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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切民生:走向当代的马克思主义传统

2009-03-25葛恒云

关键词:小康社会马克思民生

葛恒云

[摘要]马克思关切民生的思想既是一个当代性的话题,同时也是无产阶级执政党的一个永恒课题。马克思主义就是一个以广大劳动人民的民生为价值目的的思想体系。在当代中国,继承、弘扬和实践马克思关切民生的思想传统,在一定意义上,是当代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需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建设和早日实现小康社会的需要。党的十七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空前重要的战略地位。当前,解决民生问题必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我们的民生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生活问题;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障和增进人民民主政治权利。

[关键词]马克思;民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小康社会

[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604(2009)01-0001-07

所谓民生问题,即有关国民生计与生活、生存和发展等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问题。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文献中,没有关于民生概念的直接表述,但是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包含了丰富而深刻的民生思想的理论宝库。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就是有关现实的个人的生计与生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原理。

一、透析马克思关切民生之思想

民生问题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前提和出发点。唯物主义古已有之,历史唯物主义是唯物主义在社会领域的推广。古希腊时期,唯物主义就开始了在社会领域的推广活动,如德谟克利特的幸福论,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等都是古希腊唯物主义在社会领域运用的成果。近代唯物主义在社会领域的运用则更为深广。社会与自然的根本差异就是人,社会是人的社会。因而,他们都以“研究人”为自豪,如洛克的《人类理解论》,孔狄亚克的《人类知识起源论》,爱尔维修的《论人》,拉美特利的《人是机器》等。德国哲学(青年黑格尔派),不管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都是以“自我意识代替人构造自己体系”为其拿手好戏。其结果,它们都走向了唯心论,因而,把唯物主义运用于社会研究还不足以说明马克思的方法特征。如果我们认真探索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就会发现,这个过程可以概括为马克思经历了从关心贫苦农民的生存生活到关心“人”,再到揭示人的生存生活的本质几个阶段。

首先,马克思关注贫苦农民的现实生活,认识到解开物质利益之谜的重要性。马克思在《莱茵报》工作期间,在经历了出版自由的辩论以后,1842年初又一次经历了第六届莱茵省议会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这里“演的是现实生活的戏”,遭遇到“真正的现实生活问题”。所谓真正的“现实生活的戏”,是指政治上代表备受压迫的贫苦群众利益的马克思与省议会那些代表林木占有者利益的议员们面对面地展开的辩论。第六届莱茵省议会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实际上是指当时贫苦农民在森林中捡枯枝采野果引起的法律争论。当时,省议会代表少数林木占有者的私人利益,认为捡枯枝是盗窃林木的行为,应予以处罚。马克思虽然为此进行辩论,结果失败了。1859年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1分册正式出版。在该书“序言”中,马克思说:“1842年到1843年,我作为《莱茵报》的主编,第一次不得不就所谓物质利益问题发表意见,而这曾使我陷入困境……第一次推动我去研究经济问题。”联系马克思主义创立的过程,显然,马克思首先是由“物质利益疑难”开始转向经济问题研究,然后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并运用它研究政治经济学,揭开了物质利益疑难,走出了物质利益之谜的困境。

其次,马克思转向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关心“人”,研究工人的生产生活,阐述了对象化劳动的意义。在研究政治经济学中,马克思肯定了亚当·斯密的劳动价值理论的意义,但是,斯密论述的劳动只是一种异化劳动。在他那里,“劳动这种生命活动、这种生产生活本身对人来说不过是一种需要即维持肉体生存的需要的一种手段。而生产生活就是类生活。这是产生生命的生活”。生活不只是吃、穿、住,人的生活,还包括产生生命的生活,即劳动,而且这是更为重要的一种生活。在马克思那里,民生是指生产与生活二者的辩证统一。但是,在资本主义的异化劳动条件下,生活与生产是对立的,“工人生产得越多,他能够消费的越少;他创造的价值越多,他自己就越没有价值、越低贱;工人的产品越完美,工人自己越畸形”。马克思当时虽然还没有完全摆脱费尔巴哈人道主义的影响,但是他已经从对工人的“生产生活”的探索中,涉及了解决民生的途径,那就是改变劳动的社会性质,使劳动真正成为人的类特性的自由自觉的活动。

