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上演跑官闹剧
2004-04-29过客邢剑
检察风云 2004年16期
过 客 邢 剑
2004年7月6日,中共河北省委发出通知,批转河北省纪委、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送钱收钱、跑官要官等违纪违法问题的意见》,这个意见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近年来河北省揭露的此类问题中,较为典型的是发生在新乐市的买官卖官案,其源则起于新乐市市委市政府换届。
抬官轿
石家庄市各县、市、区党委进入换届阶段时,新乐市(县级)有两名干部经组织考察和民主投票被列为拟任市委书记人选,一位是市委副书记马振生,一位是市委副书记、市长。至于时任新乐市委书记的高书辰,将调到石家庄市委任职,而常务副市长刘明献则有望升任市长。
马振生当然希望在这场竞争中胜出。有一个人比马振生的愿望更迫切,就是时任新乐市副市长的李拴记。李拴记年龄偏大,在副市长位子上已任满两届,按规定必须另行安排,究竟是进是退,会落到何处,的确是个问题。论私人关系,李拴记与马振生相处颇融洽,他估计,马若得任市委书记,待他不会差的;李拴记与市长关系平平,工作上还有些分歧,估计市长升迁以后对他未必有利。由此,李拴记把升官保位的希望主要寄托在马振生留新乐任市委书记上。
马振生若留任市委书记,会不会像李拴记预期的那样多加关照?这是个需要探明的问题。李拴记趁二人闲坐之时发问:“马书记,你要是留在新乐当书记,我是否能弄个副书记当当?我愿跟着你干。”马答:“行。”
有了这个“行”字,李拴记立刻投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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