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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裔族文学中剪不断的“根”文化

2008-12-15

名作欣赏·上旬刊 2008年12期
关键词:犹太辛格贝尔

张 军

美国黑人文学、美国华裔文学和美国犹太文学是美国主要裔族文学的集中代表,已经引起了全球目光的关注。美国黑人文学影响巨大,很多作品已被列入经典作品。美国华裔文学在谭恩美、汤亭亭等华裔作家的共同努力下,已成为美国文坛上的一朵奇葩。美国犹太文学历来是美国文学的重要力量,辛格、贝娄等犹太作家摘得诺贝尔文学奖桂冠更让它成为美国主要裔族文学中的佼佼者。目前学术界对这三种裔族文学的研究主要以揭示各裔族在美国的生存困境,与美国主流社会的融合或冲突为主,且单独论述居多。为了从整体上拓宽对美国裔族文学的研究,本文以《根》、《喜福会》以及《短暂的礼拜五》为突破口,力图挖掘出“根”文化的深刻意蕴。

阿历克斯•哈利的《根》是一部影响深远的非虚构的小说,荣获了普利策奖和美国国家图书奖,奠定了哈利在美国黑人文学史上无可争议的地位。该书直接以寻根为主题,以倒叙的手法描叙了整个家族的全景图。

哈利通过对三大洲,五十多家图书馆的调查、取证,历经十二年终于弄清了包括自己在内的家族七代人的来龙去脉。第一代祖先生活在非洲冈比亚一个叫做嘉福村的地方。第三代康达•金特在外出砍柴时被英国贩奴船贩卖到了美国,名字被改为托比,失去了语言、家园和亲人,被迫学习英语,被动适应着白人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他反抗过土霸白人的压迫,曾四次逃跑失败,并失去了一条腿。后来在相当程度上已经被同化的康达•金特感到了把非洲“根”文化传承给女儿济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他不厌其烦地教济茜非洲语言与文化,讲解非洲习俗,希望女儿把这种口传“根”文化的方式传给下一代。济茜虽然部分继承了父亲的遗志,也对非洲“根”文化有较深的感情,但后来皈依基督教的她又逐渐淡忘了信奉伊斯兰教的父亲的非洲信仰。从济茜到她的后代里再也没有信奉伊斯兰教的了,也没有一个有逃跑念头的。济茜的儿子鸡公乔治自己也是奴隶,却因自己挣钱较多而看不起那些挣钱较少的大田奴隶,思想境界和精神状态的贫瘠一览无余。乔治的后代汤姆虽然对奴隶制不满,但从未想过反抗,做个良民并像父辈那样打算攒足资金赎买自由成为生活中的最高目标。所以说从济茜开始,非洲的“根”文化离这个家族越来越远了。到了哈利这代时,奴隶制已经不复存在,但哈利决定寻根,达到既为祖先恢复身份,也让自己的后代了解祖先灿烂夺目的“根”文化之目的。

他在查阅资料时,不由得感慨道:“此时我对这片地球上第二大洲的理解和关注竟是如此的贫乏和扭曲。”①当他历经千辛万苦,来到非洲冈比亚第一代祖先居住的村庄时,他早已不懂非洲语言,还需依靠翻译来听村里的吏官背诵自己祖先的谱系,他写道:“我觉得自己是夹在纯种中的不纯者;那真是股相当可怕的羞耻感。”②当翻译告诉他:“他们之所以这样瞪视着你,是因为他们从没见过美国的黑人。”③作者“领会到这层深厚的意义,更是宛如晴天霹雳。因为他们没有把我看作是自己人”④。当吏官知道作者就是当年神秘失踪的第三代祖先的后代时,70多个村民把他围了起来,妇女们争相让他抱自己的孩子,这种特殊的方式表明村里人已经把他当作是自己人了。他后来随村民去村里的清真寺时羞愧地发现“我竟全然不懂他们所说的只字片语,翻译员对我解释他们的祷告文:感谢阿拉神把这位长久失了群的一分子归还给我们!”⑤ 至此,他终于完成了祖先的遗志,把记忆中的非洲“根”文化的残片连接起来,揭开了家族骇人听闻的血泪史,并深深地为民族之根而骄傲、自豪,从而完成了寻找“根”文化的伟业。 哈利从小就常听外祖母给他讲述家史有关的故事,后又经常接触到一些与黑人历史相关的材料,据此,哈利认为“奴隶贩子使众多的美国黑人失去了根,这是奴隶制最大的罪恶。黑人要想获得真正的解放,就必须找到自己的根”⑥,这坚定了他写一部有关黑人家史小说的决心。他撰写《根》期间,正值美国民权运动蓬勃开展的时期,当时广大黑人积极投身于这场争取民主、平等、自由,反抗种族压迫的运动中。正是在这些背景下,以哈利为代表的广大黑人作家自觉肩负起民族寻根的重任,主张通过寻根激发广大美国黑人的民族自豪感、凝聚力、战斗力,并向白人展示非洲“根”文化的魅力,从而获得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哈利在《根》里直接批评了部分祖先的忘根行为,并指出如果美国黑人民族失去“根”文化,就会变成无任何民族文化底蕴支撑的浅薄民族,从而丧失民族最重要的属性,其直接后果是美国黑人民族如同无根的浮萍永远游荡于美国主流社会之外,任人宰割、欺辱、歧视,也永远没有未来。

