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藕塘贪吏

2009-01-11

检察风云 2009年20期
关键词:塘村黄某村支书

郑 文

村官有多大?如果按照古人九品中正制划分,那就是——十品芝麻官,末位不入流。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还千万别拿村长不当干部,村官折腾起来,照样惊天动地。2009年9月,合肥市庐阳区一村支部书记,因受贿千万元刷新安徽村官贪腐纪录,吸引了全国的目光。

挖池塘建鱼塘,带领村民致富

2009年9月4日,合肥市中级法院一号审判大厅,媒体云集,人头涌动,黑压压坐满的旁听群众和数架摄像机,昭显着此案的不同寻常。9时40分,被告人被带入庭,所有的目光都对准了此案的主角——刘怀寅,合肥市庐阳区藕塘村村党支部书记。

今年已近花甲之年的刘怀寅,1950年4月24日出生,早年在舟山群岛周要塞区服兵役。部队复员后,刘怀寅回到农村老家,由于有参军经历,自1983年起任合肥市庐阳区藕塘村党支部书记。

早年的刘怀寅颇有村支书风范,与村民一起吃苦耐劳,挖池塘,建鱼塘,吸引市民前来休闲,带领村民共同致富。由于经营有方,藕塘村很快成为合肥的首富村、亿元村,村集体还成立了村办企业——安徽北方实业公司,刘怀寅担任总经理。2003年,合肥市区规划调整,原属郊区的藕塘村划归庐阳区,刘怀寅也成为第一个破格从村支书升为街道党委副书记的村官。

藕塘村发展起来了,刘怀寅的个人权威也开始疯长,他时常以发展功臣自居。由于村民在其带领下走向了富裕,刘怀寅在藕塘村树立了高度权威:在村里说话从来说一不二,村委会开会成了他的一言堂,大小事情他一人说了算。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二十年来,藕塘村村长换了几届,可他这个村支书始终不倒,越到后来,村长只是摆设,大小事情唯刘怀寅马首是瞻。就在检察机关调查刘怀寅时,藕塘村的公章还全部安静地躺在刘的村办抽屉里,这些权力的高度集中也为刘怀寅日后大搞权钱交易埋下了伏笔。

卖土地拿现金,初尝受贿甜头

合肥市区在一天天长大,可开发的土地却越来越少,于是嗅觉灵敏的开发商们把目光纷纷转向了昔日的城乡结合部,这里的土地突然间变得寸土寸金。

由于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转让操作有别,无需履行国有土地复杂严密的招、拍等程序,开发商纷纷盯上了村官,而像刘怀寅这样的农村土皇帝,无疑在他们眼中最受欢迎。

1998年,安徽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黄某在一次政府举行的招待酒会上,结识了时任藕塘村书记的刘怀寅。当有人介绍刘怀寅是藕塘村村支书时,黄某眼前一亮,他没有想到眼前这个其貌不扬胖胖的小老头会是藕塘村村支书,多年的从商经验告诉黄某:如果跟这位村支书搞好关系,不亚于跟某位达官结交,因为村支书能给予的是赤裸裸的土地实惠,而这正是一个开发商的安身立命之本。

“刘书记,我敬你!”黄某在酒桌上异常热情,隔着桌子端着酒杯来到刘怀寅的面前,“日后我公司有什么业务还要请你多多关照!”“好说,只要在藕塘村的地盘内,找到我就行了。”刘怀寅的回答牛气冲天。

黄某事后果不食言。1999年2月,黄某来到了刘怀寅的办公室,开门见山地表示想搞块土地开发房地产,并亮出了他的诚意:事成之后,按每亩一万元给刘怀寅回扣。

一亩一万元,几十亩就是几十万,这钱来得也太容易了!刘怀寅在艳羡这些老板富得流油的同时,也打好了自己的如意算盘:村里大小事情都由他一人说了算,别人私下给钱,神不知鬼不觉,这笔生意能做!1999年5月,在刘怀寅的策划下,藕塘村和黄某的公司签订了协议,卖给黄某的公司90多亩土地。

地拿到手,可黄某的公司却拿不出钱开发,于是黄某又提出希望以合作开发的形式与藕塘村共同开发,藕塘村出地,黄某负责建设。有了黄某承诺的一亩一万元在眼前晃悠,刘怀寅伸出了援手。

刘怀寅帮得尽心尽力,黄某回报得也货真价实。2001年春节,黄某第一次带着纸袋来到刘怀寅家,纸袋里装的是10万元现钞,黄某曾在心里揣测:农村人讲究实在,送现金准会高兴。

