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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所有权遭遇居住权

2005-04-29李雪雷徐小平

检察风云 2005年13期

李雪雷 徐小平

爱恨情仇

黄仁泉系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的大学生,从学校分配进某电讯公司工作,由于长相英俊且能说会道,又有着不错的职业,收入颇丰。不久,他与某公司会计苏静结识、相爱了。两人在一年后走进婚姻的殿堂,居住在单位分给黄仁泉的公房中。

婚后两人卿卿我我,恩恩爱爱,不久有了爱情的结晶——活泼可爱的女儿。伴随着女儿的不断长大,小家庭充满了温馨和欢乐。

1995年夏的一天,黄仁泉在一次朋友聚会上结识了年轻漂亮多情善感的汪芹。当时黄仁泉已三十五岁,人近中年,而汪芹芳龄二十有二,婀娜多姿,正值青春年华。

始初,黄仁泉对妻子感到愧疚并掩饰着,但纸终究包不住火,苏静在一次回家取资料时,发现丈夫与汪芹单独在家,且大门紧闭。

黄仁泉再也没有什么解释的,一切大白于天下后,黄仁泉干脆对妻子摊牌说:“汪芹已怀上了我的孩子,我们离婚吧?”

苏静没有想到丈夫会说出这样的话,伤心至极,并坚决不同意分手。黄仁泉以“夫妻间感情已经破裂”为由,一纸诉状送上了法庭。

在离婚案件审理中,由于黄仁泉决然要求离婚,态度坚决,经法院调解,苏静同意离婚。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女儿婷婷随苏静生活,黄仁泉每月补贴抚育费300元,女儿上学所需费用双方分担,两人现居住的黄仁泉单位公房由苏静居住至再婚时止,水电等相关费用由黄仁泉从单位每月补贴给他的100元中列支,超过部分苏静自行承担。

离婚调解书送达不久,黄仁泉与汪芹迫不及待地领取了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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