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有理(三篇)
2004-04-29项庄
台港文学选刊 2004年1期
项 庄
未必不可说谎
一个人从初知人事起,一直受着“不可说谎,说谎不是好人”的教育;但从幼年起,几乎没有一个人不在说谎,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环境的改换(进入社会),谎越说越大,越说越多,可谓明知故犯。
说谎自然是不好的,但仅限于以此为手段而损人利己,否则也就没有什么不好。每个人应有自己的生活隐私,保护私生活的不受侵犯有时必须说几句谎;譬如明明在家而托词外出以避免无关紧要的访客,或托词因公而不赴无关紧要的宴会等等,都是可以原谅的行径。盖那位客只是闲得发慌而周游列国;或仅属礼貌上的拜会,正是希望你不在家,如此岂非两全其美?又某些宴会纯属表面交际,不在乎多一人与少一人,到与不到并无分别。
再则,对于一些喜欢寻根究底的交浅言深者,有时也不得不指鹿为马或指东说西,借作最低限度的自我保护。这是一个流言满天飞的社会,曾有一人赌马赢了几百元,次日有人說是几千元,再过几日又有人说他中了巨彩。以此例彼,什么事不可以作十倍的夸张,怎么不要小心说话?“顾左右而言他”是最上乘的说谎艺术,但在某些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人之前,恐怕没有办法坚持“言他”,这就被迫非说谎不可了。
也有出于善意的说谎。譬如对白发父母瞒住小辈的死讯,如属可能,不妨说谎到底;譬如商人遇到生意上的挫折,不让父母妻儿得知,以免他们作无补于事的耽心;譬如不让亲人知道自己的绝症,使他减少这一期间的精神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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