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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抢出了什么

2008-03-20

青年文摘·下半月 2008年3期
关键词:工棚电子琴女主人

流 沙

H市近郊的一个工地边的工棚发生了火灾,蔓延的大火烧毁了三间工棚,所幸的是,住在工棚里的三户人家,十多位打工者全部逃出来了,他们还抢出了不少东西。第一户人家来自河南,夫妻两个,还有两个娃,一男一女,男娃今年八岁,女娃今年六岁。当火灾发生后,夫妻俩什么财物也没有抢,就把熟睡中的两个孩子抱出来了,而前一天刚发的2000元工钱、到H市后添置的彩色电视机、DVD以及衣物,全部被大火烧毁。当有人问他们,为何不顺手把现金和贵重物品抢些出来时,男主人说:“当时抢娃要紧,没想到这么多。”而女主人一直在冒烟的废墟边流泪,有记者问她,是不是为了损失那么多的财物而伤心,女主人搂着自己的两个娃,反倒笑了,说:“火烧得那么快,而我两个娃什么也没伤着,我是为他们高兴呢。”

第二户人家来自H市郊县,也是一家三口。有人怀疑火是从他们这一间燃烧起来的,因为他们住的工棚火势最大。他们也没有抢出什么财物,价值3000多元的家用电器付之一炬。但他们的孩子却在大火中抱出了一个电子琴,孩子在抢电子琴的时候,头发被点燃,头部受了轻伤。许多人为孩子感到庆幸,当有人问孩子,為什么要抢那台电子琴时,孩子说:“电子琴是爸爸刚买给我的,我为了得到这台电子琴,心里盼望了大半年。”

第三户人家只住着一个人,是位江西人,年龄五十开外了。他抢出的东西非常多,有煤气灶、黑白电视机、影碟机、两个箱子,还有一辆电动自行车。江西人坐在那辆电动自行车上休息,手上、脸上有被划伤的痕迹。大家都说他东西抢得快,看来一点也没有损失。江西人却苦下脸,想哭。他说:“这些东西全是别人寄放在我这里的,而我自己的东西全部没有抢出来。现在我连吃饭的钱也没有了。”我喜欢这条新闻,每次去想,每次都会给我别样的感受。我把这种感受写下来:一个人活在世上,有三种东西不能丢,那就是亲情、愿望和道义。

(一泓秋水摘自2008年1月20日《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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