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只想活下去
2004-04-29准备好了
视野 2004年3期
准备好了
编者按:
乞丐立法有一定的历史渊源,15世纪至16世纪整个西欧都曾经颁布了惩治乞丐和流浪者的血腥法律,直到近300年的时候,才相继取缔。
而我国在历史上并没有制定过乞讨罪之类的刑罚,这是值得引以为荣的事情:但是:到现在,竟然、出现这种对弱势群体的禁遇,是否有悖于历史的文明、宽窖?
背景资料:
北京市将出台法规,禁止在地铁等轨道交通的车站内或列车上乞讨。卖艺、躺卧等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此举引起铺天盖地的争论。
前几日在某城市办事,急匆匆上了出租车。行遇红灯,车停暂歇,一个原本佝偻在街边绿化带上的老太婆,发现了希望,蹒跚着走上前来,挨在车窗玻璃前。未等她开口,司机猛地发动车前进了半米左右,让还没有反应过来的她面对着后盖箱。我扭过头去,看见她愣了愣,又打算靠近。司机顿时勃然大怒,大声斥责这个女人。一愣二骂之间,红灯转绿,车子上的我们彻底摆脱了她,只留下远远的白发青衫,伫立在十字街头。
司机继续骂骂咧咧地诅咒不劳而获的乞丐们,我没有说话。我们这些小老百姓的日子过得都不容易,谁也不比谁的委屈少一点。千百次的逆来顺受之后,硬起心肠发发脾气,一泄平日的块垒,又如何不能理解呢?
甚或,对于那些作着评论,拿着尺子丈量着自己的权利边界,呼唤立法来保障自己不受乞丐纠缠、骚扰、欺骗的人们,我也能抱以理解——尽管这理解是保守的,但并不等于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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