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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扇艳照门

2008-02-11黄艾禾

中国新闻周刊 2008年7期
关键词:陈冠希艳照阿娇

黄 卫 黄艾禾

随着陈冠希的引咎退出娱乐圈,他的艳照门暂告一段落,但人心中的艳照门打开了,就再也关不上

就在陈冠希返港向公众道歉并宣布永久退出香港娱乐圈的第二天,《中国新闻周刊》与新浪网联合推出“你怎么看艳照门”的网上调查,截止到2月26日中午,共有14866人参与了调查。其中,在回答“对于‘艳照门事件,你认为最该谴责的人是谁?”这个问题时,有46.64%的网友,选择了“陈冠希和女明星。他们的行为曝光后尤其对孩子造成负面影响”,排在此问题诸选项的第一位。而选择“投放照片者。未经允许将私人照片放在网络是违法的”选项的,排在第二位,占31.64%。

这不是一个严格社会学意义上的调查数据。但是,这数据却反映了一种社会情绪:更多的人认为,明星们的“道德沦丧”让他们感到愤怒和失望,他们认为,他们被明星们的行为伤害了。

明星们的“原之罪”

就像北京电视台名嘴董路所形容的,艳照门之后,“一夜之间,无数粉丝心目中的偶像轰然坍塌,衣冠楚楚陡然坦诚相见,人五人六变成不三不四,鱼翅捞饭变成粉丝泡饭。”

《中国新闻周刊》和新浪网联合所做的调查显示,将近53%的受调查者认为,艳照门背后折射出的是:明星的生活状态混乱,道德沦丧。而只有20%的人认为,这是娱乐产业中对明星名不符实包装的最终爆发。

在回答“你认为,这个事件中,谁是最大的受害者”时,选择“追逐偶像的追星族”占了第一位,达45.4%,而选择“牵涉的女明星们”的,只列第二位,占44.33%。

在回答“对于这个事件引起如此轩然大波,你认为是什么原因?”时,选择最多的,是“和这些明星平时的形象反差太大”,占到了46%。

在一家保健品公司做企划的名叫柠檬的网友说,什么是公众人物?公众人物就要承担社会责任。他反问记者,知道当年海灯法师的事情吗?当“一指禅”被证实是假的时,很多习武的孩子崩溃了,有的人练了一二十年啊,他们的生命之光啊!

在艳照门牵涉的这些艺人中,柠檬最反感的是阿娇,这种“我可以原谅你的淫荡,但我不可以原谅你的虚伪”的态度,在网友中非常普遍,而她“很傻很天真”的道歉不但没有平息大家的愤怒,反而招致了更多的反感。

多个网上讨论区都有网民要求阿娇退出娱乐圈。还有人详细地列出了阿娇虚伪之“七宗罪”,从后台更衣遭偷拍后痛哭流涕,表示自己以后无法做小朋友的偶像,到看到谢霆峰和张柏芝接吻表示恶心……

柠檬的妻子小雪,出生于1980年,自认为与大自己两岁的老公已经有了代沟。她觉得,柠檬把阿娇说得太不堪了,阿娇的清纯形象是工作需要,谁在单位能和家里一样?但她同意,时下的娱乐圈太乱了。就是他们这些80后,也无法接受。

生于70年代初的张静菱最近从海外留学归来,在一家卫视市场部任职,她对于艳照门发表了四点意见:第一,看了真刺激;第二,相信了娱乐圈有多乱;第三,不敢相信女人的放纵,相信他们是喝酒嗑药闹的;第四,觉得世间男女之事不过如此,人人背后都一样。当然,这些是私人生活,拿出来公开的人才是第一坏!至今单身以待真爱的她又补充说,陈冠希是一个缺爱的男人,在他的世界里只有征服和玩乐;而那些女人是男权社会的牺牲品,缺少对自我价值的认同,她们最可悲的在于妥协和放弃。

而更年轻的杨叶则不认为这些人应该受到什么谴责。她相信他们也是受害人,“应该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要说谴责,最该谴责的就是媒体乱写文章,搞得事情扑朔迷离。至于说到滥交问题,她反问道:有照片的就滥交,没照片的就不滥交吗?她认为这可能会对小朋友造成不好的影响,但重要的是家长对这样的事情如何进行教育。她承认这件事会影响她对阿娇的看法,“因为和以前的形象反差太大”。但不能因此就指责阿娇虚伪,因为那只是公司给她的定位而已。

“道德归道德,法律归法律”

有过多年海外生活经历的上海同济大学教授朱大可,对于“艳照门”在中国大地上掀起如此轩然大波表示“看不懂”:“在西方生活多年,家家都拍这样的照片,只是明星效益把它放大了……香港受英国文化影响,拍这样的照片不足为奇。照理说,中国人的性观念已经开放了,为什么反应还如此强烈?”

