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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网络歌曲现状引发的几点思索

2008-11-27

大舞台 2008年4期
关键词:审美观

贾 崇

【摘要】如何认识和引导网络歌曲的发展问题引发了音乐界和众多网民的普遍关注,网络歌曲在引发热议的同时亦饱受争议。本文试图通过观照网络歌曲的现状,从如何看待网络歌曲、网路歌曲缘何遭至官方责难以及如何遏制网络歌曲恶俗化现象等角度切入,剖析与网络歌曲相关的诸多问题,力求客观、公正的看待这一新兴文化现象。

【关键词】网络歌曲 恶俗化 审美观

2007年10月19日下午,由中国音乐家协会和中国艺术报社联合举办了“抵制网络歌曲恶俗之风,推动网络歌曲健康发展”座谈会。傅庚辰、徐沛东、阎肃、谷建芬等音乐界知名人士出席了会议,与会代表痛批了以《那一夜》、《大连站》、《狼爱上羊》、《老鼠爱大米》等为代表的网络歌曲低俗化现象,同时,以阎肃等为代表的在京40位著名词曲作家、歌唱家联名发起了“抵制网络歌曲恶俗之风,倡导网络音乐健康发展”倡议书。此举一经报道,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人们热烈的讨论。其中,赞成者有之,反对者有之,两种主要的观点产生了激烈的碰撞,各执一词,僵持不下。其实,对网络歌曲的批评已不鲜见,例如:在此事件之前,某网站便已经评出了十大网络恶俗歌曲,《两只蝴蝶》、《不怕不怕》、《冲动的惩罚》、《芙蓉姐夫》、《一万个理由》等一些街知巷闻的网络歌曲均榜上有名。只不过此前是民间对于网络歌曲的批评,中国音协的表态应是官方首度发表对网络歌曲的看法。

究竟如何看待音协此举?如何看待网络歌曲这一文化现象?以下,笔者欲就这些问题略陈一下个人之陋见:

一、理性看待网络歌曲

“网络流行歌曲是一种由网络原创的,借助flash的制作技术,反映青年人生活、思想、心境在网络上广为流传的歌曲,往往伴随着幽默、调侃、讽刺的意味。”[1](p72)如何看待网络歌曲的出现呢?众所周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音乐文化也在相应的发生着变化。近几年来,随着网络的悄然兴起,传媒环境已经发生了改变,音乐的传播不仅仅局限于唱片、电视、广播等传统传播媒介,音乐可以借助于互联网更加迅速地传播。在这种变化之下,一种新兴的音乐文化——网络音乐便搭乘着互联网这辆顺风车应运而生并迅速地崛起。应当说,网络歌曲的出现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潮流,是经济、社会发展至一定阶段的产物。网络歌曲的受众群主要是青年人,是当今青年价值观的反映。另外,这类歌曲符合大众求新、求变的审美心理,丰富了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其出现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

