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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罗兰·巴特的文本理论

2009-01-07

时代文学·上半月 2009年12期
关键词:作品文本

廖 健

摘要:罗兰·巴特的文本理论是对传统文学观念和思维方式的颠覆,具有着丰富的内涵。它指出文本不同于传统“作品”,是没有确定意义的,是一种动态的生产过程,是语言创造的一种体验;并阐述了作者、文本、读者三者之间的关系,确立了读者亦是文本生产者的地位。本文主要是从以上几方面探讨罗兰·巴特的“文本”概念的丰富内涵。

关键词:文本;作品;“可读的”文本;”可写的”文本

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1915-1980)是二十世纪法国著名的文学理论家和批评家,是结构主义向解构主义过渡的重要人物。巴特的文学理论尤其是他的“文本”理论独树一帜,他的“文本”概念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是对柏拉图以来的传统文学观念和思维方式的彻底颠覆。

传统观念中,作者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有着凌驾于作品之上的特殊权利,作品被认为是作者伟大的心灵的回声,是作者情感的自然流露与宣泄,或是对社会现实的反应。作者、作品、读者与世界自成一个封闭完整的文学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外界客观世界反映于作者头脑中,作者创造了作品,读者接受作品。因而作者是主动的,作品是作者的创造物、个人成果,读者只能被动地接受作品。长期以来,文学批评家对此深信不疑,因而,对于文学作品的解读就成了对作者生平时代背景的考证,对作者情感心理体验的挖掘。发现作品背后的唯一固定的真理意义,成了批评家们不可动摇的宗旨。然而,巴特却指出:对作者地位的过度强调无疑导致对作品自足性的严重忽视,导致对作品的曲解。由此巴特提出了“文本”概念,在《从作品到文本》一文中,他把“作品”与“文本”加以区分,把“文本”看成是动态的生成过程,并站在一个全新的角度对“文本”作了详尽的分析。

根据巴特的《从作品到文本》(1971)一文和董学义(2005)的分析,文本理论具体可阐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文本不同于传统“作品”,文本是语言创造活动的一种体验。虽然从材料上对作品与文本加以区分是徒劳的,我们不能简单地说作品是古典的,而文本是先锋派的,一些非常古老的作品中可能就存在某种文本,而许多当代文学作品中则可能根本不存在文本。在巴特看来两者的区别在于作品是实物,是具有固定意义的完整的客观实体,它占据着书本的一定空间,可以存在于图书馆、书店、或是从卡片记录和课程栏目中了解到,是可以切实感受到、触摸到的,可以拿到手中感受其分量和厚度的;然而文本则属方法论的领域,它是遵循或抵制某种规则而演示或阐释出来的,它不是有形的固定的实体,不能象作品那样可以握在手中,它是由语言来把持的,他只存在于话语之中。文本是在活动和创造中所体验到的,文本纯粹是语言创造活动的体验,它不会如作品一样停止在那儿,比如书架上,它可以穿越整个作品或几个作品。文本不是对作品的分解,而恰恰是作品才是文本的想象之物。在此,巴特还引用了拉康的两个概念“真实”与“真相”的区别,来阐述自己对作品和文本的区别。在拉康看来“真实”是自行呈现在那里的东西,“真相”则是人们阐释出来的东西。前一概念暗含着一个固定的物象,而后一概念则包含着一个主体活动的过程。作品如拉康的“真实”,文本则是拉康的“真相”。作品是静态的作者的产物,而文本则不是老老实实地摆在那儿会自行呈现的单纯客体,它是得经过实践才能产生的动态体验,文本是一种活动,是一种过程。

2.文本突破了体裁和习俗的巢穴,走到了理性和可读性的边缘。传统观念上,作品被认为总有着固定的、确切的意思,或按一定的叙事逻辑或语法逻辑加以组织。巴特对作品的关注却不集中于情节、体裁、逻辑等方面,他也不遵循传统的那套批评术语,巴特捣毁常规传统,消解中心,摈弃一切稳定与俗套,强调不稳定性,巴特的文本理论是对伯拉图以来的传统文学观念和思维方式的彻底颠覆。

