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私分国有资产案”的透视
2005-04-29水风
检察风云 2005年5期
关键词:监督
水 风
弓继权,原成都市龙泉驿区区委书记。他和其他的13名党政领导干部在5年间,动用公款2000余万元进行私分和滥发。
就是这样的一个大肆侵吞国有资产的腐败分子,案发后他却口口声声说自己对得起龙泉。
上梁不正下梁歪
客观地说,弓继权主政龙泉驿区六年,龙泉的GDP和人均收入成倍增长,财政收入由2个亿增加到近5个亿。
正是依仗这一点,弓继权曾一度在纪委调查人员面前显得很委屈:“我那么辛苦,为龙泉作了那么大贡献,不过拿了些奖金,就……”
那么“拿了些奖金”究竟是拿了多少?
1999年,东移办(实施向东向南发展战略龙泉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银行融资3000万元。弓认为如果按照区委的规定,所能提取的奖金就太少,于是他同意从银行贷款里用于工程建设专线资金中,套取171万元给区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人员发“引资奖”。为了规避国家对基本建设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他们弄虚作假,编造了包括农民签字领款单在内的拆迁补偿支出单据做掩饰。
2001年,中纪委对党政领导干部不能在招商引资中领取奖金作了专门规定,弓继权等人为了规避这个规定,便将“招商引资奖”改头换面为“突出贡献奖”,继续发放大量奖金,并将部分奖金列入工程建设成本。
2002年,在“旧改办”(龙泉驿区旧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未办结算、根本没有利润的情况下,为了找个名目分钱,弓继权又同意下属虚构利润1800万元,从中提取360万元作为“奖金”分发。
经过如此这般的分发“奖金”,历年下来,弓继权等人都各获取“奖金”达数百万元之巨。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