黄某的揣测没错,在其离开后,刘怀寅就打开了这“一点心意”,面对花花绿绿的现金,他咧开的嘴笑得合不拢,从此也喜欢上了这种现金交易的方式。若干年后,在合肥市黄山大厦停车场上,一行贿人手拎旅行包直接甩到了刘怀寅的后备箱,省略了寒暄、客套,直奔主题,整个过程轻车熟路简单明了,只不过此时的纸袋已换成旅行包,里面的钱财也由10万元变成了百万元。

帮拆迁缓缴钱,权钱大肆交易

土地——这个农民的衣食父母,在刘怀寅这里却成了他挟以自重、奇货可居的商品。有了土地这个筹码,他与老板们呼朋唤友,称兄道弟,从卖地、拆迁、到缓交补偿金,刘怀寅想老板之所想,急老板之所急,上演了一幕幕黑色交易。下面这起受贿事实就是刘怀寅卖地受贿的典型模式。

2003年,合肥市合瓦路旧城改造项目拉开,需要征用藕塘村内的232亩集体土地,承接此项目的浙江祥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2000万元补偿价格与藕塘村达成协议。

协议虽然签订,但祥源公司老总俞发祥仍不踏实,他知道:一纸协议算不了什么,很多纸面上看不到的内容,还要依仗这个村支书。不安抚好这个土皇帝,就是在拆迁上随便刁难一下,那对公司也损失不少。为此他多次找到刘怀寅,希望藕塘村的拆迁工作搞快一点,并暗示肯定有好处。

面对俞发祥递过来的橄榄枝,刘怀寅心知肚明:232亩土地,他能赚多少?跟这些大开发商合作,能拿到多少,根据这些年卖地的经验,他心里有了谱,可以肯定,那绝不是小数目。

刘怀寅回到村里,立马下令:积极配合拆迁工作,谁家拆迁不积极,回迁安置、土地补偿金到时想也别想。由于拆迁安置、发放补偿金全握在刘怀寅手上,有些村民虽然提出异议,但最终敢怒而不敢言。短短两个月,刘怀寅让征用藕塘村232亩土地的拆迁工作全部完成,并用围墙圈好,交给合肥祥源公司。

面对刘怀寅送来的大礼,俞发祥大呼意外,以他的经验,232亩土地的拆迁工作,就是用上一两年时间也正常不过,原本他只指望刘怀寅不要从中刁难,没料到这个村支书会干得这么漂亮。俞发祥在惊喜的同时,也对这个村支书的能量越发不敢小觑。

经过初次的交往,俞发祥已领教了刘怀寅在藕塘村的霸气,也让他明白了跟藕塘村打交道,搞定了刘怀寅就等于搞定了一切。

2004年4月,拆迁完毕,按照协议约定,合肥祥源公司在已支付1000万元后应再支付余下的1000万元土地征用补偿费。此时的祥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一时凑不齐全款。俞发祥又找到了刘怀寅,说:“刘书记,公司最近资金紧张,你看剩余的1000万元能否缓缓?你放心,你的帮助我们不会忘记,最少这个数!”说完伸出了一个指头。一个指头是多少,刘怀寅心里清楚,在搞工程的圈子里,就是100万元。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刘怀寅点头同意祥源公司迟缴,祥源公司资金得到极大缓解,直至案发,合肥祥源公司仍拖欠藕塘村700多万元土地征用补偿费。

2004年9月,俞发祥再次找到刘怀寅,希望藕塘村借些钱给合肥祥源公司周转,刘怀寅爽快地借出3000万元。

余款还未缴清,再掏巨款出去,刘怀寅这笔生意亏大了!其实不然,刘怀寅亏的是集体利益,而收获的却是他个人私利,他如此不遗余力地帮忙,得到的回报也令人咋舌。2006年3月,俞发祥以“咨询费”名义送给刘怀寅340万元。

单笔受贿340万元,这也创造了全国村官贪腐的纪录。事后查明,刘怀寅通过卖地,共计非法收受人民币928万元、美元3万元、日元20万元。

开公司买房产,终误卿卿性命

刘怀寅敛财敛得疯狂,以财赢利的手法也堪称一流。别看他是个半糟老头,文化程度不高,可在赚钱上他却懂得多种经营,与他受贿时喜欢现金交易,骨子里透露出的那种土财主味道不同,刘怀寅并没有把巨额钱财供在家里,烂在地里,而是用来到处投资,借鸡下蛋以钱赚钱。这其中,刘怀寅最乐意的就是买门面房,在侦查机关调查时,他坦陈:买门面房一来可以保值升值,二来和他打交道的多为开发商,能低价拿房何乐而不为。案发后,经侦查机关统计,刘怀寅光是门面房就达17间之多。