3. 文本是对“能指”(signifier)的放纵,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没有汇拢点,没有收口,所指(signified)则被一再后移。巴特认为,作品接近所指(signified),传统观念认为作品总是要表现些什么,具有所谓的终极意义,人们可以认为这个所指是隐蔽的且是最终的,试图去寻找作品的所指就构筑了文学作品的阐释性解读。而文本则是语言的游戏,是能指的天地,能指具有自由任意地互相指涉的无限可能性,因而文本是“能指”的无限增殖,却是“所指”的无限的延迟,文本中没有批评家所要寻找的真理与终极意义,文本既无结构,又无中心。

4.文本构筑在无法追寻根源的、无从考据的文间的引语、属事用典、回声和各种文化语汇之上,使得文本互相交织,由此呈纷繁多意状,而且并非静止状态的多元性。它所呼唤的不是什么真谛,而是拆解,是解构。在巴特看来文本不再作为产品,而被视为生产过程,是一种实践,是一种动态的生产过程。就此,巴特将文本比作编织加以形象地说明,在不停的编织中文被制就,被加工出来,主体隐没在这织物纹理中,自我消融了。文本即是织物,但文本不是我们传统上所视作的织就的面纱,其背后亦无隐藏的真理,巴特用“编织”比作文本,就是要强调其动态变化的过程。张袆星(2006)指出这里暗含两层意思:其一,编织的无规律,即文本不再走向“确定性结构”和“规则”,而是不确定的,多元化的,这就是一种能产性;其二,编织不是一种单一的活动,而是多元的活动,即文本是复数的。文本的复数与作品的多义性是有区别的,作品的多义性显然是与阐释有关的概念,它意味着一部作品的意义不是单一的,而是有多种理解。文本的复数并不指一篇文本有多种不同意见,它是超越意义的能指的无限增殖和扩散传播。文本总是已经书写过的。巴特(1971)曾阐述每个文本都会成为另一文本的引文,每一文本都从无数已经写过的文本中引取片段。在文本里,署名和引号没有意义,构成文本的引文无个性特征,是已经被人们阅读过、熟悉并且写过的,用巴特的话说就是群体语言、文化语言。这种语言包括先前的文化和周围的文化之文, 无法确定起源, 一切文本都是过去引文的新织品,文本成了没有引文的引文,复数性由此产生。对于引文不能简单地归结为起源或影响的问题,这不是简单的复制,而是新的织品对其无意识或自动的运用,是一种生产力。文本不求固定的结构,不要统一的安排,存在于差异中。不言而喻,当下盛行的“互文性”理论也来源于此。文本的复数打破常规,打破了一元论的哲学体系。从此使文本由单一走向多元,由封闭走向无限开放 (张袆星,2006)。

5.“作者”既不是文本的开头,也不是文本的终极,他只能“造访”文本。

正如我们前面所提到的,在传统的观念中,作者与作品的关系即是父与子的关系,作者有着凌驾于作品之上的特殊权利,其主导地位得到了充分的认可。但在罗兰·巴特的文本观中,作者的主体性地位被彻底颠覆了。巴特认为语言先于作者而存在,作者所能做的就是接受语言,作者成了“名义上的作者”,他的生活不再是情节的来源,作品也不是对现实生活的反映。作品影响了生活,而不是生活影响了作品,作者对作品的决定作用被否定,作者被认为是“一个将已事先存在的语言文字系统写入到某一特定文本中的中间人” (Abrahams,2004)。文本(也是写作)的意义在于解读。读者解读作品,体验文本的过程就是一种再“写作”的过程。巴特认为在传统主流意识的控制下,符号意义已经被完全垄断了,在这种条件下,唯有通过“写作”来滋生意义的多元化或多义性,打破“能指”和“所指”的特定对应,才能转向一个无限丰富的、无中心的状态。为此,他宣判“作者之死”,作者在这里不仅是一个写作的主体,而且也指代着意义垄断的主体。宣布作者之死,就是促使读者的诞生,促使意义的自由解放。巴特此处的“写作”不同于平常意义上的写作意义,它不拘泥于作者,也不拘泥于书写活动,而是更多地指向了读者和解读过程,读者可以在解读的过程中再生产意义,由此,读者也是文本的作者。