再次,马克思从关心工人的“生产生活”出发,研究政治经济学,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从民生的吃、穿、住出发,揭示了人的生存生活的本质。旧唯物主义直观地理解人的生活,把民生理解为生物性的活动,如费尔巴哈。马克思不同,他从人的生存生活出发,揭示了民生的内涵和实质。马克思说: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这样的历史活动,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以人的生活为前提,揭示了人的生活本质上是一种生产的生活,“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从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出发,马克思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以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理论为基础,揭示了“现实的个人”的生产活动对人类生计与生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作用和意义。人们为了满足生活的需要创造了“为满足需要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这种“新的需要”要求有为了生活生产的生产关系、思想和政治上层建筑等相适应。适应生活的生产需要产生的思想和政治上层建筑不仅满足了生产的生活的要求,并且反作用生产生活本身的发展。所以,民生不只是一种物质的生活,而是以物质生活为基础的包含了思想文化精神、政治生活的一个统一的总体。可以说,历史唯物主义就是一个科学揭示民生的含义、内容、实质和实现途径的理论。

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即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与利益关系,研究一定的生产关系,其实质就是研究每一既定社会的利益关系。马克思的《资本论》对资本主义的利益关系进行了科学研究,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4个环节中,民生虽然主要表现为消费领域,但是它与生产、流通、分配有不可分割的联系。生产决定消费,消费推动生产。由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是以获得最大剩余价值为目的的生产,所以决定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民生无法得到真正的解决,即使生产的产品高度过剩,资本家宁愿将其倒进大海,也不愿将其用来解决民生问题。因而,只有适应生产力的要求,改

变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性质和资本主义的利益关系,建立符合大生产需要的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关系,才是解决民生的科学途径。

民生问题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核心内容和价值目标。社会主义究竟是怎样的呢?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认为,社会主义革命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尽可能地加快生产力的发展。紧接其后,马克思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制度10项基本内容和措施,其中第7~8项为发展生产力,第9~10项即解决城乡差别、免费教育等民生问题。马克思说,社会主义就是“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对立逐步消灭”。“对所有儿童实行公共的和免费的教育。取消现在这种形式的儿童的工厂劳动。把教育与物质生产结合起来,等等”。马克思还认为,到那时,消灭了阶级差别,“公共权力失去政治性质”,只有这样才可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容很多,但归结起来无非是民生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两个方面的协调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实际上具有经济性质,消灭私有制,就是指解决民生问题的社会主义制度保障;发展生产力是指解决民生问题的最终的动力和根源;消灭城乡差别、实现免费教育,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指的是社会主义核心内容和价值目标。内容是价值目标的内在本质,价值目标是内容的意义指向,二者具有不可分割的一致性。所以,民生问题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本质上具有目的价值意义。马克思主义就是一个以广大劳动人民的民生为价值目的的思想体系。

二、弘扬马克思关切民生之传统

马克思关切民生的思想,既具有当代性,又具有永恒性。实现与马克思的对话,我们需要弘扬马克思关切民生的思想传统,使之成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思想资源,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建设的推动力量。

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的探索是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开始的,毛泽东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新民主主义论》、《为人民服务》、《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论十大关系》等著作,都阐述了中国特色的民生思想。党的“八大”明确提出社会主义主要矛盾是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无法满足其需要的矛盾。这就是说,发展生产力是手段,解决民生问题,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是目的。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坚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生思想体系。

从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其主题是生产力标准的讨论。生产力标准的讨论揭示了发展生产力在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中的决定作用,批判了“四人帮”的上层建筑决定论,正确论述了物质与精神、经济与政治等辩证关系,恢复了党的“八大”立足于民生的正确路线。其主要理论成果是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和3个“有利于标准的提出。邓小平不仅把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而且把“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判断姓“资”还是姓“社”的标准。邓小平说:“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民生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而是与社会发展相关联的一个系统。坚持社会主义是方向,是真正解决民生问题的制度保障;发展经济是改善人民生活的途径,离开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民生问题就失去了前提。改善人民生活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发展经济的目的。这一阶段理论讨论取得的主要的实际成果是我们党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开始为解决多年以来遗留的民生问题做物质准备。

从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其主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利益关系、利益矛盾的讨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无疑是发展生产力选择的最优机制。但是,市场经济是一柄双刃剑: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它既极大地激发了每一个人的潜能,推动了我国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增强了我国的综合国力,为解决民生问题提供了物质前提;但也带来了社会财富分配不均、资源环境过量损耗等影响可持续性发展的一系列有关国计民生等问题。利益概念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结构性概念,利益矛盾上升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利益理论,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代内”与“代际”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成为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这个时期的主要理论成果是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凸现出了以人为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念。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民生问题不仅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目的,也与人的全面发展互为前提和基础,它是“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具体表现。为了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使全国人民都过上殷实的小康生活,必须“坚持贯彻党的富民政策,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努力增加居民收入,不断改善人们的吃、穿、住、行、用的条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进医疗卫生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等民生问题。这样,民生已然成为一个呼之欲出的新概念。

