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推定”推出错案
2004-04-29欧阳俊伟
检察风云 2004年16期
欧阳俊伟
公安机关仅凭一个女人的指证就拘捕了王云鹏。在没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前提下,凭着王云鹏在公安局的“口供”,一审法院判处了王云鹏死刑。
绝望的王云鹏在狱中用那支蘸满血泪的笔写下了10余万字的狱中纪实,记录了他那泣血蒙冤的1413天。
黑龙江省桦川县年仅19岁的王云鹏,因女友遇害被警方列为重点怀疑对象。一年后,公安机关仅凭一个女人的指证就拘捕了王云鹏。
在没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前提下,凭着王云鹏在公安局的“口供”,一审法院判处了王云鹏死刑。
绝望的王云鹏在狱中用那支蘸满血泪的笔写下了10余万字的狱中纪实,记录了他那泣血蒙冤的1413天。
今年5月中旬,拘押了四年后因证据不足无罪释放的王云鹏接受了记者的独家采访,并向记者公开了他的“狱中纪实”。
我那相处20天的女友啊,你我相恋咋铸成了一个“杀人疑犯”
那是1998年,我接替父亲的班进了县广播局当了一名信号塔的维修工。这年,父亲的老同学,也就是我女友的父亲找到我爸,说女儿孙美娟在县城冷云街开了一家自唱厅,缺少一名调音师。因为音响方面我比较内行,爸爸就推荐了我。每天晚上下班后我就来到自唱厅做兼职调音师。
那年我19岁,孙美娟20岁。两家的家长是熟人,我和孙美娟打小就认识,一来二去,就产生了感情,恋情达到了炽热的程度。
1998年4月21日傍晚,我和孙美娟留在自唱厅,20时许,我的朋友尹顺男也来到自唱厅,半个小时之后,我和尹顺男一起走了,在游戏厅我们遇到了尹的表弟顾景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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