这强烈的反应,实际上主要是一种道德义愤:这些“人五人六”的明星们,生活态度怎么能这样“变态”?

在回答“如果你看过其中的照片,看后的第一反应是”时,选择“下流淫秽,令人震惊”和“颠覆了我心中的偶像形象,感到愤怒”的人,加起来共达到了46.8%。而选择“虽然不雅,但这是他们私人的乐趣”的,只有31.76%。

南京晓庄学院副教授邵建,在一篇名为《艳照门:道德归道德,法律归法律》的文章中提出:“拍那些照片的明星们归根到底是个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但发布者不同,他的行为已经越过道德界限,需要法律来面对了。那么,道德和法律的界限在哪里?如果一个人的言行没有侵犯他人,他怎么说或怎么做都是他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也与法律无关。如果一个人的言行涉及他人,他就要注意这言行是否侵犯他人。如果侵犯发生,就有可能造成法律问题。因此,“权界”作为一个人的权利界限,由它形成的德与法之界,就看它是否侵犯他人。

“拍照属于私人行为,怎么拍都是一种权利,哪怕不雅。他们的行为无从侵犯他人,因此,艳照如果与他人无关,也就与法律无关。”邵建说。

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接受这些说法。比如邵建就提到,他的一位律师朋友认为,从保护隐私的角度来说,把上传照片者定为艳照门事件元凶,没什么不对。把艳照的主角当作受害者,在这个意义上说得过去。但如果人们顺着那么个思路,要求法律对“做坏事的人”(指艳照门中的明星)大加庇护,并去追究那些将坏人坏事公诸于众的人(指發布照片者)的刑责,法律内在的正义究竟是得到了强化,还是被严重削弱了?

按这位律师的看法,对“做坏事的人”,法律就不该“庇护”了。

律师萧瀚,对于“艳照门”的法律关系与道德关系,做了如下界定:

作为传播源头的人,将涉事照片传播出去,对陈冠希以及涉事女艺人们,负有侵犯隐私权的法律责任,并且可能还涉及传播淫秽品的刑事法律关系;

在网络上看到涉事照片的人,包括网民自然人和平面媒体以及网站法人,如果将这些照片在公共媒体(包括平面和网络)继续传播,也是侵犯陈冠希以及女艺人们的隐私权,对他们负有侵犯隐私权的法律责任;

在网络上看到这些照片,然后在网络上发帖谩骂、跟帖谩骂涉事艺人们的,是公然侮辱行为,虽然还不到刑法302条侮辱罪的地步,但是构成轻度的违法(由于涉及公众人物,应当免除法律责任)……

柠檬是位“骨灰级”网友。对他来说,想看互联网上的东西,不是任何禁令所能挡住的。他甚至早于媒体的报道知道艳照的存在,照片发布者“奇拿”发布新照片,他几乎都能第一时间看到。

柠檬和小雪都一致认为,在朋友间传看照片无关道德问题。分享是互联网的精神。这是好事,可以消除信息不对称。如果是普通人的隐私,他们不会传播,但这是娱乐圈啊。

即便是发布者“奇拿”,柠檬也很反感别人动不动用“偷”来形容。照片背后的真相还远远没有搞清,你怎么知道他不是无意中得到了这批可能有致命诱惑的照片?