从党的十六大至十七大以来,民生问题成为政界、学界关注的一个主题。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这个目标不仅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而且论述了以经济建设为基础,实现不断以改善民生为目标的社会建设思想。这个目标就是“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适应这一要求,明确地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民生问题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民生思想,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解决使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五大突出民生问题。党的十七大不仅明确提出民生的概念,而且形成比较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生思想体系。

首先,改善民生是党的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当前我国民生问题虽然突出表现在就业、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安全等具体方面,但民生问题本质上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问题。因此,改善民生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其次,坚持科学发展观是改善民生的前提。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民生问题,即有关国民的生计与生活、生存与发展等问题。但在现代社会,民生问题是一个经

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之间既有物质需求也有精神特征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协调统一发展的整体样态。因此,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坚持“四位一体”的原则,协调人民内部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有步骤、分阶段逐步整体推进,既不能照搬西方的尤其是民主社会主义所谓“福利国家”的模式,也不能否定改革开放而沿袭旧的体制,更不能把经济建设与民生、政治建设与民生、民生与民主和民权片面地割裂开来。

再次,当前改善民生的关键是加强和健全公共财政管理和有效使用。这就要求在公共财政、公共资源使用上,减少行政成本的超常支出,杜绝和打击一切使用公共财政奢侈消费等有害民生的腐败现象,把有限的公共财政用来解决当前一些有关民生的突出问题。同时,要吸取发达国家建设所谓“福利国家”的经验教训。在解决当前突出的五大民生问题的同时,严禁和防止出现一些地方和政府官员的所谓的福利政绩面子工程。有战略意义地实施积极的福利民生政策,重点加大对人力资源的投资,尤其是对教育、文化和科技的投入,建设一个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与终身教育的完整体系。

三、实践马克思关切民生之理想

马克思关切民生的思想传统是我们今天不能忽视的内容,它启示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就在于对“民生”的现实关切。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正是为了保障和改善全体中国人民的“民生”,也是为了真正落实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宗旨。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又一次实现了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与时俱进,也为民生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路和途径。胡锦涛同志指出,以人为本,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本。人民群众不是抽象的,而是由一个个活生生的个体的人、一个个普普通通的家庭组成的。在科学发展观视野里,发展不只是经济的增长,而且包括社会的全面进步以及人的全面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也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包括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更加体现为眼前利益和直接现实利益,它不在发展之外,就在发展之中,而且是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民,发展要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要由人民共享。党的十七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空前重要的战略地位。当前,解决民生问题特别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加强引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我们的“民生意识”。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说得好,“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这是对我们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继承和弘扬。毛泽东倡导我们共产党人关心群众,要从基本的生活问题做起,从人民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做起。邓小平说过,贫穷不是社会主义,长期让人民群众过紧日子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使人民群众富裕起来,日子好起来。江泽民同志一再强调,我们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一定要充分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可见,胡锦涛同志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来落实,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精神的。这也启示我们,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下,弘扬马克思关切民生的思想传统,要把关切民生融入执政意识、国家意识中,把关心和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执政兴国的目标主题,要在新时期进一步强化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其次,重在落实。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生活问题。

1.整顿分配秩序,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就我国收入分配情况来看,由于历史和现实、主观和客观等多方面的原因,形成了目前收入差距较大的现实。主要表现在:一是城乡之间收入差距较大;二是区域之间收入差距较大;三是行业和部门之间收入差距较大;四是阶层之间收入差距较大。收入差距的幅度,超过人们的承受能力,就可能引起不同阶层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进而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正因为如此,十七大报告在收入分配问题上尤其强调“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这三句话,实际上就是整顿分配秩序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的三大“政策取向”。

“保护合法收入”是对新形势下按劳分配制度的进一步深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社会背景下,按劳分配制度有不同的内涵、不同的要求。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在否定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基础上,给按劳分配赋予了新的内涵、新的要求,劳动者的能力决定了他们的收入水平。不同的劳动者,由于能力的差距,可能会在收入上形成较大的差异。此时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就是社会公平问题。当然,我们要实现的社会公平,绝不是建立在牺牲效率的基础上,而是在不影响效率的条件下,找到效率与公平的最佳结合点。保护合法收入,实质上就是在寻找这个结合点,一方面鼓励和激励能人在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的同时,积累更多的个人财富;另一方面鼓励普通人积极创业,使自己成为“拥有财产性收入”的人。要让所有的人都认识到,只要是凭自己的能力和智慧、凭着自己的劳动取得的收入,就是合法收入,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调节过高收入”是针对目前收入分配中存在的行业收入差距过大、行业分配不公的问题提出的一种新的要求。目前存在着明显的收入分配不公,一些垄断企业、垄断行业,在行政权力和管理体制的双重保护下,其收入大大高于一般行业和一般企业,造成了社会分配不公现象,严重影响了效率、损害了公平。因此,调节过高收入,说到底,就是要对那些依靠行政权力和管理体制处于高端收入的行业和企业,理顺其管理体制和收入分配机制,使其与其他行业与企业处于同一条起跑线。同时,要通过强有力的手段,提高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的待遇。

