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药品回扣须下“猛药”
2004-04-29靳子
检察风云 2004年16期
靳 子
有人说,不管社会上职业道德败坏到何种程度,有四种人是不能堕落的,这便是警察、法官、医生、教师,因为这四种人支撑着公道和良心。
医生一向被认为是救死扶伤的“天使”。“非典”期间,广大医务工作者表现出的舍身忘己的奉献精神,更使医生神圣的形象深深扎根于老百姓的心里。然而,在老百姓感念的同时,有种痛却始终在他们心中弥漫。因为他们越来越看不起病,医生微笑中开出的“大处方”,掏空了他们的口袋。而这种痛在一起起“药品回扣”案曝光后,才被查出“病源”:医界“腐败”,在掏空他们口袋时也掏干了有些医生的良心。
正如人们所说,医界的“腐败”比起其他腐败来更令百姓有切肤之痛,因为谁没有看病吃药的时候?所以,当医生吃“药品回扣”的黑幕被揭开后,仅仅以口诛笔伐的态势出现是远远不够的,仅仅用禁令的方式警告也是不够的。要剔除医药界这一腐败“毒瘤”,不仅要“开刀动手术”,而且要下“猛药”予以根治。
据悉,浙江省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生收受巨额药品和医疗器械回扣案被查证后,竟被当地办案机关认为“无法认定医生收受巨额药品、医疗器械回扣是否构成犯罪”,而使该案处理陷入停顿状态,甚而引发了司法界一场争议。
对于医生收受“药品回扣”是否构成受贿进行一番法律上的争议,本来无可厚非,但因为有争议,就可以对这种行为放任自流,恐怕有些本末倒置。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没有留下空白,并非惩治不了这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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