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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的暗面

2009-01-20范石三

艺术汇 2009年12期
关键词:闪光灯对象纽约

范石三

在中国谈论维加(Weegee)的摄影是个很稀少的话题,他既不是依靠新奇的观念引人注目的艺术家,也不是叱咤时尚界的摄影明星,他的身份是市井的,在上世纪的美国电影里常出现他这样的人物作为配角,你记得《教父》第一部里那个在黑手党的派对上被砸掉相机的摄影师吗?那就是维加的影子,他是活跃在上世纪三十年代至四十年代纽约城里的一位自由新闻摄影师。

1917年维加18岁的时候成为了一个摄影师的助理,他从那时开始自习了摄影技术,1921年,维加在纽约时报以及它的图片代理商环球图片社获得了一份兼职工作,1935年成为了一个自由新闻摄影师,但他的作品并不受到重视,有时候,发表图片的报刊上甚至没有为他署名。维加拍摄纽约城里各种紧急的事件,哪儿有冲突,他就去哪儿,犯罪现场是他的最爱,他出现在车祸现场,拍摄市民意外的死亡,他出没于夜场,拍摄纽约人的声色犬马。

维加总是能出现在该出现的地方,他有老鼠一样天生敏锐的嗅觉,开着他的小轿车夜游在城市里,车里装了一个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的暗房。当突然事件发生的时候,他甚至比警察到得还早。然后他把照片寄给杂志和新闻小报,赚取一张照片5美元的收入。这样的工作维加干了一辈子,他生于1989年,死于1968年,如果不是1943年MOMA在一个展览中展出了他的一些照片的话,他可能就会被历史埋没了。随后维加终于获得了他一辈子都想获得的东西:名声,和够花的钱。这一年,维加已经44岁了。

美国人喜爱维加,他的照片囊括了纽约的生活,记录了一战与二战之间美国剧烈变迁的城市景观和人文生活。他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早的SNAP SHOOTER(快拍摄影师)之一,使用一台在他的年代最便携的4X5照相机,光圈一直搁在f16,对焦距离一直搁在10英尺,闪光灯也是一直开着。

维加喜欢靠近他的对象拍摄,他善于打交道,脸皮也够厚,他习惯对着他的摄影对象毫无顾忌的拍摄。如果是生在战争年代的话,他准会成为一个和罗伯特·卡帕一样伟大的战地摄影师。可惜只有动乱的年代才会成就摄影的英雄,维加生错了年代,在一个平凡的年代,新闻摄影师再优秀也不会成为一个英雄。在一战的时候维加太小,二战开始的时候他又老了。但他在自己的时代里找到了自己的地方,他被纽约市里圈养起来洞悉城市里发生着的一切八卦小事,用镜头忠实的记录下来。

放在摄影史里,维加的作品占有独特的位置,这次被名为“拍的这么好是种罪恶”(It's a crime to take photographs thisgood)的展览,是伦敦Michael Happen画廊对维加的一个回顾,展出作品从维加生前亲自印放制作的相片里面挑出。蒙着脸的罪犯,碰撞的车祸现场,表情古怪的纽约女人,这些在早些年被杂志编辑忽视的作品,随着时间的流逝却越发闪耀出价值。例如在这张《歌剧结束之后》(After the opera,摄于1944年)的照片,是维加最擅长的拍摄方式,即距离对方10英尺。维加似乎最擅长在这个距离上把握好拍摄对象的情绪。在这幅画面里面,绅士全身贯注与桌上的猪交流着,全然不受闪光灯的影响。而在《奔跑的麦克斯》(Max is rushing,摄于1940年)中,维加几乎无论何时都会使用闪光灯,因为局限于老式胶片的低感光度,闪光灯在当时是笨重的器材,但维加把他发展成了自己作品的符号。

虽然没有受过正统的新闻训练,但是维加的作品却在新闻性上胜过很多同行,他选择的角度,使得他的拍摄对象和汽车之间恰好形成了一种张力,如同《打捞出水》(Out of the river)中那副明暗对比强烈的场面,人物露出错愕的同时,还有一份阴冷的笑意。对,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某个悲剧事件的窥视者,和漠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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