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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权的温柔一面

2008-04-21追忆

百家讲坛 2008年6期

追 忆

有一则故事很有意思。

北宋时候,有“京畿民牟晖击登闻鼓,诉家奴失母豕一,诏令赐千钱偿其值”。

这位首都居民通过敲登闻鼓的方式,向皇帝控诉自己的家奴弄丢了一头母猪,宋太宗于是下令赐给他千钱作为补偿。登闻鼓的设立当然不是专门为了补偿家畜丢失的,那是老百姓告御状的特殊渠道,也是鼓的最高境界。只要有人敲响了登闻鼓,朝廷官吏就必须受理,并将具体案情直接奏报皇帝,皇帝批复后再转由有司部门受理,审理结果要反馈给皇帝以勘其公允,如果有司部门磨磨蹭蹭,唐朝的规定是对主责官员“罪加一等”,明朝的规定是“蒙蔽阻遏者罪”,是有严重后果的。

可是事无巨细,连丢母猪的事情都捅到皇帝这里来,有必要吗?

宋太宗说过一句感人的话:“似此细事悉诉于朕,亦为听决,大可笑也。然推此心以临天下,可以无冤民矣。”他的意思是说,这样的事情也找我这个皇帝来解决似乎很可笑,但是,如此一来,让天下百姓都知晓有这样直接诉讼的渠道,就不会有不可解决的冤情郁结于民间了。

数百年后,朱元璋也有同样的想法。

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午门设立了登闻鼓,士农工商或者官吏有“大冤及机密重情”就可以敲鼓。而且明朝专门安排有值班的御史,只要有人敲,就必定立即受理并上报皇帝,所谓“击即引奏”。而一旦皇帝对此有批示,锦衣卫的军官就会拿着驾帖将当事人护送到有司部门处理,有敢拖延阻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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