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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寡妇的生活

2008-10-11

百科知识 2008年18期
关键词:丧夫善堂寡妇

董 强

中国古代对弱势群体的划分有所谓“鳏寡孤独”之说,其中“寡”指的就是老而无夫者,即我们通常所熟知的寡妇。对寡妇的慈善救济古已有之,如孟子的“仁政”中就有施惠于寡妇;到汉代,政府在文诰中明确载有赐寡妇予谷物、布帛的条文;而唐代的均田制中,亦有给予丧夫妇人授田三十亩的优惠政策。宋元以后,随着理学思想的渗透,“贞妇”、“节妇”的价值观深入人心,恪守贞节成为社会的标榜,因而对寡妇的救济也十分重视,清代还产生了专门救济寡妇的“恤嫠会”与“清节堂”等慈善组织。

清代寡妇的生存状况

清代开始把寡妇作为单独的慈善救济对象,并建立了相应,的慈善团体,那么在清代,寡妇为什么受到社会的关注呢?

首先,清代相较于前代,彰显节妇、礼赞贞妇的风气特别高涨,社会对寡妇再婚的态度也由宽容趋于保守。明清以降,寡妇已经丧失了夫亡后选定子嗣的权利,寡妇的地位显得日益不安稳。在部分地区还引发了夫家觊觎寡妇既得财产而意图占为已有的事件,将寡妇逐出家门在清代已屡见不鲜。这一切使得原本安心守节的寡妇在经济上日益窘迫,社会风尚日趋败坏。

其次,清代江南地区抢醮现象屡禁不止,青年寡妇守节往往要克服许多现实难题,其中最追切的莫过于孤儿寡妇日常生活所依。然而进入清中期,江南地区寡妇再嫁的压力已明显不单是自身的穷困或家庭的强迫,在上海和苏州等地,常有掠夺寡妇、威迫再嫁的事件,当地人称为“抢醮”。如松江地区(今上海)时常有无赖用各种手段胁迫或欺骗寡妇再嫁,并向娶寡妇的人家勒索巨额金钱作为酬佣,他们通常惯用的伎俩是散播谣言,令寡妇蒙上奸淫的污名,迫使她们无颜再守节,只得改嫁,有时这些无赖干脆用暴力手段,强掳寡妇,逼她们出嫁。如清代上海地方县志中就有“威逼劫孀,奚敢论聘金多寡”及“可怜娶妇之人,罄家揭债;再婚之妇,人去财空”的记载。

清代道咸年间,江南地区抢寡妇的案件已非常普遍,波及的范围从发达的苏州和上海,扩散至嘉兴、湖州和杭州;而抢掠的方式也演变为争醮、逼醮和抢醮3种。无论何种方式,都是以违反寡妇本身意愿,采取暴力手段,由“蚁棍”、“无业刁民”等社会闲散人员所实施的有组织的掠掳,太平天国运动后,江南地区社会秩序亟待重建,抢寡妇的案件愈演愈烈,以至于地方官员不得不频发公告予以吓阻,并施用极刑,仅沈葆桢任江苏巡抚期间(1875~1879年),就在泰州和嘉定处决了3名抢孀的罪犯。

恤嫠会与清节堂的产生

寡妇严峻的生存状况,引起了社会精英阶层的普遍关心,尤其是江南抢醺事件的频发,使得江南的仕宦阶层愈发感受到儒家传统价值观念的沦丧,为了维护传统的道德价值体系,稳定江南的社会秩序,一些卓识之士开始筹建善会和善堂,专门给予寡妇以物质上的援助,以利于她们恪守贞节,维系封建传统价值体系。

“恤嫠会”就是此类慈善机构中较早设立的一种,它肇始于乾隆三十九年(1774),由出生于苏州第一仕宦家族的彭绍升所创立。彭绍升一生都致力于民间慈善事业,本性崇佛,对寡妇日趋窘迫的境遇深感同情,便采取募捐的方式在苏州创立了第一家恤嫠会,“三年所散者千金,所周者盲有三十余家,其费之所出,司事者募金充之。”后来这一做法得到了社会普遍的认同,江南仕宦纷纷效仿,乾隆五十年(1785)成立了镇江恤嫠会,嘉庆元年(1796)在常州创设了敬节堂,两者均系仿彭氏恤嫠会而建,此后这一形式推广至全国。

