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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天舞干戚(随笔)

2006-11-17

厦门文学 2006年10期
关键词:厦门抗日历史

南 燕

《山海经海内西经》:“刑天与帝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传说刑天乃炎帝之属臣,黄、炎两帝争斗,炎帝败。刑天被黄帝砍了头,他把自己的脑袋埋葬在炎帝的诞生地常羊山,站立起无首之躯化双乳为眼,化肚脐为口,挥舞着斧头继续战斗……晋人陶渊明《读山海经》诗云“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

……1938年5月13日厦门沦陷于日寇手中之后,曾经出现过一个民间秘密抗日团体“厦门青年复土血魂团”。这个专事暗杀日本侵略者的团体遭到日寇的血腥镇压,仅存在了一年又三个月,她像一颗血色的流星在“日本仔手里”夜幕四合的厦门上空划过一道红惨惨的亮光便消失了。在以后漫长的历史里这颗失去光亮的流星飘浮在无边的茫茫之中,在历史“天文望眼镜”里一次次被当成“太空垃圾”———当时的国民党政府当局认定他们是一伙共产党的地下工作者,不但一次次地拒绝提供任何援助,而且残忍地在其团体被破获,幸存的成员逃至国统区之后加以逮捕、监禁、乃至折磨致死……国民党政府不承认她存在的合法性;1949年以后夺取国家政权的共产党也怀疑这个团体可能是国民党“中统”或“军统”附属的秘密特务组织,同样不予承认。“血魂团”幸存的“未亡人”在中国特殊的政治社会环境中沉默着忍辱老死或屈死。死者长已矣,活者且偷生。

这一民间自发组织的抗日团体留给历史的资料之一是日伪司法当局保存的档案中有处决“血魂团”成员的名单和简单的文字记录,因而“血魂团”得以成为一个历史存在的事实记载下来。其二,是“血魂团”后期的领导者、幸存者张弩在抗战胜利后的1947年于厦门地方杂志《厦门大观》发表文章纪念“血魂团”牺牲的战友,称他们为“成仁志士”。此二者应该是有关“血魂团”的最早、最直接的材料了。而在国、共两党的官方文字里都没有这一团体存在的记载。1949年以后,在厦门四中任语文教师的张弩因其曾在国民党政府任过职必须交代其历史问题,而其历史上最大的“问题”就是参加并领导了“血魂团”的活动。作为这一史实当事人的张弩因此留下来的珍贵史料原来并不是用以回顾抗日斗争的“光荣历史”,而是被清查个人“历史问题”的结果,这很让人眼热鼻酸。因了这份材料我们后人才能直接地了解了这个团体的部分史实,知道了这个团体另一部分不为人知的成员的名字(已知姓名的成员已在日伪当局留下的记录“血魂团”被处死者的名单中)。时至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中国社会政治环境逐步转向正常化,“拨乱反正”,张弩的个人历史问题被平反,“血魂团”的疑问也随之被澄清。80年代中期一些官方的刊物上才陆续出现“血魂团”的身影并冠之以“抗日志士”、“抗日先烈”的名分。尽管如此,这些官方文字仍然只作史料保存在纸面上,并没有像公开表彰“革命烈士”、“抗日战士”那样做社会化的宣传,不但市民阶层无从知晓,甚至连“血魂团”成员的亲属也无从得知。在泛政治化的中国社会中任何团体或个人的价值,没有官方用红头文件给予“是与否”的定性是断然不可的。没有得到官方对“血魂团”是“革命的还是反动的”正式表态,早已牺牲的“烈士”、后来老死的“幸存者”以及他们的亲属后人只得沉默,沉默,再沉默……即使要以采访“抗日英雄事迹”为由与之面谈,回应的仍然是沉默。

读中国的近代史、现代史,常看见史学家用的一个中国字词:“可歌可泣”。但我听“厦门青年复土血魂团”的身世遭遇除了黯然泪下实在没有歌唱的兴头……

我一直想用一个形象来象征我的故乡不幸的历史中这一群最不幸的悲剧英雄,这一形象久久不能寻得。前年向做历史学问的朋友借来《山海经》描摹神怪模样,见到“刑天”就认定是它了。无首却能战,正像“血魂团”没有从属任何党派、没有任何外部援助、一个自发的凭着一腔爱国热血“以乳为目,以脐为口”孤立作战的民间青年抗日秘密组织。当然,任何比喻的形象都是很难与事实的形象完全贴切的。最起码的“炎帝之属臣”这一政治硬件“血魂团”根本就不具备,难怪她在中国厦门抗日历史上没有参加“评定职称”的资格。也正是这条在中国历史文化传统里虽无明文规定却是铁打约定俗成的“认帮不认人”的规矩,“厦门青年复土血魂团”命定要一次次被排挤在“正史”的边缘,乃至跌进被历史遗忘的深渊。

不幸大概还不单如此。时尚时代的新观念在对应解读已往的历史现象时常常会产生一种“虽然有理却很混帐”的时髦结论。不久前在某有酒喝的餐桌上听年轻的朋友作高论:以今天“反恐”的观点来看,“血魂团”这种恐怖行为不值得称道,搞暗杀活动违反战争规则。

面对堂皇的时髦大道理我只能以粗俗的小道理对付:首先,我承认“血魂团”是恐怖组织,专事恐怖活动。其次,我认定“血魂团”之所以恐怖,是日本侵略军滥杀无辜的血腥恐怖行径逼出来的。我问年轻的朋友,如果你家的亲人无辜遭受逮捕、毒刑、强奸、杀戮……你想报仇吗?再者,就算“血魂团”之恐怖行为违反了战争规则,请问:日军入侵中国有何正当理由?残杀无辜百姓又是遵守了什么战争规则?你面对强大入侵者野蛮的杀戮和凌辱而无力正面与之交手时,你是否会在内心涌上给它背后一刀的冲动?如果你连这样的冲动都没有,我只能敬佩你的麻木和冷漠、软弱和胆怯,并期望敌人用刺刀挑破你僵硬的感情外壳,刺痛你的知觉,激活你的勇气和胆量。当敌方已经践踏战争规则和国际公法把你不当人地任意随性地残杀了,你还躺在血泊里拿出“规则”和“公法”与之共同商榷吗?