网络歌曲的存在与发展既是不争的事实,那就决不能任意挥舞着“抵制”的大棒呵斥它们。勿庸置疑,由于制作网络歌曲的门槛颇低,无需经过传统唱片业繁琐而又复杂的流程,互联网又能为网络歌曲提供便捷、快速的传播途径,无需费尽气力进行宣传、包装,任何人通过网络都有成功的可能。再加上存在着青年群体这一庞大的受众群,使得许多喜欢音乐而又梦想成名的年轻人陆续加入到网络音乐的创作、演唱大军中来。短短几年时间,便有大量的网络歌曲充斥着互联网,庞龙、香香、杨成刚、刀郎等网络歌手一夜成名,受欢迎程度甚至比当红的流行歌手有过之而无不及。走红的网络歌手逐渐由幕后走到台前,受邀参加各种商业活动,获取了巨大的商业利益,可谓名利双收。然而,应当注意的是,网络歌曲繁荣的背后确实存在着隐忧,主要表现为歌曲水准的参差不齐以及低俗、恶俗网络歌曲的存在。歌曲创作者缺乏专业作曲知识,这也成为网络歌曲在创作质量上进一步提高的最大障碍。纵观形形色色的网络歌曲,其中确实有少数作品存在着恶俗化现象,主要表现为歌词中充斥着痞话、脏话甚至谩骂,比如《大连站》这首歌曲,便以粗俗的语言描述着当今社会的黑暗面,令听者很是震惊:“都市十二点后的霓虹夜幕,下有一群诱人的性感尤物和一些雄性的野蛮牲畜,在迷幻的pub里面群魔乱舞。他(她)彼此都在寻找一个目标,去满足自己的生理需要……”。将歌曲作为反映社会黑暗面的镜子这一创作手法在近代音乐历史上早有成功的先例,早在上世纪40年代,国民党统治区就流传着《茶馆小调》、《五块钱》、《你这个坏东西》等一批揭露、讽刺性歌曲,这些歌曲以其诙谐、幽默的语言讽刺了国统区种种丑恶现象,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喜爱。另外,由陈歌辛作曲、裘子野作词的《三轮车上的小姐》也是一首讽刺旧社会丑恶景态的歌曲,“音乐活泼幽默,具有说唱音乐的特点,极尽挖苦、讽刺之能事,是流行歌曲中难得的一首讽刺歌曲。”[2](p122)因而,网络歌曲也可以揭露、批判社会的黑暗面,但应讲究揭露、批判的方式,语言的文明是歌词创作的最基本要求,粗俗的语言是要不得的。《大连站》这类歌曲的出现与流行的确是一种文化的倒退。由上可见,评价网络歌曲,切不可一概而论,一棍子打死,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歌曲自身的情况作出相应的判断。笔者赞成这样一种观点,即将网络歌曲划分为三类:通俗、低俗以及恶俗。通俗的网络歌曲就如流行歌曲一样,应当鼓励其存在与发展,低俗和恶俗的网络歌曲则应当坚决予以抵制。那么,究竟如何明确通俗、低俗和恶俗网络歌曲的概念呢?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认为:“恶俗有三个标准,一个是内容侵犯他人的利益;一个是它侵犯了社会公众的利益,一个是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著名作曲家徐沛东认为:“音乐和许多艺术种类一样,标准是很有弹性的,不像竞技类项目。标准应该是符合大多数受众需要及认同,不突破人类文明底线和社会伦理道德标准,这样的作品就不算恶俗。此外,区分这个标准的权力应该归所有受众、广大草根网友。”其实,一个音乐作品,单单一首旋律,而没有歌词,谁也无法给歌曲下定论,说它恶俗或是健康。歌曲的恶俗与否,跟歌曲的旋律并无关联,主要取决于歌词的内容,因而,可以说歌词是判断网络歌曲恶俗与否的唯一标准。试想,如果按照上述黄澄清与徐沛东各自对恶俗网络歌曲界定之标准来衡量网络歌曲,仔细地研读歌词,那么,又有多少网络歌曲符合低俗、恶俗之标准呢?目前看来,仅仅少数歌曲犯了戒,大多数网络歌曲还是内容健康的,可以列在通俗的标准之内。以笔者之愚见,即便有了统一的划分标准,同一首网络歌曲究竟属于低俗、通俗还是恶俗不见得就都能获得一致看法。就拿那些被音协在座谈会上点名批评的网络歌曲来说,其中某些着实属于低俗、恶俗之流,但也并不乏通俗之作。象《不怕不怕》、《老鼠爱大米》以及《喜唰唰》这些受到青少年群体广泛喜爱的网络歌曲,它们的歌词尽管可以用“俗“甚至”俗不可耐“来形容,但优美的旋律确实为歌曲增色不少。音协作曲家批评《不怕不怕》、《嘻唰唰》语无伦次、废话连篇尽管有其合理之处,然而,由专业作曲家作曲、经由唱片公司包装推出的流行歌曲与网络歌曲的不同之处,恰恰在于歌词。网络歌曲就如一场全民参与的大联欢,平民化、娱乐性是网络歌曲最为重要的属性。同是以爱情主题作为创作的中心内容,较之流行歌曲,网络歌曲的歌词无疑更真实、更直接的反应了青年群体的爱情观,是他们感情生活的生动描摹。歌词的过渡口语化、语言的幽默性是正是其贴近生活、贴近受众群体的反映,也是其成功的重要砝码。失却了这些语言特点,网络歌曲的独特个性似乎难以彰显出来。富于文采的歌词确实能令听者赏心悦目,崇好“雅”的人们自然会接受之,而反对将歌词 “俗”化。但随着生活节奏的紧张化,人们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心态也日益浮躁。青少年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大都已经没有足够的耐心来欣赏“雅”,反而将目光探向“俗”。而网络歌曲的出现,似乎使得歌词日益朝着“俗”的方向发展,恰好迎合了青少年群体的审美趣味。值得一提的是,“俗文化”的特征不仅仅体现在网络歌曲领域,在其它文化领域也不难嗅到浓浓的俗文化的气息。例如:前段时间在多个电视台热播的电视剧《武林外传》,便以其特有的幽默而备受青少年群体的欢迎。笔者不禁心生问号,既然这种“俗文化”趋势已经难以扭转,那么,在对网络歌曲歌词的要求上是否应当如音协的音乐家们那样严格呢?还是应当顺应网络歌曲俗文化的潮流,对歌词持一种较为宽容的态度?想必这是一个富有争议的问题。

