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兴贸法治环境建设的对策研究
2004-04-29王芳赵益平田洁
北方经济 2004年10期
王 芳 赵 益 平田洁
一、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兴贸法治环境建设的现状
内蒙古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的省区,在科技兴贸过程中需要有更多的高新技术注入,需要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促发展。所以,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近年来,自治区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以促进自治区高新技术快速发展。诸如1997年7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1998年4月内蒙古自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包头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决定;1998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1999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的决定;2001年1月《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意见》;2001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若干规定的通知》;2002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2002年9月关于印发《北京中关村京蒙高科企业孵化器自治区内企业入孵条件及程序》和《对于“北京中关村京蒙高科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和项目的优惠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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