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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姬归汉”佳话质疑

2007-05-14

杂文选刊 2007年21期
关键词:蔡文姬佳话故土

东汉大名士蔡邕之女蔡文姬,在兵荒马乱中“为胡骑所获”,成了匈奴一个贵族的妻子,后来蔡邕的故交曹操在汉廷秉政,对老友没有子嗣感到很痛心,“乃遣使者以金璧赎之”,这就是一直被传为佳话的“文姬归汉”,很多文人都称其为“千古盛事”。

称这件事为“佳话”当然有足够的理由:蔡文姬不但出于名门,本人也是一个才女,史称她“博学有才辩,又妙于音律”,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不希望才女沦落异域是一种大众心理;作为政坛新贵的曹操,日理万机之余,还能为一个小女子操心,不惜重金,更使“佳话”添色。

“文姬归汉”的佳话感动了无数人,也包括少年时代的我,但最近我重读蔡文姬自述遭遇的《悲愤诗》,和记载她零星事迹的《后汉书》,不禁有了点异样的感受,并突然想起了一个千百年来似乎被忽略的问题:当我们盛赞某事为“佳话”、“韵事”时,是否应该更多考虑当事人的心理和情感?

坦率地说,我以为,我们在艳称“文姬归汉”是“千古盛事”时,对当事人蔡文姬的心理和情感是关注得相当不够的。蔡文姬在曹丞相派人赎她之前,已在“胡地”生活了十二年,并生下二子。作为一个深受汉文明洗礼而今沦落异域的女子,她对故土和亲人的思念肯定是真诚的,这在其《悲愤诗》中有清晰的表露,但我们能不能说,她对栖息达十二年之久的“胡地”,对朝夕相处的家人,尤其是她的两个儿子,就没有丝毫感情上的依恋呢?从人性的角度,自不难得出一个简单的答案,因为无论如何,蔡文姬首先是一个女性,是一个母亲。而文姬归汉是只身而回的,也就是说,当我们在一旁鼓掌叫好时,承担女性、母亲双重角色的蔡文姬实际上面临着非常痛苦的抉择:一边是故土,一边是自己年幼的儿子,蔡文姬却要必须从中选择一个!《悲愤诗》中描述蔡文姬和儿子离别的场面时说:“儿前抱我颈,问母欲何之?人言母当去,岂复有还时?阿母常仁恻,今何更不慈?我尚未成人,奈何不顾思!见此崩五内,恍惚生狂痴”,真是一字一泪!在这样的人生大痛面前,我们称赞它是“佳话”似乎残忍了一点。

蔡文姬返回故土后,嫁给了一个叫董祀的男子。此人的品行大概是有问题的,在曹操手下做一名小官,“犯法当死”,还是蔡文姬于寒冬里赤着脚、蓬头垢面地去向曹操求情,感动了曹操和当时在座者,才得免死。对蔡文姬来说,更要命的还不止于此,因为她曾托命于异族,还育有儿女,难免被世俗偏见所不容,而其丈夫很可能也曾给过她人格上的歧视,《悲愤诗》中记述文姬婚后生活有两句诗颇耐咀嚼,说“流离成鄙贱,常恐复捐废”,颇能看出她在家庭生活中如履薄冰的心境。可以认定,文姬归汉以后,生活是并不幸福更不美满的。

“文姬归汉”,当事人有与儿子生离死别之痛,而且她并未因此换来幸福的生活,怎能称其为“佳话”?如果说它是佳话,只于曹操是佳话,因为烘托了这位当朝宰相的爱惜人才、珍重友情的美德;只于旁观者是佳话,因为满足了一种大众心理。

文人们喜欢制造、流传佳话和韵事,如爱妾换马、美婢易书之类,当时或后世的许多读书人提起来都神采飞扬,至于“佳话”、“韵事”中当事人的痛苦和血泪,哪里在其考虑之列呢?

【原载2007年9月18日香港《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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