网络歌曲存在着低俗、恶俗化现象,相信已为大多数人所认同。其实,这种现象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和历史根源。回顾历史,便会发现,其实这种现象自流行歌曲诞生以来便时有发生。早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流行歌曲刚起步之时,黎锦晖有一些作品因种种原因存在着粗制滥造现象,格调不高;九十年代初,当内地流行歌坛如火如荼之际,少数作品(如《纤夫的爱》)似乎也脱不了低俗之嫌。当今的流行乐坛,难道就没有少数歌曲存在低俗化现象?个别MTV音乐录影带因内容之“大胆”,表达爱情主题之“露骨”,不也屡屡遭到禁播?因此,只要是出现低俗、恶俗化的音乐现象,不管是哪个领域,都应当引起人们的重视,而不应单单只将抵制的炮筒对准网络音乐。恶俗网络歌曲并非凭空而降,社会风气的日益恶化是其不断出现的根本原因。当今社会,存在诸多不良的社会风气,为恶俗网络歌曲的滋生提供了温床。再加上有些人利欲熏心,只顾追名逐利而不惜超越道德底线,创作恶俗的网络歌曲,污染了乐坛空气,对青少年的身心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网络歌曲遭至官方批判的原因

缘何中国音协要动用官方话语权来对网络歌曲进行批判呢?面对网络歌曲这一由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而催生的新事物,中国音协对其发出的诘难,从本质上讲,是不同审美观念之间的冲突。中国音协的音乐家们,都是经过了专业的音乐理论学习,有着较高的音乐素养,同普通大众在音乐的审美观念上自然存在着隔膜。因而,在面对网络歌曲时,音乐家们会从他们的审美角度出发做出评价,以专业化的审美目光审视当下的网络歌曲,例如:比较重视歌词的创作是否有内涵,歌曲的创作技法如何等等。而网络歌曲的受众群体主要是社会上的普通青年人,这一群体追求新奇、刺激、时尚的事物,且较容易接纳新事物,有着独特的审美观念。在音乐的众多功能当中,娱乐性无疑是他们最为崇尚的功能,好听、通俗易懂的网络歌曲往往就能吸引他们。《喜唰唰》、《不怕不怕》、《老鼠爱大米》等网络歌曲有着琅琅上口的旋律,歌词贴近生活、通俗易懂,恰好迎合了青年的审美取向,在他们中间影响较大、流传广泛。由此看来,专业音乐人和网络歌曲的主要受众群青年群体在审美观念上的差异是导致他们对网络歌曲存在不同看法的根本原因。从事网络歌曲创作的人,大都如普通人一样,较少具备甚至不具备专业的音乐知识,以作曲家的专业眼光去衡量网络歌曲,自然存在诸多问题,网络歌曲遭到专业音乐家们的“炮轰”似乎也在情理之中。回顾一下中国音乐从古至今的发展历程,便会发现新生事物在其发展的初期往往会遭到“异样目光”的看待。历史上因为审美观念的差异而诱发的批判现象屡见不鲜。春秋时期的“郑卫之音”被统治者斥为“淫声”;近代音乐家黎锦晖的时代曲《毛毛雨》、《桃花江》等,自问世以来便伴随着争议与批判,他本人也长期被扣上“黄色音乐鼻祖”的帽子;陈歌辛、黎锦光等作曲家创作的流行歌曲《玫瑰玫瑰我爱你》、《夜上海》、《夜来香》等,在特定年代被列为“黄色歌曲”,作曲家本人也被这些所谓的“黄色歌曲”牵连,人生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阴影;上世纪70年代末,李谷一演唱的《乡恋》,苏小明演唱的《军港之夜》,也因演唱者对传统唱法的颠覆而受到多方责难;邓丽君的歌曲刚进入大陆的时候,曾被官方称为“黄色歌曲,靡靡之音”而一度被禁唱。以上种种现象,均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定产物,如今我们再来环顾一下这些曾饱受争议与批评的歌手、作曲家与作品,便会发现历史总是公平的,那些曾经给人以美的享受的歌曲并没有被岁月的流水冲刷掉,它们依然活在人们的心中,《毛毛雨》、《玫瑰玫瑰我爱你》、《夜来香》、《乡恋》等老歌无疑已被奉为经典,而黎锦晖、陈歌辛、黎锦光、邓丽君等在中国流行音乐发展史上书写了浓重一笔的作曲家与歌手虽早已仙逝,他们的名字却永远载入史册,为后人所怀念。由此看来,散发着“另类”气息的网络歌曲遭至中国音协的抨击似乎是不可避免的,然而,网络歌曲的好与坏,通俗与恶俗,以及能否冲破时空的界限而长久流传下去,决定权其实一直掌握在大众的手中。

