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为燃油税改革担忧还是喝彩?
2009-01-13张毅徐斌等
资治文摘 2009年1期
张 毅 徐斌等

2008年燃油税启动新一轮改革历程,我国燃油税改革历经14年的讨论和探索,先后有4次由于多种原因制约和部门利益掣肘而流产。2008年12月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拟定《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至2008年12月12日。方案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一)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安排。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三)成品油消费税收入的使用。这次调整税额形成的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一律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支出,补助各地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扶持。
(四)国产陆上原油价格继续实行与国际市场直接接轨,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坚持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确定。
(五)妥善安置交通收费征稽人员。
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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