6.文本向读者开放,由作为合作者和消费者的读者驱动或参与创造。在S/Z(1970)中,巴特将文本区分为“可读的”文本和“可写的”文本并区分了两者间的差异。“可读的”文本的文本意义是比较确定的,是可以解读和把握的,是传统和经典的,遵循着主流的传统和规则,比如巴尔扎克的现实主义小说。这样的文本无需读者发挥或“重写”,读者不是意义的生产者而是消费者,读者的阅读活动仅仅是行使一种选择权,对于作品的意义和内容,读者只能被动地接受或拒绝,无法进行创造性的阅读。而“可写的”文本则恰恰相反,它是动态的、变化的,它不指涉任何绝对的意义;它颠覆主流传统,否定文本反映社会现实,打破人们传统的意识形态;它是处于“未完成的”开放状态,它需要读者去主动发现、完成和再生产意义,读者在阅读此种文本的同时,能够进行新的意义的创造,是作者“自己”在进行写作,成为新的文本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充分享受到“文本的欢欣”,可写性文本具有意义的多重性、语言无限性和空间的无限敞开性。这两种文本又导致了两种读者,与前者对应的是一种被动的读者,是作为单纯的“消费者”的读者,而与后者对应的是“作者式的”读者。

7.文本的最终指向是一种和乌托邦境界类似性快感的体验。对于作者产生的作品,读者阅读时只能遵循固有的文化经验,接受已经设定的模式而没有任何创新的解读余地,所得到的尽管也有舒服与惬意,但终究是消费性的愉悦,就象端着温吞水坐在屋内,身边的满室生春,也无法满足内在于阅读之中的无端饥渴与冲动(胡经之,2003)。而对于可写的文本,读者在阅读中无异于重新经历了一次写作过程,在巴特看来,阅读文本就是游戏,打破传统中具有确定意义的封闭实体,进入到一个永远不会固定在单一的中心、本质或意义上的无限的能指的游戏中,虽然这样的“文”,这样的阅读会动摇读者原有的历史、文化、道德价值观等,但在这种阅读中所创造出来的对抗主流意识的意义和由此所感受到的力量和过程,却使读者获得了虽然紧张不安,却又难以言表的欣喜欲狂的快感。在巴特的The Pleasure of the Text一书中,他将身体当作文本的隐喻,将身体所感受到的不同的愉悦来对应两种文本所产生的不同快乐,形象地说明了两种快乐的不同之处。

结语:巴特的文本理论捣毁常规,使文本摆脱了作者的羁绊,同时确立了读者的地位,巴特希望读者能用动态的、主动的阅读取代静止的、被动的接受。文本就是语言的游戏,是能指的无限增殖,而所指却被不断后移。文本没有确定的意义,是一种动态的生产过程,是语言创造活动的一种体验,无始,无终,亦无中心,每个文本都会成为另一文本的引文。文本是向读者开反放的,读者可以成为文本的作者,读者在解读文本,“重写”文本的过程中,由于摒弃了对终极意义的挖掘,而摆脱了任何传统习俗的、固定性的制约和成见,由此获得极大的快乐。

参考文献:

[1]Abrams, M. H. A glossary of Literary Terms [M]. Bei

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2004.

[2]Barthes, R. From Work to Text [J]. 1971

[3]Barthes, R. The pleasure of the Text [M]. Oxford: Bl-

ackwell, 1990.

[4]Barthes, R. S/Z [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5]董学义(主编),《西方文学理论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6]胡经之(主编),《西方文学理论名著教程》(第二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7]张袆星,罗兰·巴特的文本理论 [J],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期,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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