《喜福会》是谭恩美最重要的作品,并入选《诺顿文学入门》教材,成为美国文学经典作品,奠定了谭恩美作为重要华裔作家的地位。文本主要描写了以吴素云(下称吴,女儿是吴精美)、许安梅(下称许,女儿是许露丝)、龚琳达(下称龚,女儿是微弗莱)、映映•圣克莱尔(下称圣,女儿是丽娜)四位母亲为代表的美国华人家庭中母女们的生活经历和她们之间的冲突。吴在解放前的桂林避战乱时为了驱除寂寞并缓解战争带来的悲痛,便和几个要好的女友聚在一起打麻将,每个星期由其中的一人做东,做东者为大家添置金钱饼、米线及落花生等食物,以图吉利,这是第一个喜福会。来到美国后的吴、许、龚、圣四家又成立了第二个喜福会,以消遣娱乐、排闷解忧为宗旨。本书的许多重要信息从喜福会中传递出,比如母亲们对“根”文化的维系和追求。

四位母亲历经苦难:吴失去了父母、丈夫、兄妹,并在从桂林逃往重庆时失去了一对双胞胎女儿;许的母亲吞鸦片自杀换来了许的自由;龚凭借自己的智慧挣脱了包办婚姻;圣遭到第一任丈夫的背叛。当饱受苦难的四位母亲怀着美好的愿望来到美国时却遭遇了巨大的心理落差:生存上的困难、语言上的障碍,加上美国主流文化根植于心的排外思想,使她们一直被排除在主流社会之外。在失望之余,她们把希望寄托在女儿们身上,希望女儿们“总应该像中国人一样思考问题,又总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这样才能利用环境”⑦。 这其实体现了母亲们对传统中国“根”文化的深深眷恋之情,并希望把这种“根”文化移植、传承给已经完全西化的女儿们身上。因此,母亲们通过诸多方式希望女儿们理解中国儒家思想框架下的诸如忠、孝家庭伦理意识,并竭力给她们灌输传统的家族荣誉感。吴为了把吴精美培养成为家族争光的童星和钢琴家,可谓是煞费苦心;龚为了把微弗莱培养成全国闻名的象棋大师也是用尽了十八般武艺。但事与愿违,母亲们的“根”文化思想和重“个性、张扬与自由”的美国文化思想发生了激烈的碰撞。已经把美国梦寄托在与美国融合中的女儿们大口地喝着可口可乐,津津乐道于美国的民主、法律与自由,轻视母亲们的“根”文化,并采取各种措施与母亲们对抗。吴不但不配合学琴,还放弃了学位,并认为喜福会不过是中国“根”文化中的陋习而已,她公然宣称:“我再也不听她摆布了。我又不是她的奴隶。这里是美国。”⑧微弗莱反对母亲在人前卖弄自己的成就;许露丝一再向母亲表明她是美国人,不是中国人,母亲无权干涉她与泰德的约会;丽娜为了使自己看上去像美国人不惜把两边眼角往中间使劲挤,她们“对母亲之间用中国话交谈显得很不耐烦,还嗤笑她们这么长时间仍讲着一口结结巴巴、词不达意的中国腔英文”⑨。在坚持还是放弃“根”文化的战争面前,母亲们没有退却,反而通过各种方法向她们展示“根”文化的魅力,或用“根”文化的精髓帮助女儿们战胜生活以及婚姻上遇到的困难。龚和女儿因下棋一事不和即采取故意冷落的策略,结果微弗莱在以后的比赛中因得不到母亲的指点而一败涂地。龚还帮助女儿分析了她第一次婚姻失败的原因,并同意女儿再婚的决定。微弗莱后来听到母亲说自己不像中国人时,“在她脸上,显出一种美国式的痛苦。十年前,她会因为自己不像中国人而叫好,但现在她却迫切想做个中国人,而今这是很时髦的”⑩。此时的微弗莱已经深刻感受到了“根”文化的魅力,母女关系转好。许露丝和丈夫特德闹离婚时,是母亲帮她认清了特德的险恶用心,并帮助女儿争得了自尊和权利,使女儿认识到美国价值观的过多取向容易使人难以适从的巨大缺陷。圣指出丽娜和丈夫哈罗德的婚姻危机的根源在于平分记账的家庭生活方式,终于帮助女儿度过了婚姻危机。吴精美代表母亲回国看望那对丢失在中国的双胞胎姐姐时说道:“我终于看到属于我的那份中国血液了。”①至此,母女们之间的那堵无形的高墙被推倒,女儿们已弄懂了母亲们良苦用心,已深刻了解并热爱上了以母亲为代表的“根”文化,并感受到“根”文化散发出来的无穷魅力,所以,母亲们传承“根”文化的夙愿最终得以实现。

