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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中国省部级贪官档案

2004-04-29唐生

决策与信息 2004年1期

唐 生

刘方仁:"贪财好色"型

原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1936年生,1954年入党。

2003年4月,中纪委宣布:开除刘方仁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现已查明:刘方仁曾一次性受贿500万元,又从贵州省某集团公司总经理和一企业主处收受贿赂人民币161万元、美元1.99万元;收受某外商所送名贵手表一对(价值10.6万元);长期与有夫之妇、某星级酒店理发员郑某某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

另据报道,原贵州省副省长刘长贵也因受贿被查处,已被开除党籍。

潘广田:"追求享受"型

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会长。1945年生,无党派人士。

2003年4月,潘广田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查明,在1992年至2002年期间,潘广田共收受财物总价值153.9万余元。这是全国第一起副省级非党人士犯罪案件。

潘广田自己承认:"客观地说,我有前半辈子受苦,后半辈子享福的思想。"

潘广田案昭示:反腐败没有真空地带,没有党内党外之分,反腐败不是共产党一个执政党的任务,只要掌握一定的权力,外部监督不到位,腐败行为就可能滋生。

李嘉廷:"妻儿失教"型

原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1944年生,1974年入党。

2003年5月,李嘉廷以受贿罪被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查,1994年至2000年,李嘉廷单独或伙同其子李勃收受贿赂共折合人民币1810万余元。李嘉廷还与某娱乐公司经理徐某通奸,并为徐谋取不正当利益,涉及金额3000余万元。

对李嘉廷问题的教训,原云南省委书记令狐安认为是"妻儿失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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