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十三: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08-08-06张丽莉
中学教学参考·语英版 2008年5期
张丽莉
热点综述
据统计,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约有3.41亿,约占全国13.08亿总人口的26.1%。未成年人是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的特殊群体,具有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特征,非常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给予特别的关心和爱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不仅是亿万家庭的期盼,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根本保障。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如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和实施、全国农村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通知》等。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共青团中央联合中宣部等19家部委于2007年5月共同启动了“未成年人保护行动”。此次工作的重点包括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的校园环境、推进“和谐校园”创建;加强未成年人自护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范能力;保护未成年人免受非法用工伤害;加强网吧、网络游戏和网络信息管理,推进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上网场所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活动阵地的建设,发展健康向上的少儿传媒和文化产品;对特殊未成年人加强救助保护;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等。
通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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