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的品位
2004-04-29何家栋
博览群书 2004年1期
关键词:马克思
何家栋
“大快人心事,秋雨输官司。”这不是幸灾乐祸,而是赞赏法不阿贵的精神。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文字纠纷,比过去以长官意志、行政手段来定是非,是历史的进步;如果当年用法律手段而不是用政治手段“铲除毒草”,就不会制造出那么多文字狱,在反胡风、反右派,乃至“文化大革命”中,不少人或可免于因言获罪。但是,本来是说理斗争,一变而为斗法,动用惩罚手段,又未免大煞风景。法院判决余秋雨败诉,自有保护言论自由的意义,这是实现宪法保证的又一件新政。
青年评论家萧夏林编过一本《秋风秋雨愁煞人》,给这位大师鼻梁上抹了一点白粉,无非要他忏悔之类,但也无伤大雅。热心人士却认真了,立即出来证明余秋雨在“文革”中的良好表现,如多次暗访巴金老人,间或向他透露一些消息等等。虽然没有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来确定他的地下工作身份,我们还得承认他这一份光荣。当年这样做,确有巨大风险,万一被无产阶级司令部发觉,就要捉他“小爬虫”。这还不值得大书特书吗?在两个阶级的生死搏斗中,余秋雨如何成功地扮演双重角色,取得无产阶级司令部和反动权威“黑老K”双方的信任,对于研究“文革”史的人们会提供一个全新的视角:在保守派、造反派、逍遥派之外,还有一个两面派。前三派都没捞到什么好处,保守派和造反派还轮流当了一回反革命。只有这个两面派,成了既得利益者。想想看,如果没有这类人物,谁去捉“四人帮”?世人对此知之甚少,而且囿于成见,只从道德层面做评价,历史中的一些关键问题反而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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