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多拉之盒Vs自由竞争之门
2004-04-29张智超
轻兵器 2004年3期
张智超

自2003年4月1日起生效的德国《武器管理法》规定,今后枪支及与之相关的物品允许采用全自动军用枪的外观。因此这就给玩具枪、高档模型枪,亦或用于打猎和体育射击的枪械开辟了一片天地。这一法规的出台对欧美轻武器市场产生了较大的冲击,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一时众说纷纭。许多“道德卫士”称其为“打开潘多拉之盒”,而“惟利是图”的军火公司和众多的枪械爱好者则持肯定态度。
前法规中的枪械外观条款
出台于1976年3月8日的德国前武器法规是鉴于当时的困境而制定的。考虑到恐怖分子的残忍行径,法规第37条规定,外形类似全自动军用枪的各类枪械均在被禁之列。根据第10、11条,禁止范围还扩展到了仿制品和无实际用途的枪械模型,包括具有军用枪外观的塑料玩具枪也被禁止。其目的是为了从根本上防止恐怖分子用军用枪或其仿制品威胁群众。但事实上,恐怖分子为了隐蔽起见,常常会放弃枪械类武器,转而使用那些普通的工具。
这项条款最终使奉公守法的公民深受其苦,首当其冲的便是预备役军人,他们的操练武器如G3、HK41等枪械均被禁用;其次是枪械爱好者,他们连仅供装饰、摆设的枪械也不能收藏了;而那些用于捕猎或体育射击的枪械也同样不能“面世”。

新法规中的枪械外观条款
2003年4月1日出台的新法规《武器管理法》取缔了上述条款,根据这一法规,多种类型的“枪支”将有了合法的“外衣”。
模型枪
新法规允许生产按比例缩放的模型枪,其外观可以酷似军用枪,而且也可以采用活动的部件,但必须做到用家庭常备工具无法将模型枪改装成杀伤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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