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治理成制度化 将实现透明化经营
2007-08-21谦婷
通信产业报 2007年25期
关键词:信息
谦 婷
通信产业报讯日前,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和清算司联合向六大运营商和各地通信管理局下发了《关于针对社会反映热点问题加强信息服务业务市场重点整治的通知》,欲通过针对SP建立的数项制度,将SP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力争实现业务透明化经营。
通知要求,各地电信监管部门须将在本地区开展经营活动的信息服务企业(简称SP)的有关信息,包括公司名称、许可证编号、法人代表姓名、业务接入代码、客服电话、所接入的运营商名称等,在本部门网站上统一向社会公示。
通知规定,电信监管部门应重点针对SP群发短信诱骗消费、不明扣费、虚假宣传等问题,把因存在违规问题而被多次举报、投诉的SP纳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对其经营活动进行日常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当年企业经营许可证年检的审核依据。
通知要求各地监管部门通过重点整治,建立当地SP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将经当地行政处理的SP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处理的数量及纠正情况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不良行为记录应包括违规企业名称、许可证编号、法人代表姓名、业务接入代码、违规内容、行政处理结果等详细信息。
据信息产业部统计资料显示,从今年起截止到5月底,通过各种渠道向信息产业部申诉的14000余人(次)电信用户中,近30%主要反映SP的违规问题,其中通过来信反映SP乱收费、发送诱骗短信的占了来信总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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