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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训诂的角度看《聊斋志异》词语的训释

2006-01-01张泰沙爱敏

蒲松龄研究 2006年4期

摘要:在不同的《聊斋志异》注本中,由于训诂的方法、角度不同,往往同一个词语会有不同甚至迥异的注释。本文从中选择了部分注释有分歧的词语加以讨论,运用训诂理论对这些词语进行重新审视,希望给出一个相对合理的解释。

关键词:聊斋志异;词语训释;训诂

中图分类号:I207.41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712(2006)04-0069-08

收稿日期:2006-08-15

作者简介:张泰(1964-),男,山东临沂人,临沂师范学院文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古代汉语教学与研究;沙爱敏(1962-),女,山东淄博人,淄博市化工研究所资料室主任,馆员。

《聊斋志异》是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龄的代表作,具有极高的语言学价值,由于是文言小说,所以诸多前辈时贤对此作了大量的注释工作,注者的辛勤劳动在很大程度上给阅读和研究《聊斋志异》扫清了语言理解上的障碍。但是,智者千虑,难免有失,诸多版本中的注释,有一些是不太精确或是不太准确的,不利于读者对原文的准确理解,也失去了注释本身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本人从不同的版本中摘出部分释义有问题的词语,运用训诂的理论加以讨论,希望能引起注家的注意,同时也向专家同仁请教。写作本文所选择的注本是:中山大学中文系《聊斋志异》选评小组《评注聊斋志异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77年7月第1版(简称中);张友鹤《聊斋志异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第2版(简称张);朱其铠《全本新注聊斋志异》,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第1版(简称朱);孟繁海、孟原《王刻聊斋志异校注》,齐鲁书社,1998年第1版(简称孟),简称后面的数字是相对应注本中的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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