嘉庆十一年(1806),南京出现了新的救济寡妇的慈善组织——清节堂。当时,主持创设南京首家清节堂的是水月庵的僧侣镜澄,而具体实施的是他的弟子蔡荣。由于此前设立的恤嫠会只救济士族家庭中的寡妇,贫苦家庭的节妇及孤儿并不在施舍范畴内;加上镜澄本人幼年丧父,母亲因贫困被迫将其送往寺院,童年的经历诱发他长大后立下宏愿要保护节妇,借以保全孤儿。在众多的机缘下。镜澄萌发建立清节堂的念头,专以收养贫民寡妇及孤儿。

恤嫠会与清节堂的管理

恤嫠会从创立伊始,就只是将维系传统道德作为他们的惟一目标,因而在具体实践中,并没有把贫穷作为首要的救济标准,关注更多的是寡妇是否符合贞妇的要求以及寡妇丧夫时的年龄等。

从现今遗存的丹徒恤嫠会条规中,就清楚地将受济者的优先分为四等:最优先的是未婚夫已殁而誓死不嫁的所谓“贞女”;其次是30岁以前丧夫的寡妇;再其次是30岁以上40岁以下丧夫的寡妇;最后是40岁以后丧夫的寡妇。按照等级的不同,妇女分别每月可得1两、350钱、280钱、200钱的救济金;同时只有贞女的养子及40岁以前丧夫寡妇的儿子才可以得到善会的资助,进入地方义学读书。而有的善会只救济30岁以前守寡的妇女,有的还在规条上清楚地注明,只收容经济情况并不差、拥有田地的寡妇,这些寡妇大都由于财产继承等问题与夫家发生争执而入堂的,多数的恤嫠会都不接受50岁以上的寡妇,即使她们守寡的年限很长。这些年龄较大的寡妇大都送进普济堂或养济院。

再如镇江的恤嫠会,一般只接受“清门士族”的寡妇,按她们的年龄分为三等。而寒微之家,即一般庶民家的寡妇则登记在副册上,用意是附足于士族之外的救济,其人数也只是清门士族的三分之一。

可见,恤嫠会只是囿于上层社会的妇女,她们的家族本有足够多的物质及文化上的资源来支援她们守节,故而恤嫠会仅是儒生阶层贞节观的产物。然而。更广大的中下层社会中的寡妇,才是抢醮事件中的受害者,她们往往无生活依靠。无家族支援,面临的困境更大。“清节堂”的设立正好满足了她们的需求,因而普及程度和发展速度均超过恤嫠会。

清节堂的经营模式源于家族式的管理。除了救济寡妇本身外,还协助她们完成所承担的家庭义务,即教育她们的子女、照料她们的婆婆及母亲。清节堂有固定的善堂,并拟定了周详的住堂规条,其中规模较大、发展较完善的是江宁(今南京)清节堂、苏州清节堂及上海清节堂。如江宁清节堂是全国首家清节堂,始创时是佛僧主持的善会,后来得到江淮盐商的支持,规制宏大,经常可以收容上百名寡妇及她们的子女入住,然而,清节堂的管理也是严格且苛刻的。如通常情况下并不准许她们外出,只有在清明重阳二节才准予她们外出祭扫先夫之墓,此外,只有当父母生病或长辈逝世,或子女成婚时才允许出堂,而且必须由善堂的老年堂工陪伴外出,事毕后须立即返回,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在外留宿。非但如此,寡妇们也不能随便接待访客,基本上只有她们最亲的女性亲属才能到住房探访,即母亲和婆婆,就算来访也只能每月来访两次。所有其他到访的亲人都不能入中堂,即使是儿子来访,也只能在中庭内相见;倘有其他访客,只能在二进门外与寡妇隔着中庭喊话,更不能久留或经常造访,如果寡妇生活上有事需外出办理,也须由堂内雇员负责办理,事后雇员必须向善堂经理作报告。

善堂的另一个重要目的在于教育寡妇的儿子,如大多数善堂都附有义学,孀妇16岁以下之子皆可就读;资质聪颖者可受善堂资助参加科举考试;不能读书者也可学习手艺,直至他们可离堂自立为生。倘若入堂寡妇行为不检,肆意滋事,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严重者将被逐出堂外。善堂还帮助寡妇向官府申请旌表,如能成功地争取到贞节牌坊,不仅是她个人最大的成就,也是家庭所冀盼的荣耀。而在堂的寡妇们,只有翘盼自己的儿子能出人头地,日后可以很有面子地离开这禁卫森严的善堂,依赖儿子抚养,过真正的家庭生活。

(文章代码:1829)

[责任编辑]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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