《喜福会》中对“根”文化的追求和谭恩美的思想取向不无联系。谭的母亲在摆脱虐待她的前夫,并忍痛丢下与前夫所生的三个女儿后移民美国,希望在这个陌生的国度里找到自己的幸福。她后来与从中国移民美国的谭约翰结婚并生下谭和两个儿子,但谭家命运多舛,谭的父亲和大哥一年内相继死于脑瘤,因此,和书中的母亲们一样,谭母在遭受一系列打击后把家庭振兴的希望寄托在谭的身上,这其实是谭母希望把“根”文化的精髓能移植于女儿身上的体现。而谭也不负众望,相继获得英语学士学位和语言学硕士学位。在厌倦了商务写作后转写小说,并大获成功。可以说,谭在异国他乡继承了母亲的“根”文化,这种继承和《喜福会》中女儿们的对“根”文化的继承不谋而合。谭在《喜福会》中在描写母女之间的多次博弈后才宣布“根”文化的获胜,由此可见在客体环境下传承“根”文化的难度,也更凸现它的珍贵价值。

依据谭的理解,一个在被主流社会当作是“另类或他者”的环境里,“根”文化就是最后一个可以依赖的、无论如何也不能丢失的阵地,它是挣扎在边缘文化里的华裔民族的精神家园和前进动力。通过这种“根”文化的传承与培育,可以让一代又一代美国华裔在解决他们来自何处、是什么人这个问题的基础上,能进一步弄清“根”文化的精髓与魅力,这样可以在客体的环境下更好地依靠“根”文化树立自信、渡过难关、找准方向,从而实现和主流文化的共赢。对“根”文化的诉求在许多美国华裔作家的作品中都有所体现,如赵健秀的《唐老亚》、汤亭亭的《中国佬》等不一而足,他(她)们和谭恩美一道担负起了传播、培育中国“根”文化的重任。

《短暂的礼拜五》是艾•巴•辛格著名的短篇小说,主要描写了施穆尔-莱贝尔和妻子苏雪虔诚地信仰犹太宗教信仰,最终升入天堂的故事。莱贝尔和妻子都是裁缝,两人的所作所为集中体现了美国犹太文学中典型的犹太人形象:甘心兼傻瓜和受苦受难者于一身。莱贝尔“个子又小,又笨手笨脚,他的手脚大得和身子不相称,他的额角在两侧鼓了出来,这是经常在傻子中间见得到的”② 。“跟那些笨拙的工匠一样,它出活也很慢。”③不但如此,“不论什么时候要找个送信的人,总是施穆尔-莱贝尔抢着来做这个差使……他成为种种恶作剧中的笑柄,可他从不生气。”④莱贝尔已经把故意做傻作为给别人带去幸福的行为方式,这是用行动来履行对上帝的承诺的表现。因为自从犹太民族领袖摩西在西乃山上接受十诫之后,犹太人和上帝之间的契约关系终于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上帝号召犹太民族“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⑤。犹太人则回答道:“耶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⑥从此,犹太人就自觉担负起特选子民的重任,把信守上帝旨意、为人类谋幸福为己任。莱贝尔夫妻可以说是特选子民的典型。

