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业仍需国家保护政策等3则
2004-04-29
全国新书目 2004年12期
出版业仍需国家保护政策
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版业及重点出版项目仍需实施特殊的保护政策。尤其是我国许多专业出版社,一直按国家分工制订出版计划,转型后企业资金积累严重不足,人员素质与结构短期内也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如果没有国家的保护性政策支持,许多文化成果将会被搁置。一个出版社一年出版数十种或数百种图书,如果能发掘一两种甚至三四种畅销书就算成功了。大多数图书利润通常很低,有些品位高、学术价值高的图书很可能还要赔本;有些图书要靠长期销售才能逐年收回成本;有些投资大的有文献价值的图书、工具类图书则要靠社会化基金、社会赞助或国家财政支持才能出版。即使在市场经济相对完善的西方国家,政府出于种种考虑,对出版业的投资、贷款、税收等诸多方面也都给予补贴和优惠政策。而凡受到政策补贴的图书,价格相对会较低,普及率也会较高,在市场、特别是国际市场上可以提高竞争力。有些纯政策性宣传性图书或扶贫、扫盲、助残类图书的全部或大部分费用,通常都是由政府或慈善机构承担的。
新闻出版总署推动出版物发行将从管单位转到管市场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今年8月在发行集团试点单位的经验总结座谈会上发表讲话时指出,整个发行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经过26年的改革,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已经基本形成,运行的基本思路已经清晰,而文化产业,特别是发行业,存在着垄断经营、地区封锁、条块分割,市场发育程度低,还是继续按照计划经济办法来运行,已经不能再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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