁门乡月里村村民赵国秀家的过渡房,火炉里的焦炭燃得正旺,床上叠着6床崭新的棉被,厨房屋梁上挂满腊肉、香肠。“穿的、盖的、吃的,火炉,焦炭,政府全都给我们送来了,简直就是‘一条龙服务。”这是受灾群众发自肺腑的感慨。

记者:在抗震救灾的前期,四川民政作为强大救援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打了一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硬仗,而面对“5·12”地震之后的第一个冬天,要保证灾区困难群众过冬物资的需求,任务是否同样艰巨?

黄明全:是的。去年我省相继遭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5·12”、“8·30”地震灾害,损失特别严重,这个冬季需要口粮、衣被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人数比往年成倍增加。灾区和贫困地区需救助360余万人,需棉被360万床、棉衣裤360万套(件)和必要的取暖用品。阿坝、广元等部分高寒山区和民族地区还需大量电热毯、烤火炉。确保灾区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任务十分艰巨。

记者:省民政作为“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牵头单位,要确保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采取了哪些措施?

黄明全:省委、省政府极度重视灾区群众过冬问题,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立足于抵御百年不遇的极端寒冷天气,想尽办法采取多项措施,积极筹集、调运、发放过冬所需御寒物资。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省共发放御寒棉被379.19万床、棉衣裤451.08万件(套)、取暖用品47.8万件(个)、衣物431.9万件。在严冬来临之前,较好地完成了御寒物资的筹集、调运、发放工作。记者:在御寒物资的发放上,我知道你们有一个“不留死角”的要求,请为我们介绍一下。

黄明全:我们按照高寒地区和边远山区优先安排、其他地区不留死角的要求,始终坚持“统筹兼顾,重点发放”的原则,对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阿坝6个地震重灾市(州)以及遇难者家庭、重伤残家庭、居住在临时过渡房家庭、低保家庭、五保对象、农村特困家庭老人、儿童和伤残人员作为御寒物资发放重点。同时,在省级采购的御寒物资中调剂1万床棉被、1万套学生装解决汶川、北川、青川、绵竹、什邡、茂县、平武等10个极重灾县(市)初、高中寄宿制困难学生御寒过冬问题。为防御可能出现的极端寒冷天气,在民族地区、高寒山区和偏远重灾乡镇,更是加强了救灾御寒物资的储备和分发工作。

记者:要安然过冬,一定要有一个遮风避雨的家。地震使得我省农村大量农房受损,而要在自建过渡房中过冬的农户却有很多。我们如何解决这一矛盾?

黄明全:从去年11月初开始,四川省委、省政府组织开展了加强农村自建过渡房保暖措施的专项行动,对自建过渡安置房逐户采取加固、加厚、搪泥、铺油毡或彩条布、筑土墙、围草帘子等方式,增强灾民自建简易过渡房的防风、防漏、保暖、御寒能力,确保达到入住群众能安全过冬的标准。全省经过个人申请、村组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需重建农房130.9万户,加固维修农房285.4万户,省上已下拨农房重建和加固维修资金250亿元,推进受灾群众通过灾后重建和加固维修,早日迁进新居。

特别关爱让“三孤”不再孤独

一线报道:在修茸一新的旺苍县普济镇敬老院,89岁的李仕秀老人惬意地与同伴们聊着天。老人来自青川县石坝乡,儿子媳妇不幸遇难,转眼之间,她成了一名孤老。老人很快被转移安置到敬老院,“为照料我们这些上了年纪的,政府还出钱招聘服务员。为了让我们开心,敬老院还经常开展一些活动,把气氛弄得热热闹闹的。还有很多志愿者给我看病做针灸!”这是地震“三孤”人员安置的一个缩影。

记者:大灾使我省新增了一批“三孤”人员,从地震后至今。全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像潮水一样,从没有停过。请您介绍一下他们的近况。

黄明全:汶川特大地震造成的:三孤”人员,是受灾群众中最困难的群体。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努力充分发挥保障职能作用,采取多种措施及时妥善安置“三孤”人员,灾区新增“三孤”人员和原有“三孤”人员全部得到了妥善安置。

记者:为了让他们有一个有保障的、美好的未来,都做了哪些工作,有哪些成效?

黄明全:一是通过社会福利机构集中安置“三孤”人员。地震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迅速将地震灾害形成的新增“三孤”人员就近妥善安置到所属的社会福利机构,当地安置有困难的,通过省民政厅协调安排到了轻灾和无灾市(县)社会福利机构。二是多措并举分散安置“三孤”人员。对汶川特大地震孤儿采取亲属监护、家庭收养、家庭寄养、类家庭养育、集中供养、学校寄宿、社会助养等方式养育;对孤老、孤残采取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相结合、集中供养与分散扶养相结合的方式妥善安置。特别是随着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帮助,大部分“三孤”人员都找到了亲属。因此,将“三孤”人员分散安置于亲属家中由亲属代养成为了安置工作的最重要的措施。

记者:应该说,救灾不是一日之功,而是持久战,安置、救助“三孤”是一项时日长久的工作。对他们今后的生活,有没有一个长久的政策保证?

黄明全:我们会努力保障“三孤”人员的基本生活。在应急救灾阶段,对因灾造成的“三孤”人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受灾的原“三孤”人员补足到每人每月600元,补助期限3个月。对未纳入后续救助政策范围的,县(市、区)各级民政部门及时将“三孤”人员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和冬春灾民生活困难救助范围。对需要进行集中供养的,通过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和农村敬老院实施集中供养。临时生活救助和后续生活救助的实施,有力地保障了“三孤”人员的基本生活。社会各届对“三孤”人员,特别是对孤儿也给予了特别的关爱,中国人寿从12月起给每个地震孤儿发放生活补助费,每月600元,一直到孤儿满18周岁。

有效监管让救灾在阳光下进行

一线报道:“感谢!感谢!感谢大家的关心和支持!”年前北川曲山镇大水村村民唐仲会大妈正为过冬御寒物资发愁时,民政干部为她家送来了棉被,棉衣,特别是物资发放的现场监督,既让唐大妈一家心里感到十分温暖,又让捐赠单位的爱心落到了实处。

记者:“大灾有大爱”,民政系统筹集了大量的救灾款物,这些款物能否如数、及时地用到灾民身上,是人们最为关心的问题,那么如何对其进行发放和监督管理?

黄明全:我们在捐赠物资的接收和分配上着眼重点领域、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切实抓好接收捐赠的程序、分配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办法等方面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一系列的制度规定,确保救灾捐赠物资分配使用的公开、公正、公平。

记者:我知道,省民政厅公众网上开辟有捐赠专页,及时地公布捐赠接收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请您从社会监督的角度重点谈谈捐赠物资的管理工作。

黄明全:好的。地震后,我们一直按照“公开化操作”、“信息化管理”、“社会化发放”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捐赠款物申请、审批、发放等相关制度,做到每个环节有据可依。建立了严格的工作制度和规范的工作流程,明确了捐赠物资到港、通关、接收、分配、装载、押运、回执等工作环节的具体要求。对境内捐赠物资,着重规范了接收和分配流程。省民政厅公众网上及时开辟捐赠专页,及时公布捐赠接收情况。各级民政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所有捐赠物资逐一登记造册,对外公布。在款物发放过程中,严格坚持“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基层在分配救灾捐赠物资时,一律公开公示,主动接受村民和社会监督,有效防止优亲厚友的现象。我们多次组织监督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深入重灾区督促检查。年前,我厅由厅负责同志带队,组织了11个检查组,对全省21个市(州)和部分县、乡镇捐赠物资的接收、发放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情况总体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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