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虎网站上载MP3被控侵权
2004-04-29谷萍陈知
检察风云 2004年4期
关键词:音乐
谷 萍 陈 知
背景资料
MP3是互联网上最流行的音乐格式,它最早起源于1987年德国一家公司的EU147数字传输计划,它利用MPEGAudioLayer3的技术,以 44.1kHz频率立体声取样的数位音讯加以编码压缩的档案格式,将声音文件用1∶10至1∶12(相当于以128kbps至112kbps的速率传送立体声信号)的压缩率压缩,变成容量较小的音乐文件,使传输和储存更为便捷,使互联网用户在网上试听或下载到个人计算机上更方便,且人耳觉察不出音质的损失。近年来,随着电脑的普及和青年人对新潮的追逐,MP3音乐的风潮不可避免地带动了MP3专用播放装置的出现。一些多媒体设备公司开始生产出存储量大、可以随身携带,专门用于播放从网络上复制音乐的MP3播放器,使MP3走下网络直接走进人们生活的每一块空间,随时方便地聆听网络下载的数字音乐,它与在市场上购买音乐CD盘相比,更为快速、廉价,于是从网上下载音乐成为流行、时尚的做法;然而这一做法却造成音乐制作公司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音乐制片公司强烈呼吁对网上音乐产权加以保护。
四川某信息产业公司(以下简称“信息产业公司”)未经录音制作人——香港华纳、正东和环球唱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三唱片公司”)的授权许可,就在其开办、经营的“天虎”网站(http://www.tyfo.com)上免费向公众提供MP3格式歌曲的下载和在线试听服务。对此,这三家香港唱片公司认为该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们依法享有的录音制作者权,并给他们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他们遂将该信息产业公司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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