当所有的规则、公理、人性、道义都被踩在铁蹄下的时候,请记住鲁迅一句话:“泼厄费赖应该缓行”。我赞成被污辱、被损害、被杀戮的弱者为着正当的生存权利在黑夜里伸出你复仇的手。但无论如何我赞成的是“有规则的恐怖行为”。什么规则呢?就是:决不伤及无辜。与今天国际社会共同声讨的“恐怖活动”绝然不同的是,当年我的厦门同胞的“恐怖手段”针对性非常明确,打击点非常准确,他们刀尖所指直对敌寇,决不会甩一个炸药包或抓一堆人质以无辜者的血肉做垫背。“血魂团”的目的是向残杀中国人的日寇“报仇雪恨”。现在的恐怖组织的目的是为自己的政治要求或宗教理想制造“轰动效应”,炸得越大死得越多越有新闻价值。无论有天大的理由,你拿与事不相干的无辜者的生命当作你行动的牺牲品都是无耻卑鄙的。冤有头,债有主,谁的责任谁来负。从这点来说,我们厦门“血魂团”的英雄们是负责任的真英雄。他们的暗杀“恐怖活动”完全是合情合理的正当防卫。今天那些满世界奔走的“恐怖分子”如果只针对罪有应得的对象实施打击,我在道义上是支持的。但是他们以绑架局外人为人质、投放炸弹摧毁公共场所致使成千上万平民流离丧命……等等此一类滥杀无辜的下作手段来要挟整个世界以求一逞,我以为实在是懦夫无赖的下流勾当。

这就是我的“恐怖观”与“反恐观”。我想,所有的人不论男女老幼不论年龄经历如若都能设身处地在“被无辜屠杀”或“被无故绑架”的处境中来作一番思考,那么我们就可以找到共同的语言。如果谁只能用软管吸食饮料,只能空谈“没饭吃何不吃肉糜”之类的废话,一讲到“中国问题”只会作《牛虻》里沙龙贵妇人的腔调:“啊!我可怜的意大利!”,那我没兴趣和这些“被人阉了或自己阉了”的性别边缘人打娘娘腔。

说到“政治要求”,这方面的欠缺正是造成“血魂团”不幸的政治命运的原因所在。因为没有政治要求,所以他们也就没有党派依附。正因此,他们注定要在很政治化的中国社会中缺席。他们也没有“宗教理想”,中国是一块宗教意识淡薄的土地,产生不了宗教狂热分子。他们就只是一门朴素的心思“复我故土,报我血仇”。这就使他们朴素的情感、率真的勇敢化为义胆侠心,孤立无援、飞蛾扑火地付出血淋淋的代价。这于成熟老到的中国政治社会自然要被不屑地看作一种天真幼稚的举动,任何政治权力集团的同胞对他们弃之不顾都不会问心有愧。“厦门青年复土血魂团”是厦门抗日历史上一个不是“炎帝属臣”的“刑天”,他们把自己的头颅埋葬在厦门故土,化自己的双乳为双眼,化自己的肚脐作嘴巴,孤独地向前杀去,义无反顾地赴死,献身之后化作一群在故乡上空游荡的孤魂野鬼。无论是国民党的“中统”、“军统”,还是共产党的“地下工作者”,他们成功了便成功臣,成仁了则为烈士,亲属得以安顿子女得以抚养,他们起码还有一个身后的“福利”作为物质报酬和精神安慰。而“血魂团”的义士们从决定行动的第一天开始就自己决定了他们无助的命运,他们死后不少人就是妻离子散的结局。这一抗日小团体的成员一旦落入敌手必然要遭受最残酷的毒刑、被处以最残忍的死刑。那些我们知道姓名和不知道姓名的“血魂团”牺牲者,如果我们被允许尊称他们是“烈士”的话,这些烈士们在惨遭酷刑之后大多数被斩杀于厦门东海岸的那个叫“白石炮台”的岩石上,天风海涛吹散了他们的一腔热血,也吹散了历史的记忆。时至今年《厦门晚报》公布旧时日伪警察局存档的“血魂团”被处决者名单之前,烈士亲属有的还不明白自己的亲人被杀害的准确的年、月、日;有的还不敢声张自己的亲人就是该组织的成员;甚至有的孙子还铭记着祖母临死前的嘱咐,在茫茫人海间等待那不知去向、不曾谋面的祖父突然归来,祖孙三代都不知道自己的亲人在六十多年前早已死在日寇的屠刀之下……

今天血海滔滔早已回复了万顷碧波,那个叫“白石炮台”的岩石已经炸平,耸立着幢幢豪宅。这片临海的“黄金地段”荡漾着灯红酒绿的欲望浪潮,迷漫着咸湿的风情。谁知道这片土地曾经浸透着义士们的鲜血?谁知道豪宅地基深处的岩石缝里隐藏着一个孤独的悲剧英雄“无首刑天”沉默的幽魂?幽魂飘荡,在有风的时候是飞扬的黄沙、破碎的白浪。在无风的时候是成群哀号盘旋的海鸥……

【责任编辑 王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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