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田亩制度》及其实践与人民公社时期的社会阶层之比较研究
2008-11-13刘佐民
中国学术研究 2008年10期
刘佐民
摘 要:将人民公社范围内的社会阶层与太平天国《天朝田亩制度》及其实践中的农村社会阶层进行比较研究,以便为我国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关键词:太平天国;人民公社;农村社会阶层比较。
邓小平同志在1985年会见外宾时讲过:"一九五八年'大跃进',一哄而起搞人民公社化,片面强调'一大二公',吃大锅饭,带来大灾难。" [1](p115) 太平天国运动是"旧式的"农民战争。 从太平天国农民政权颁布《天朝田亩制度》及其实践活动到人民公社化运动,相隔一百多年,但是对二者的有关措施仍可进行比较研究。
本文主要从各阶层对组织资源、生产资料资源的控制,以及阶层产生的原因等方面,对太平天国《天朝田亩制度》及其实践中的农村社会阶层与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社会阶层进行比较研究。以便为我国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一、《天朝田亩制度》及其实践中的农村社会阶层
太平天国的社会阶层,可以从传统的官本位角度来划分。
(一)乡官阶层
守土官。太平天国地方政权分为省、郡、县三级,取消了清制的"道"这一级,同时把清制的府改称"郡"。郡一级行政长官称作"总制",相当于清制的知府,县一级行政长官称作"监军",
相当于清制的县令,"总制"和"监军"称为"守土官"。
乡官机构。太平天国在其占领的广大区域实行乡官制度。张德坚《贼情汇纂》记载:"每一州县分三军五军不等,自军帅以下皆以本地人充之。"[2](p94) 乡官机构一般是太平天国县以下基层政权,设置从军帅到伍长等职务,原则上由本乡人担任,称为乡官,"总制"和"监军"由本地人担任时,也称为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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