“取缔非法收入”是针对分配领域存在的多种问题采取的重大政策措施。实现社会公平,提高社会效率,就是要取缔非法收入,净化收入分配的空气。应该说,经过近来一个时期内中央采取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收入分配中的违法问题已经得到较好整治,收入分配的非法行为得到明显遏制。但是,在诸多行业和领域,收入分配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中间有的是个人行为,有的是群体行为,有的甚至是政府行为。因此,如何取缔非法收入,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按劳分配、按能取酬,还是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2.扩大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

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报告除了强调“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和“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外,还提出要着力解决“四大问题”,通过扩大公共服务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就业问题。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2)上学问题。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规范教育收费,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3)社保问题。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健全廉租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4)医疗问题。健康是人的全面发展之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要解决医疗问题,就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再次,注重完善。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障和增进人民民主政治权利,既是民生问题得以落实的保证,又是民生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说过,“民生”问题既是物质利益的满足问题又是政治权利的实现问题。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关切民生,必须关注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之实现问题。可以说,“民生政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民生”建设不可分割的内容。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就要努力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政治生活。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扩大人民群众民主政治权利,是对马克思关切民生的思想传统之当代弘扬。我们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立法、司法、执法力度,加大防腐反腐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各项公民权利,推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1.政府要进一步向民生政府的方向转变。政府应当管经济,可是,只能是从宏观上管,用方针、政策去管,而不是直接插手企业,更不能成为企业的主体。对经济,政府只能是间接政府,不应是直接政府。

市场不需要眼泪,可政府不可以没有眼泪。政府最忌与民争利。近20年来,在40多个国家中开展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响亮地提出政府是为弱势群体而设的。弱势群体一般是指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理等各个方面来衡量,在社会上都处于相对不利地位的那些人。从我国弱势群体的整体情况看,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主要是由于社会原因导致其陷于弱势地位的。弱势群体是一个历史性范畴,随着社会的变迁,可能还会有更多的人成为弱势群体,它主要是一个用来分析现代社会经济利益和社会权力分配不公平、社会结构不协调、不合理的概念。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建立健全社会政策,保障广大人民的利益,特别是在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方面,颁布了许多相关的社会政策,为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制度性支持。可是,支持弱势群体的制度化依然亟须加快、加强和落实。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所追求的,不单是经济增长,而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通过政府调控,建立有效的分配和保障机制,使全体人民都富裕起来。

强化了民生职能的政府,叫民生政府。民生政府要有民生财政。民生财政是要在财政收入分配时,坚持民生优先,不断提高民生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财政公共服务的能力,使公共财政的春光普照广大民众。要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扩大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把更多公共资源投向公共服务薄弱的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体,包括遭受雪灾、震灾的地区。民生政府不仅关注民生、保障民生,而且注重顺乎民意,调动民力,建设国家,推动社会。

2.政府要转变职能,也就是要把社会还给社会。政府真要转变职能,必须、也只能是把社会还给社会。如今有些政府确有转变职能的强烈愿望,可是他们苦于转不出去,没人接受。没有受体,如何转变?这受体是谁?应当是社会组织。政府关注民生,主要表现在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建立保障民生的公共财政。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是公共财政的主要职能。我国过去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投入比例太少,导致民生问题成堆。现在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投入比例增大了,随之而来要做的就是要大力培育社会组织,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社会组织,又称民间组织,它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基层、贴近民间,最了解民生的深浅、冷暖。政府应当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只要社会组织是按其要求作为的真正的社会组织,就能把民生工作做得无微而不至。政府之于社会组织,应该是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服务当中体现监管。

3.提高民众在民生问题上的参与度。有关民生的法规、制度、政策,都是与民众利益血肉相连的。因此,有关民生的法规、制度、政策,在决定前、决定中、决定后,都要有民众参与。民众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权为民所谋,少不了请民来参谋,动员民众来参与。有些决策层,生怕民众参与了会影响速度,会事与愿违。可是,应当看到,从制定过程看,也许慢了,可是,磨刀不误砍柴工。眼下慢了,从长远看,从历史长河看,可能快了。这只要回顾一下历史就能明白,我们有多少拍脑袋、拍胸脯搞出来的规矩,彼此冲突者有之,漏洞百出者有之,朝令夕改者也有之。与其事后出乱,何不在事前不要怕麻烦?何不在事前多与民众切磋琢磨?

总之,解决民生问题,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必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民生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生活问题;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障和增进人民民主政治权利,实践马克思关切民生的思想传统。

责任编辑杨海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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