成天与开发商老板们打交道,让刘怀寅做起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买卖,依靠着这些“先天资源”,刘怀寅开起了公司办起了工厂。

2006年2月,刘怀寅以他儿子的名义成立了合肥昊然投资咨询公司,公司成立的初衷就是一靠人脉,做点生意,二来别人行贿可以方便转账。2003年刘怀寅又赞助女婿办起了铝合金加工厂,刘怀寅的眼光果然“毒辣”,凭借这些年他与老板们的交情,这个加工厂生意极好,财源滚滚。刘怀寅案发后积极退赃,上缴数额比受贿数额还多出十几万元,这其中相当一部分就是由加工厂筹资的。

开公司,办实业,刘怀寅赚得盆满钵满,此时的他早已不是昔日的致富带头人,土地成了他“家天下”的法宝。面对村民的质疑和反对,刘怀寅更是大肆打击报复。

村集体的土地卖了,卖给谁,卖了多少,这些村民毫不知情,由此许多村民纷纷提出异议。藕塘村年过7旬的程老汉,世代居住在此,老人看着集体土地被卖得不明不白,在村委会会议上提出了想看村里的账目。“谁要看账,到我这里来看,我让他看个一清二楚。”刘怀寅声音森严,语带威胁。这以后,程老汉一家的土地补偿金、拆迁费分文都未拿到。有了前车之鉴,村民们只得忍气吞声。

2002年,藕塘村兴建村民恢复楼,由于刘怀寅从中接受开发商贿赂,工程质量一塌糊涂。房子盖起来了,可村民进去一看全都傻眼:屋内横梁处处裂缝;户型设计极不合理,竟然连厕所都没有,走廊连通风口都没有,整日阴森潮湿。这样的房子连老式的筒子楼都不如,怎能住家?无奈,几年来村民一直在外租房居住。土地卖了,补偿金拿不到,连居住场所都无着落,善良的村民被激怒了,愤而联名,写出了一封封举报信。

村民的一封封举报信飞进了检察院的信箱,引起了庐阳区检察院的高度重视,为了掌握证据,庐阳区检察院进行了外围侦查,并没有立刻惊动刘怀寅。

2008年,合肥城建公司总经理汪强案发,供出了向刘怀寅行贿的事实,时机已到,合肥市纪委、合肥市检察院、庐阳区检察院立刻成立联合专案组,2008年12月31日,刘怀寅被刑事拘留。经过专案组四十多天努力,刘怀寅受贿案终于水落石出。2009年9月4日,合肥市中级法院对刘怀寅案件公开进行审理。

记者在采访庐阳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时,该局长沉痛地说:随着城市发展扩容,地处城郊接合地带的集体土地开始显现巨大的商业价值,由于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转让操作方式有别,直接给了村官权力寻租的巨大空间。加之村务公开往往仍停留在口号和形式上,村集体缺少行政监督,导致村民自治依旧没有完全落到实处,村民对村集体的事情很少有发言权,造成刘怀寅这样文化程度不高、在村集体中具有高度威望和社会活动能力的人一手遮天,成为侵蚀百姓利益的腐败分子。

2009年9月4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怀寅受贿案,当天没有作出判决。

作者的话

据安徽省检察院统计,近几年,安徽农村村干部的涉农职务犯罪人数已占全省职务犯罪总人数的27.8%,小小村官缘何成为腐败的高危群体?

办理刘怀寅案件的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吴庆春一针见血地指出:归根结底是监督问题。村基层组织人员是“从事公务”的人员,但不是公务员,故纪委管不着;是一级组织的“干部”,但不是行政意义上的“党政干部”,因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 “村委会”是“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自治组织,没有明确来自外部尤其是上一级组织即乡镇组织的管理监督权,处在这样的反腐真空地带,腐败自然很容易。

吴庆春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治理村官腐败,除了要加强对集体财产的监管以及对村官工作的监督外,更重要的是,要推行“村务公开”,只要是事关村民根本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财务和政务事项,村委会都必须依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形式如实公布。对蓄意应付差事,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的人和事,都要给予严肃处理。同时,要培养村民的自治观念和自治意识,要让村民知道并敢于“自治”和“监督”。

安徽省社科院专家表示,以上措施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和制约村官腐败,但不是治本之策。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法律的规范。现行的《村委会组织法》是1998年颁布实施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该法亟需修改。■

编辑:盛汉卿shenghanqi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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