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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若水的胸襟

2006-10-24李金山

山西文学 2006年8期

李金山

闲来翻书,看到《涑水记闻》上有这样一条:

宋时,某州富人家的小女奴逃走了,下落不明。女奴的父母将富人告到了州里。知州命录事参军审理此案。录事曾向富人借钱,富人没有借给他。录事趁机报复,硬说富人父子共同谋杀了女奴,然后又弃尸水中,就把尸体也给弄丢了;富人父子或为主谋,或为胁从,反正按律都得死。富人当然拼命不承认。无奈架不住棍棒折磨,最后屈打成招,认了罪。

州官是个急躁又刚愎的家伙。审理结果呈上来,他一看,不错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用律得当。

但通判钱若水觉得此案可疑。他将案犯留在狱中,好几天不置可否。他清楚,依宋律没有通判的连署,这件案子暂时还不会执行。录事心里有鬼,到若水的办公室埋汰他说:“你该不是受了富人贿赂,想免除其死罪吧?”若水笑说:“要死好几个人,怎么能不留一留仔细看看案卷呢?”这一留就留了十多天。知州几次催促,都没什么反应。上上下下都开始埋怨钱若水。

一天,钱若水来到州府,悄悄对知州说:“我之所以这么长时间把犯人留在狱中,是暗地派人去找那女奴;现在已经找到了。”知州吃惊不小,问:“在哪儿呢?”钱若水派人秘密将女奴送到州府。知州放下帘子,叫来女奴的父母,问:“你们现在见了女儿还能认识吗?”回答说:“怎么会不认识呢?”于是让女奴从帘子里出来。父母哭着说:“就是呀。”于是把富人父子从监狱里提出来,除掉刑具,释放。富人痛哭流涕不肯离去,说:“要不是长官您,我们早就被灭族了!”知州说:“是推官,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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