莱贝尔做生意很诚实,总买最好的衬布,总是把零头碎角还给顾客,因此赚头很小。他“不记全希伯来语法典中的一章一节,他却精通各种教规。他和妻子经常学习意第绪语的《善心篇》。他从不错过一次听道”⑦。妻子也是个虔诚的犹太教徒,她当时之所以选莱贝尔作丈夫就是因为莱贝尔对宗教的虔诚。她也不嫌弃莱贝尔无法生育的致命缺陷。在相濡以沫的生活中,两人靠着对犹太“根”文化的坚定信仰来诠释上帝子民的内涵。在故事发生的礼拜五,莱贝尔很早就到教堂虔诚地守了礼拜,晚上又反复诵读《摩西五书》,以至于“等到读到最后一章时,他哈欠连连,眼里充满泪水,他为极度的疲惫所征服了。”⑧后来夫妻在相拥入睡时因煤气中毒而死,于是“上帝差来的天使引导施穆尔-莱贝尔裁缝和他的妻子苏雪进入天堂”⑨。两人在即将升入天堂的一瞬间,还在意念中赞美上帝,并讨论在天国里背诵经文一事,他们对犹太“根”文化的执著正是辛格思想的体现。

辛格出生于犹太拉比世家,其父是为数不多的能“严肃认真地对待宗教,完全用宗教教育子女的拉比”②。父亲曾把他送到华沙神学院让辛格接受严格的宗教训练,因此辛格从小就深受家庭浓厚的宗教氛围的影响。不但如此,辛格还熟读传统犹太文学,深刻了解犹太民族被分解、被屠杀、被歧视的悲惨沉重的历史,因而对犹太宗教历史怀有深刻的感情。即使他和许多犹太作家一样生活在美国这个全球最大的民主国家,但他还是目睹了美国社会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和20世纪三四十年代发动的两次反犹主义高潮,也体味了二战后麦卡锡主义给包括美国犹太民族在内的各个裔族带来的伤害。因此,他一直和其他犹太作家如马拉默德、贝娄等一道思考如何把犹太民族引出泥潭,引向光明,这期间他们对上帝产生过种种质疑,如在《皮包》中,辛格写道:“你们笔下瞎写的那个上帝他在哪儿?他是杀人犯,不是上帝。”①在《外公和外孙》中,辛格更是绝望地愤慨道:“老百姓已经祈祷了快二千年了,可救世主还是没有骑着白毛驴到人间来。”②但辛格等犹太作家清楚最终能把犹太民族带到迦南的只能是犹太民族的文化之根——犹太宗教信仰,因为只有“根”文化才能把散居在全世界的犹太同胞团结起来,给他们提供思想上和行动上的指南。否则,犹太民族又会落入分崩离析、四海为家的窘境。基于这个目的,他把“根”的情结隐含在自己的文本之中,而莱贝尔夫妻就是他的代言人。辛格显然用莱贝尔夫妻的虔诚隐射出整个犹太民族的“根”文化——信守上帝、无怨无悔地按照上帝所说的去做。这样,整个犹太民族最终会得到上帝的眷顾,从而告别苦难的过去,获得希望、自由与幸福。

美国主流社会对犹太民族的两次排犹、对美国华裔长达61年的排华、对美国黑人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已成为各裔族永远的伤痛。美国主流社会总是通过各种手段来磨灭各个裔族的属性,继而铲除各个裔族的“根”文化,从而达到为统治服务之目的。于是洞悉民族历史与遭遇的美国裔族作家们纷纷行动起来,努力构建“根”文化堡垒,通过文本呼唤各自裔族同胞的“根”意识、挖掘各自“根”文化的精髓和魅力、自觉抵御它文化的侵蚀,以期达到与主流文化共存的局面。

本文系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08SJB7500012;项目名称:美国主要裔族文学的研究

作者系常熟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水涓)

E-mail:shuijuanby@sina.com

①-⑤亚历克斯•哈利:《根》,郑惠丹译,1999年版,译林出版社,639,641,641,641,643页。

⑥虞建华:《美国文学词典•作家与作品》,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69页。

⑦ E. D. Huntley. Amy Tan. A Critical Companion. London: Greenwood Press.1998.2.

⑧-① 谭恩美:《喜福会》,程乃珊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123,19-26,157,255页。

②-④,⑦-⑨,①-②辛格:《辛格短篇小说集》,戴侃译,外国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103,102,103-104,105,112,117,277,378页。

⑤⑥《圣经》(1998),《出埃及记》,中国基督教协会,19:5-6; 24:3。

② Isaac Bashevis Singer. A Little Boy in Search of God: Mysticism in a Personal Light. Garden City: Doubleday. 197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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