实际上,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与新浪网的联合网上调查的网友中,在被问到“如果你有了这些‘艳照,你会怎么做?”时,有一半以上的网友选择“看了就看了”,看完就把它们留在电脑里。但也有四分之一的网友选择的是“忍不住传给我的朋友看”。

对此,香港资深媒体人梁文道认为,“在网络的世界里另有一项不成文的常规和习性,而且极不同于目前的法律观点,即任何上得了网的信息都是属于公众的。所以艳照门事件的照片虽然本来是几个人自己的私隐,可是在它流传开来之后,却吊诡地变成了公众可以共享的资源了。”

据此,萧瀚认为:“此次事件中的公众反应(包括部分媒体)表明,不少国人的人权意识水平普遍低下,部分网民的隐私权意识尤其低下,对公德与私德缺乏基本的辨析能力。另外,部分网民以对政治性公众人物的标准去要求娱乐性公众人物,这也是错误的。”

青年作家韩寒一向以标新立异著称。他此次发明了一对“反义词”:周正龙和陈冠希。因为,“一个是假的,但希望大家都认为是真的;一个是真的,但希望大家都认为是假的。他们该是多么羡慕对方啊!”然而,另一方面他又表示:“我们得明白,这件事情里,错的的确是那个发布者,涉及到了他人隐私,你是不能做得这么绝的。这要是我,得到了这些资料,肯定是自己看过一遍以后就还给当事人了。”

看客的盛宴

说起艳照,今年30岁、在北京一家建筑设计所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林建东(化名)开玩笑地说:“我不会拍,拍了也不存电脑,存了电脑也不能让它坏,坏了也不会拿到外边修。”他第一次看到这些照片是在一天中午,几个同事出去吃饭,一个同事给大家展示了他新的i-Phone手机,里面存有几张这样的照片。一桌人一边点菜,一边传看。让林建东惊奇的是:大家都只关心照片的清晰度问题,好奇者有之,羡慕者有之,但没有任何人批评什么,谴责什么。他心想,这是一个对伦理问题非常淡漠的人群。

他个人觉得这是人家的隐私,男未婚,女未嫁,爱干吗干吗,让他关注的是周围人的态度。他感到,现在的社会普遍对性的态度太随意了。

社会学家李银河在自己的博客中,把艳照门事件称为网民窥私的狂欢。她写道,“事件当中最有意思的是网民心态,我认为有这样几个因素:第一,娱乐狂欢,单纯的高兴,就像狂欢节时人们所经历的感觉。第二,窥测名人隐私的窃喜,就像所有下流媒体追踪名人八卦受众所感受到的满足。第三,追寻偶像的阴面品格。”

狂欢的一种是起哄看热闹。比如恶搞。制作“知音体”标题,如“我那曾经的爱人啊,为何你没有保管好你的电脑手机”;对对联,如“上联:白天很傻很天真;下联:晚上很黄很暴力——求横批!”另一类是淘物热。陈冠希房间里的玩偶、挂件,张柏芝穿过的蓝色制服……都被网友一一查明来历。淘宝网上,与“艳照门”有关的物件开始热销。网友们表现出一种“越堕落,越快乐”的狂热和执著。

狂欢的另一种是集体窥私。文化学者朱大可将之称为娱乐圈加全民的病态,一种不健康的社会心理的总爆发。“这一场喧嚣不过是中国人身体欲望的扭曲表达。”

曾经历过惨痛的办公室恋情的媒体人秦飞(化名)对这种窥视癖很反感,他说,我们扒光了别人,其实也就扒光了自己。民众的狂欢,更多的是庆幸自己没有暴露而已。

4年前,在新疆一家报社工作的朱峰也经历过一场在MSN上的聊天被人偷窥并告密的事件。本来已快被提升为总编助理的他被迫辞职。当被问到对艳照门有什么看法,朱峰干脆地说,这没什么。世界上到处都埋着蚂蚁窝,就看哪个窝上的石头被翻开了。一翻开,那黑压压的一片真相吓死个人。朱峰曾写文章,对这类“有人专门窥视别人,结果自己也被窥视”的故事一讲再讲。他说,艳照门的真正意义并不在于明星——最重要的是,所有人压根没有秘密可言,每个人都在盯着你。窥视欲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天性,或许是,原罪。

一位署名黄海川的作者写道:“很多网民也许开始意识到了自己的尴尬境地,因为他們刚刚在华南虎事件中扮演了打假英雄的角色,却在港星艳照事件中变成了遭人鄙夷的偷窥者。”

而作家韩浩月说,但愿以后我们回顾起这桩桃色事件的时候,别把自己当作无辜的观众,因为这里面的热闹,也包含着我们的津津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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