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败为胜
2004-04-29王光丽
现代企业 2004年2期
王光丽
欧盟是我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也是
我国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地。欧盟对中
国输欧产品频繁使用反倾销等措施限制
中国产品的进入,给我国出口贸易造成
了巨大的损失。我有关出口企业要充分
利用欧盟反倾销的独特之处,争取相关
的进口商、消费者等利益集团的支持,在
反倾销应诉中赢得有利地位。
一、欧盟对华反倾销的现状
加拿大1904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
反倾销法。随着各国关税的普遍降低和
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反倾销这一合法
而又隐蔽的保护工具成为各国保护国内
产业的惯用手段,全球反倾销案件逐年
增多。
自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出口糖精纳
提起反倾销调查以来,我国逐渐成为各
国反倾销的众矢之的。在2001年,中国遭
遇国外反倾销立案调查的数量占当年全
球案件的15%,2002年则上升至17%,被
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案件为36起,列
全球首位。截至2002年9月30日,全球发
起的反倾销案件中共有540多起是针对
中国产品的,涉及到轻纺、五矿化工、机
电、土畜等多种行业4000多种产品。涉及
㈩口额500亿美元,出口直接损失达160.5
亿美元。另据WTO报告,2003年上半年,
中国仍然首当其冲,是遭受反倾销调查
最多的国家,在全球79个反倾销调查中,
有12个案例是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比
例为15%。
在对华反倾销的国家和地区中,无
论是案件数量、最终裁决结果还是涉案
余额,欧盟都高居榜首。目前,欧盟是世
界上仅次子美国的反倾销机制的第二大
使用方。欧盟委员会发布统计数字表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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