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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精神与荀子的诗乐观

2009-01-07刘延福

时代文学·上半月 2009年12期
关键词:荀子

刘延福

摘要:荀子非常强调礼宪在个人及社会、国家中的作用,因而极具客观精神。他的明道、宗经、征圣的文学观及“隆礼义而杀诗书”和“为其人以处之”理论是其客观精神在其诗乐观中的外显。

关键词:荀子;客观精神;诗乐观

现代新儒家的重要代表人物牟宗三先生,将儒家所讲的人类精神分为三种:天地精神、主观精神与客观精神。他认为:“客观者即内在之仁义(道德理性)之客观化于历史文化国家政治而为集团之形成且由此集团以实现也。假定能知集团亦实现价值,肯定集团之存在,即为客观精神。”因此,“客观精神之表现,在政治之组织,国家之建立,历史文化之肯定。”[1](p201)按照牟先生的看法,讲客观精神者特别重视政治组织、国家制度、历史文化的作用,并藉由各种各样的“集团”以实现这种内在的仁义(道德理性)。在孔孟荀儒家中,只有荀子是“特顺孔子外王之礼宪而发展”的,他特别重视礼宪在个人、社会、国家中的作用,因而“客观精神彰着。”[1](p201)荀子的这种客观精神的特质使荀子极其重视诗、乐等外在的礼义文理对人的改造与教化作用,这使得荀子的诗乐观中客观精神彰着。

一、征圣·宗经·明道——文贵实用

荀子思想具有浓重的客观精神,因此特别重视人文化之思想成果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作用,重视历史文化对人类自身的改造。荀子的这种重“文”精神,使得他特别推崇圣人之道,推崇圣人创制的经典典籍,由此他极其重视诗乐文化等圣人之遗言对人的改造作用,提出了征圣、宗经、明道的诗乐观。

荀子特别推崇和仰慕圣王这一理想人格。在荀子眼中,圣王、先王是人格的最高等级,是最高的体道者和道德占有者:“天者,高之极也;地者,下之极也;无穷者,广之极也;圣人者,道之极也。”(《礼论》)(《儒效》)他极为推崇与重视圣人的言行事迹,主张“以圣王为师”、“以圣王之制为法”(《解蔽》),这就是他的征圣思想。诗、乐作为先王之遗言的一部分,荀子亦十分重视与推崇。《劝学》中云:“《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间者毕矣!”天地万物之理皆集于《诗》、《乐》等圣人之言中,“不闻先王之遗言,不知学问之大也。”(《劝学》)

荀子之所以征圣人之遗言、以六艺之经籍为宗,是因为《诗》、《乐》等典籍中含有圣人之“道”,含有可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治世良言:

圣人也者,道之管也。天下之道管是矣,百王之道一是矣,故《诗》、《书》、《礼》、《乐》之道归是矣。《诗》言是,其志也;《书》言是,其事也;《礼》言是,其行也;《乐》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儒效》)

圣人是体道之枢要,《诗》、《乐》等皆是圣人之遗言遗志,是最能够体现圣人之道的。此“道”即是荀子所推崇的礼义之道:“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君子之所道也。”(《儒效》)“道”不是天、地之道,而是人之道,人道就是礼义之道。六艺经传都是体现礼义之道的,只有符合礼义之道的《诗》、《乐》等艺术才能够对个人、社会、国家产生积极的作用,因此荀子在文艺上明确地提出了“明道”的文学观。

荀子的征圣、宗经思想,意在说明诗乐艺术应追本溯源,找到真正于人有益、于国有用的儒家思想价值之精髓——也即是由圣人所说、典籍所载的“道”。诗乐的真正作用正在于“明道”,是将幽隐的“道”用文学艺术表达出来以教化世民、挽救颓败的世风与政治。荀子的这种实用观点,是儒学“实学”精神的外显,他的征圣、宗经、明道的观点正是他的“实学”思想在文艺上的体现。

二、“隆礼义而杀诗书”——学贵践礼

孔孟荀儒家,非常重视“践行”的学问,而以荀子尤甚。他认为,一切理论价值之实现之最终目的是得到践行。《儒效》篇曰:

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之而止矣。行之,明也。明之为圣人。

在“闻”、“见”、“知”、“行”的认知体系中,终极的目的是“行”。荀子认为,君子为学,要在心耳和一、知行一致,内能领会于心,外能表形于语言、动作等具体的行为中。认知(“知”)只是一种外在活动,以之来指导实践(“行”)则是其内在目的。

那么,何谓“行”呢?“夫行也者,行礼之谓也。”(《大略》)“行”即行礼,也就是对“礼”的履行。荀子说:“《书》者,政事之纪也;《诗》者,中声之所止也;《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礼》为“法之大分,类之纲纪”,所以荀子说:“学至乎礼而止矣”。荀子主张在学习的最终目的是践行,是“终乎读礼”,因此在对《诗》、《书》等典籍的态度上“隆礼义而杀《诗》、《书》”。他认为,俗儒不知隆礼义而杀诗书,雅儒能够隆礼义而杀诗书,是雅俗之大分之一:

不知法后王而一制度,不知隆礼义而杀《诗》、《书》;……是俗儒者也。……法后王,一制度,隆礼义而杀《诗》、《书》,……是雅儒者也。(《儒效》)

“隆礼义而杀诗书”也就是“尊礼义而不拘泥于诗书”。为何要不拘泥于诗书呢?荀子认为,荀子说:“《礼》、《乐》法而不说,《诗》、《书》故而不切,《春秋》约而不速。”(《劝学》)《礼》、《乐》有大法而不曲说,《诗》、《书》记载古之事但却不委曲切近其人,《春秋》辞约旨远而难以理解。如果我们拘泥于典籍,就无法领会其中所要表达的确切意义。荀子说:

将原先王,本仁义,则礼正其经纬蹊径也。若挈裘领,诎五指而顿之,顺者不可胜数也。不道礼宪,以《诗》、《书》为之,譬之犹以指测河也,以戈舂黍也,以锥餐壶也,不可以得之矣。(《劝学》)

《诗》、《书》等先王之遗言遗道,其最根本的就是仁义道德。为学之要道即在明道,而礼正是追溯先王之道、推究仁义之本的纵横蹊径。这正如牟宗三先生所说,“自人生言,诗书可以兴发,而不足语于坚成。自史事言,‘诗书故而不切,(亦《劝学》篇文),必待乎礼制条贯以通之。”[1](p196)

三、“为其人以处之”——体验的学问

为学需要“隆礼义而杀诗书”,但这并不是最有效地方法。儒家学问是体验之学,荀子曾言学习应该“真积力久则入”(《劝学》)。“入”也就是要“入乎耳,箸乎心,布乎四体,行乎动静。”君子之学是要“美其身”的。因此,荀子认为“学莫便乎近其人”,“学之经莫速乎好其人,隆礼次之。”(《劝学》)“近其人”与“好其人”是一种学习者与传授者的特殊关系。“其人”可以是现实中的贤师、君子,也可以是作古的圣人、先王。郭嵩焘认为“近其人”为“得其人而师之”,“好其人”为“中心悦而诚服,亲炙之深者也。”[2] (p14)这些贤人都通过学习、修养等获得了“美其身”,学者的学习必须以这些人为榜样。在学习中与这些人虽“千百世之上”,但却能“如同一日,如同处一堂,精神意气初无间隔,而直与之俱”[3](p246-247),将自己的情感与这些人的情感达到“同情”的境界。特别是在经籍的学习上,不但要“诵数以贯之,思索以通之”,更要“为其人以处之,除其害者以持养之”(《劝学》)。刘台拱认为,“虽诵数思索而不体之于身,则无以居之,故比自为其人以居其道也。”[2](p19) “自为其人以居其道”也就是要身历其境、设身处地地将自己的所处的情境与古人的情境相契合,只有这样才能真切领会古人为文之情感与意味,才能“取古人之所已行者为之程序,而得其所处之方也”[2 ](p19)。

客观精神是荀学的总的特点,他的征圣、宗经、明道的文学观以及“隆礼义而杀诗书”、“为其人以处之”的践行观,都是其客观精神在诗乐观上的外显。只有以客观精神为切入点来理解荀子的诗乐观,才能把握其理论的特质。

参考文献:

[1]牟宗三.名家与荀子[M].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79。

[2]王先谦.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8。

[3]姚舜牧.重订四书疑问[A].四库全书存目丛书[C].济南:齐鲁书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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