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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为公”审议

2008-08-06宋志坚

杂文选刊 2008年7期

宋志坚

从儒家经典《礼记·礼运篇》提出算起,直到孙中山反复倡导,“天下为公”这句话,被历代的志士仁人叫了两千多年,然而,他们所向往的“大同世界”,却依然是一个不断让人去追逐的理想而又空泛的目标。这就不能不叫人回过头来对这四个字重作審视。

“天下为公”的“天下”,包括你我他,泛指天下人。天下人遍布天下,那么,“天下为公”这四个字要求“天下”人所奉之“公”是什么,这是一个很值得深思的问题。说这个“公”就是“天下”,那么,这“天下为公”就成了“天下为天下”,几乎就是同义反复,毫无实际意义。这个“公”字至少应当与“天下”有点区别。按照东汉经学家郑玄的解释,“公”即是“共”,那么,或许是天下人的“共同利益”之所在吧!这么一“共”,这个“公”字也就变得相当玄虚而又抽象了——“共同利益”放置于何处,由谁来管,又怎么落实到“天下”人的头上,这一连串的都是难题。

其实,《礼记·礼运篇》在提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之时,对于天下人之“共同利益”由谁来管,倒是给出过一个答案的,叫做“选贤与能”,这也充分体现了儒家“人治”之局限。贤能之人,由谁来“选”?此其一;即使真是贤能之人,就能不食人间烟火,禁得起各种诱惑?此其二。这两大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贤能的,不贤能的,开始贤能后来不贤能的,以及从来不贤能却要冒充贤能的就都争着来管理这“天下”之人的“共同利益”了,于是乎,有的成了官吏,有的成了帝王。

几乎是与此同时,那一个“公”字也被悄悄地偷换了概念──在“官民关系”之中,官府为“公”,百姓为“私”,郑玄就直言不讳地说:“公,犹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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