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的“天理良心”
2007-11-22孙崇政
文史春秋 2007年11期
孙崇政
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山西永宁人于成龙选授广西罗城县令。据《清史稿·地理志》注释:罗城距柳州140里,境内多山,而万山中多瘴疠。罗城是瑶、壮等少数民族杂居的地区,因彼此语言不通,且民性犷悍,纠纷时起,是一个很难治理的县;加之几经战争蹂躏,百姓四处流亡,田园荒废,庐舍为墟。于成龙到这样一个边远、荒僻、贫穷、环境又如此险恶的地方做官,亲友们都替他担心。然而于成龙不以为意,他说:“君命也,独不闻义不辞险耶!”临行前,他在致友人信中说:“某此行决不以温饱为念;所自信者,天理良心四字而已。”他又何尝不知前途多艰,但仍毅然决然赴任,跋山涉水,行程六千余里,终于到了罗城。只见遍地榛莽,满目疮痍,县城只有6户居民,县衙是竹林中3间无门无窗的茅屋。于成龙面对如此境况,仍然安之若素,从容率仆“插棘为门,积土为案”,挖坑为炊。他到任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每天“召吏民从容问疾苦”,然后招抚流亡,劝民耕种,悉罢诸禁。为了社会的安定,百姓的安居,他组织保甲乡兵,严厉打击了盗匪的抢劫活动,致使百姓“益得尽力耕耘,争输田赋”。他体恤百姓疾苦,屡次请求上司放宽徭役,并想方设法从内地运进百姓急需的食盐;还发动群众修建城墙和疏浚护城河濠;又“建学宫,创设养济院”。经过他几年的苦心经营,全县面貌有了明显改观。于成龙在罗城7年,“与民相爱如家人父子”。百姓知道于成龙生活十分清苦,曾多次给他送钱送物,可他一概婉言谢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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