还有一个现象不容忽视,那就是流行音乐的创作目前的确不尽如人意,优秀的流行歌曲新作少之又少,能在大众中产生影响的作品更是匮乏。网络歌曲的兴起无疑对唱片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挤压了本就不景气的唱片业的生存空间,青年对网络歌曲的推崇以及对网络歌手的喜爱也对从事流行音乐创作的专业作曲家及歌手们心理上造成了一定压力,流行乐坛本来就是极为残酷,流行歌星们之间的竞争本已十分激烈,许多歌手只是昙花一现,大量歌曲仅能维持短暂的艺术生命,便很快被淘汰。半路又杀出了网络歌手这批新军,他们携带着大量网络歌曲似乎在向流行歌曲发出挑战,相比较而言,专业词曲作家们在流行歌曲的创作方面似乎冷清许多,让人更感觉到网络歌曲的来势汹汹。由此看来,网络歌曲遭到责难也就不足为奇了。例如,著名歌手杨坤曾经炮轰网络歌曲,将如今大行其道的网络歌手,称为扰乱歌坛的异类。

三、如何遏制网络歌曲恶俗化的现象

对待网络歌曲的恶俗化现象,运用强制性手段进行打压是不现实的,毕竟网络四通八达,很难完全杜绝它们的出现及流传。听众有他们自己的喜好,他们会根据自己的欣赏口味去选择各自喜欢的音乐,哪首网络歌曲能够得到广泛的流传,产生较大影响,哪首属于低俗、恶俗歌曲而遭到他们的抵制,这都要由听众决定,当然官方应当起到引导的作用,可以就网络音乐存在的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通过呼吁引起大众的注意。以笔者之浅见,要想有效遏制网络歌曲恶俗化的现象,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艺术源于生活,是现实生活的反映。词曲作家也是从现实生活中寻求创作的题材、灵感。良好的社会风气无疑有助于健康音乐作品的诞生,反之,在不良社会风气的“感染”之下,低俗、恶俗网络歌曲的出现自然避免不了。可见,恶俗网络歌曲的出现,归根到底还是在于社会大环境之影响。因而,政府有必要采取措施改良社会风气,尽量为词曲作者提供良好的创作环境,这是从根本上解决网络歌曲恶俗化问题的途径。

其次,对网络歌曲的受众群体加强引导实乃刻不容缓。加强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是不容忽视的,青少年时期正是人生观、价值观等重要观念形成的重要时期,青少年好奇、标新立异,容易接受新事物,但同时也缺乏理性的分辨能力而易受不良事物的影响。再加上当今社会竞争日趋激烈,人们的压力也愈渐增大,青少年也在不断寻找新的娱乐方式释放积存在心中的压力,网络歌曲便成为有效途径之一,有些充斥着不文明话语甚至漫骂的歌曲,在某些青少年看来或许正是一种发泄的工具,并不去考虑其中的危害。有种观点认为:网络歌曲来得快,去得也快,谈不上对青少年产生什么影响。笔者却认为:尽管网络歌曲也是一种快餐文化,也在频繁的“更新换代”,但是如果对不良歌曲不闻不问,任由其存在与传播,那么这种歌曲会不断地对青少年的心灵产生冲击,日积月累,其害不容忽视。不良网络歌曲有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应当引导青少年认清它们的危害性,自觉抵制这类歌曲,以便可以从消费群这一环节切断不良网络歌曲生存的依托。如果大家都对这类歌曲避之、远之,那么它们便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有种现象值得专业词曲家们反思,那就是现今适合少年儿童的歌曲创作严重的滞后。受商业利益的驱动,媒体大都以获取丰厚的商业利润为目标,制作的电视剧、电影、唱片等大都以满足成年人需要为目标,在这种境况之下,少年儿童群体往往会向并不符合自己年龄特征的电视节目、歌曲靠拢,去接受那些本不适合他们的东西,于是,少年儿童接受网络歌曲已不是什么罕见的现象。

再次,目前正值网络歌曲的创作“红红火火”而专业流行歌曲的创作陷入尴尬局面之时,音协此次举动,不免让人感觉音协有利用行政手段打压网络歌曲,以巩固流行歌曲的地位之嫌。与其遭来众多非议,还不如正视流行歌曲创作目前所存在的问题,多创作高质量的、大家耳熟能详的、受大众欢迎的流行歌曲,“用音乐说话”, “用实力说话”,让大众选择,以这种方式同网络歌曲展开良性竞争无疑是最令人心服口服的。俗话说:“有竞争才有提高”,通过竞争,不仅能使专业流行歌曲的创作得到提高,亦能提高网络歌曲的创作水准,使广大听众欣赏到更多高质量的歌曲,这对双方的发展均有益处。

网络歌曲的发展自有其特定的轨迹,今后它的发展如何,历史自会告知我们答案。

注释:

[1] 项国雄、黄璜.《从网络流行歌曲看网络对青年文化价值的传递》.《新闻与传播研究》 第12卷第2期

[2] 孙蕤.《中国流行音乐简史》.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4.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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