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罪”男友:她和男友一同获罪
2004-04-29宏波
幸福 2004年22期
宏 波
她刚参加工作不久,在网上交了一位男友,遂以身相许,私订终身。不久,她发现男友竟然另有新欢,盛怒之余,她决定设计报复,不料,竟犯了故意强奸罪……
网上交友失身
这是一起令人震惊并沉思的强奸案,其犯罪的主角是一位名叫樊依莉的21岁女孩。
樊依莉1983年6月19日出生于河南鹤壁市淇县城关镇一个干部家庭,2002年7月从鹤壁技术学院毕业后,被分到淇县开发区办公室工作。从小生活条件的优越、学业的顺利、工作的优越,樊依莉一直是同学们羡慕的对象。可樊依莉一直觉得踩着由父母铺就的平坦道路生活很没意思,所以她对生活和工作并没有太多的热情。对办公室清闲的工作:喝茶水,翻报纸,侃大山,樊依莉感觉很无聊,就时常打开办公桌上的电脑玩,慢慢地,她迷上了上网聊天。
慢慢地她和同一个县城的一名叫“花花王子”的网友聊得很投机。“花花王子”说话风趣又有些玩世不恭,幽默又有点叛逆的意味,樊依莉每次和他聊起天来总笑得前合后仰,她的生活也有了色彩,上班也有了精神。
一天天过去了,樊依莉发觉自己已离不开“花花王子”的胡吹乱捧。她终于提出要见他一面的要求。那是2003年8月12日晚11时,樊依莉和“花花王子”如约上线,樊依莉对“花花王子”说:“我想见你一面好吗?”
对方很快回过信息:“我很坏,你不怕误入狼窝,自送家门吗?”
樊依莉笑笑,敲出一行信息:“男人坏女人爱,你到底是怎样的一匹狼,我倒想见识见识。”
“有人想主动上门,我也只好双手欢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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