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书记夫妇眼中的“非灰色收入”
2004-04-29唐学汉祥剑辉
检察风云 2004年14期
唐 学 汉 祥 剑 辉
自己没有管好自己,太贪财。既坑了丈夫,又害了自己。”说这话的是原中国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副总经理文献兰,她的丈夫就是中共江西省上饶地区的地委书记王兴豹。
贪夫:隐形收入是某种程序上的合法收入
2004年6月15日,坐在被告席上的王兴豹、文献兰是以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
庭审中,公诉人指控被告人王兴豹自1994年至1999年担任中共上饶地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其地位形成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5次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共17万元;被告人文献兰利用负责上饶地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基建工程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3次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共计54万余元;王兴豹先后57次与其妻被告人文献兰、其子王云鹏(另案处理)共同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共计141.4万元;王兴豹一家共计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212.7万元。
被告人王兴豹、文献兰被控的第二项主要罪名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涉案财产高达202万元。夫妇俩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经查证也无合法来源的根据。
对王兴豹、文献兰的审理耗时一天半时间,6月16日上午的法庭调查主要是围绕王、文夫妇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进行。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王兴豹、文献兰夫妇有202万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而夫妇俩在法庭上则称“很多隐形收入”是不能算来源不明的财产。
王兴豹称:这些“隐形收入”并非“灰色收入”,是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国家工作人员某种程序上的“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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