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举全市之力树民族工作品牌
2004-11-08李云昌
中国民族 2004年10期
关键词:发展
李云昌
济南市是山东省民族工作的重点城市之一。全市有回、满、蒙古、哈尼、朝鲜、苗等少数民族48个10.9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84%。其中,回族人口最多,有9.7万多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88.78%。全市有少数民族万人以上的县(市)区5个。民族工作重点乡镇16个,民族村39个,散杂居村34个,少数民族较聚集的街道办事处8个,民族居6个。在采访中我们深切地感到:近年来,济南市的民族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紧密协助下,确立了清晰的发展思路,建立了长效机制,使民族工作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民族工作已真真切切地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伟大壮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济南市民族工作之所以有突破,有创新,正是下大力气狠抓了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
济南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把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全市实行党政领导分工负责制,由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基层各级党委、政府都有一位领导分管民族工作,乡镇一级也有专人或兼职负责人,以确保民族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定期研究工作,部署任务,及时解决民族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政部门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民族工作,结合自身特点,发挥自身作用,形成了民族工作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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